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发展因素论文

时间:2020-08-16 16:57:23 金融保险 我要投稿

银行保险发展因素论文

  一、松散合作关系下的银保业务发展疲态渐露

银行保险发展因素论文

  由于连续几年的高速增长,银行保险业务已经成为各家保险公司的关注焦点。尤其是那些在近几年开业的人寿保险公司,为了使自己的保费收入水平尽快上规模,都不约而同地将银行保险业务列为公司首要发展业务。但是,那些较早开展银保业务的公司,如平安人寿和太平洋人寿,它们对该项业务的发展策略已日益趋于谨慎。平安人寿是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始作俑者,但是该公司从2003年开始主动限制银保业务规模,2004年、2005年两年下达的银保业务保费指标都是60亿,大大低于同业公司如中国人寿和太平洋人寿的计划数字。太平洋人寿的银保业务2003年全年保费收入达140亿,但是在随后的两年中,该公司银保保费收入计划数字均在120亿左右。从上表的数字还可以看出,新华、泰康和太平洋人寿在今年银保保费数字也呈下降趋势。这说明在一定程度上这些在我国较早发展银保业务的公司正逐步限制银保销售规模过快增长,以实现保证业务规模稳定发展。对银行保险业务规模的控制说明了保险公司正在反思银行保险业务:除了较大的业务规模以外,银行保险还给保险公司带来了什么呢?保险公司发现在与银行仅维持松散合作关系的前提下,银行保险并不能给公司带来较理想的利润和对公司业务长期发展的良性推动力。松散合作关系下的银保业务发展动力正变得后劲不足。

  二、对银行保险现行运行模式的分析

  1.松散型“销售联盟”是我国银行保险的基本运行模式银行保险是一种金融创新的产物,是基于金融服务一体化发展起来的一个概念。在国际上,银行保险最初产生于银行领域。从西方国家,尤其是欧洲国家银行保险的发展情况来看,银行保险的组织形式大致可分为四种,根据一体化程度的不同,依次为销售联盟、合资公司、兼并收购和设立新公司直接进入。与西方国家的情况有所不同,严格来讲,我国的银行则是属于保险领域最先引进的一种保险创新的产物。目前,我国的银行保险尚处于“销售联盟”阶段,银行与保险公司双方的合作关系比较松散。2.对松散型“销售联盟”运行效果的设想及检验在我国银行保险业务起步之时,保险公司和银行普遍认为以“销售联盟”形式实现的银行保险业务将是一个“三赢”的业务模式,即银行、客户和保险公司三方都能从中得利。这也正是银保业务能够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发展起来的根本原因。但是,通过这几年的运行,该模式表现出诸多不尽人意之处,预期中银行、客户和保险公司“三赢”的局面并没有完全出现。相反,伴随着业务的发展,各方都遇到了一些棘手的问题。从这几年的实践看,银行基本实现了预期中的应得利益:增加了中间业务收入,树立了保险代理品牌,初步培养了销售保险产品能力。但是,在与保险公司的合作过程中,银行的信誉、银行在银行保险客户心中的形象也开始受到保险公司行为的影响。虽然,从法律上讲,银行只是代理人,与产品有关的法律责任要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但是,从客户的心理看,鉴于保险产品是通过银行购买的,绝大多数的客户都会把该产品的评价同银行联系起来,如果该产品确实能带来预期的收益或保险公司为客户提提供的售后服务得到客户的认可,则客户会给保险公司和银行加分;反之,则会减分。这是银行进入保险代理业务的必然结果。保险公司在取得了一定的保费规模的同时也遇到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可归纳为产品和业务管理两大方面:在产品方面,银行保险产品种类单一,银保的保费收入绝大部分来自于分红型的两全保险。万能险、意外险、年金险和健康险虽然也在一些银行的网点上销售,但是与分红型两全保险相比,这些险种的保费收入只是银保总保费收入的很小一部分。在业务管理方面遇到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第一,手续费恶性竞争,且存在支付不规范现象。一家银行网点可以同时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产品的必然后果就是保险公司之间的手续费竞争。新进入市场的保险公司基本都是以较高的手续费为敲门砖打开市场的。支付手续费的手法也是多种多样的。规范的做法是通过转帐支付手续费给银行,这部分收入将进入银行会计核算,可以被监管。但是,除此以外还存在着相当规模的非正常手续费支付,如组织银行人员旅游,给银行人员现金激励,或为银行人员报销各种费用等,这些手法的共同点是保险公司的现金或以现金购买的服务直接作用于银行人员,而不进入银行的会计核算。监管这部分手续费的难度主要在于查不到确切的支付依据。第二,银行和保险公司在业务管理制度上相互融合还很不够。双方对对方的业务制度了解甚少,也就更谈不上相互衔接,有时双方业务管理制度甚至出现相互予盾的地方,这给实际操作带来不小的麻烦。比如保险公司要求银行把与银保产品的配套的保单、发票列为银行重要单证进行管控,可是一旦作为银行重要单证就必须收回银行库存核销而不是回到保险公司核销,但保险公司非常强调重要单证的及时核销,因此双方的业务制度产生了矛盾。鉴于此,事实上银行只是对保险单证的下发做得比较好,在单证的回收环节上一直存在漏洞,由此导致的单证丢失风险给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造成了压力。第三,一家银行同时为几家保险公司代理产品,导致银行在事实上无力无暇把银保代理业务做细做精。一家银行的柜员同时要熟悉几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单证、“银保通”系统出单界面的操作方法等诸多细节问题,这样的工作量基本上已经让银行柜员处于满负荷状态。

