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的财务管理职能探析论文

时间:2020-11-16 19:41:10 财务税收 我要投稿

关于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的财务管理职能探析论文

  [论文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财务管理职能

关于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的财务管理职能探析论文

  [论文摘要]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财务管理职能,体现在事权与财权分离削弱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力度,职能定位不清造成责权不明,绩效缺乏管理和监督机制,财务管理工作渠道不畅等方面。强化财务管理职能应明确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定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与单位和报账人员的沟通,逐步将收费管理纳入核算中心的管理职能。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对于加强财务支出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从实践的情况看,确实也暴露出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财务管理职能弱化倾向,更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财务管理职能弱化的表现分析

  1、事权与财权相分离,削弱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力度。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在管理上表现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单位的财权与事权相脱节。由于实施集中的会计核算制度,单位的资金按照规定必须全部纳入会计核算中心进行统一核算,财务管理的权限也发生了部分转移。尽管在进行此项改革时一再强调不取消单位既定的财务管理自主权,但由于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上的不可分割性,这种权利的保留实际上也是“名存实亡”,从而使单位在管理上积极性逐步丧失,而单位仍需对本单位的事权负责。这种财权与事权的脱节所引起的矛盾主要表现在:第一,单位组织日常工作的效率低下。单位的财权是实现单位事权的重要保证。在单位财权与事权统一的情况下,人们可以通过合理的运用财权以实现事权上的完整性与高效率,同时也能够充分调动单位工作方面的积极性。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以后,由于财权的上移,各单位处理事务的积极性明显降低。由于担心未来报账的困难,在工作中存在着较强的畏难情绪,甚至出现无人管事与干事的现象,更谈不上工作效率的提高;第二,单位对资产的管理职能弱化,资产流失与浪费现象加重。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多数为机关、事业单位,由于非营利组织的资产具有很大的消费性,所以在管理上的难度也显得更大一些,若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资产浪费与流失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实行集中的会计核算,势必形成会计核算游离于单位资产管理之外的局面,使本来就面临困难的资。

  2、职能定位不清,造成财务管理工作责、权不明确。目前,会计核算中心的建立定位于在上级主管单位统一领导及管理之下,其职能一方面表现为对纳入会计核算中心进行集中核算的单位提供优质、全面的会计核算服务,另一方面,通过集中核算实行资金统筹统管,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但是,就财务管理职能的如何定位却仍然滞后。会计核算中心和核算单位在实施集中核算的条件下,各自的财务权限怎样界定尚不明确。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互相依赖,出了问题又相互推诿。

  3、对单位业务活动的绩效缺乏管理和监督机制,降低了财务管理的效益。在进行会计集中核算之前,各单位对本单位所开展的业务绩效评价,一般可采取由单位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与财务部门以及相关的社会中介机构齐抓共管的办法。由于现在采取集中核算,使得单位的财权与事权不能挂钩,财务信息也不全面,而会计核算中心又不能及时掌握单位的业务信息,从而难免会在各单位业务的绩效管理上形成盲区,给核算单位加强绩效管理带来障碍,也很难阻止单位对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追求。同时,会计核算中心对此也显得无能为力,因为它只能在资金管理方面把关,而不可能对形式各异的业务绩效均做出合理、有效地评价。因此,由于缺乏对单位运营资金所要达到目标的直接管理与约束机制,资金使用效益降低。

  4、与报账员及单位沟通不够,财务管理工作渠道不畅通。在现有的运作模式下,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核算单位报账员肩上的担子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但有些部门和人员误认为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财务工作全部交到了核算中心,高水平的会计人员通过择优录用大多进入核算中心工作,报账员没有用武之地了,对单位的贡献也随之减少,于是出现对报账员的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的现象。如果核算中心不充分注意与报账员和核算单位的有效沟通,势必会影响单位报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使报账员和核算单位对核算中心有不满情绪,不利于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强化财务管理职能的对策建议

  1、明确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定位。明确会计核算中心在实行集中会计核算制度的条件下的职能定位,是明确集中核算各方权、责的前提。也是正确处理好会计核算中心与各单位间的关系、明确和细化各部门自身职能的关键。会计核算中心应该在行政上隶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上级财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在为单位提高会计核算服务,强化对各单位的财务监督的.同时,还要加强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能,为上级部门、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当好决策参谋。这样既可避免财政大包大揽现象,又能充分加强。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资金的统一监督和核算,对原来各自为政的核算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规范,以防范财务风险。首先,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核算单位具有共性的,经常发生的业务,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对各核算单位的特殊业务,也要求依照统一的规范开展会计工作。如单位的预算收支管理制度、收支流程的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业务绩效评价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等。其次,针对资产实物和价值管理分离,资产管理风险较大的情况,建议核算中心与核算单位进一步加强合作与沟通,制定合理的协作办法,定期核对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材料的明细账,确保总账与明细账相符,核算单位账务与实物相符。第三,针对单位财权与事权分离的状况,尽快研究和完善业务绩效评价体系,使其充分调动单位开展业务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加强与单位和报账人员的沟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新形势下对财务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对此,在思想上、理论上肯定会出现不同的观点和认识,甚至会引起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的误解和不满。这就要求会计核算中心在规范自己工作,注意自身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的同时,还应与各有关方面、有关单位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渠道,使双方的信息传递及时到位,以消除误解,加深理解和沟通。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核算单位报账员的担子加重,但由于部分单位和人员的误解,使报账员的付出和受重视程度不成正比,影响了报账员工作热情和工作质量,不利于单位和核算中心工作和开展。作为核算中心,应该与核算单位的领导及有关人员积极沟通,使其正确理解核算中心与报账员的关系,认识到报账员是核算单位与会计核算中心沟通的桥梁、财会信息上通下达、财务管理措施。

  4、逐步将收费管理纳入核算中心的管理职能。目前会计集中核算的监督重点还停留在对单位支出的审核上。由于无法准确掌握纳入核算的非经营性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业务的进展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并且各核算单位业务复杂,所以由会计核算中心来对各单位的收费进行把关存在很大的难度。但从另一角度讲,各核算单位的收入却又是各级领导、各核算单位本身都十分关注的问题,也是财政、审计等部门审计的重点,各单位在收费上也的确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核算中心的工作规范和成熟的基础上,也应该尽快研究制定收费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对收入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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