  三、松散的银保“销售联盟”运行模式不利于银行保险向前发展

  “非排他性”是松散的银保“销售联盟”的基本特点,该特点使这种运行模式不利于银行保险继续向前发展。1.排他性合作关系的建立是银行保险成功的前提银行保险之所以成为一种创新就是因为这种业务方式挖掘了银行的客户资源同时利用了银行的销售资源(银行信誉、营业网络和有关设施等)。与银行建立排他性合作关系即意味着独享该银行的上述资源。这种排他性合作关系正是银行保险深入发展的前提条件。作为世界银行保险成功典型的法国CNP非常清楚排他的合作关系对今后业务成功具有决定性意义。备受瞩目的法国CNP与国家邮政储汇局合资谈判至今尚未成功,主要原因就在于邮政储汇局不愿放弃目前其与多家保险公司合作的格局。由此可见,排他性合作关系是成功的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的前提。2.松散型“销售联盟”的.负面效应日益凸现以松散型“销售联盟”形式为主的银行保险虽然在短短五年时间里获得了极大发展,但是这种形式所固有的“非排他性”引发了不小的负效应,主要有以下两个突出方面:第一,保险公司同时面对同业竞争和银行的压力,最终表现为银保业务成本上升。非排他性的合作关系使得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有机会与银行谈判合作事宜,而谈判关键必然是手续费。从2002年开始,银保业务手续费率开始迅速上升,从当年的1%-2%上升到2003年的2%-4%,2004年则是普遍突破4%,有的甚至到达了5%以上,基本接近保险公司所能承受的极限。同时,为了应对激烈的同业竞争,保险公司在银行业务上的人力投入不减反增。推出“银保通”系统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减少银保业务人员的数量,降低人力成本。在但是,各家都推出“银保通”系统的情况下,“银保通”就不再成为一种竞争优势,业务人员的展业能力仍然是业务发展的主要动力。总之,对保险公司而言,银保正在成为一条高成本渠道,盈利能力大打折扣。第二,业务难以深入发展。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只是简单的代理销售,彼此没有长期的共同利益机制,合作关系不稳固,因此银保业务的发展深度一直停滞不前。从银行保险的展业对象看,目前仍基本停留在银行的柜台客户,其他银行业务部门的资源还没有被发掘;从银保产品的种类看,自2002年以来分红型的两全保险始终是主要产品,而更能为保险公司带来收益的养老险,年金险、意外险等险种,它们在银保渠道销售的保费收入至今未上升到应有的地位,这非常不利于优化银保业务质量,促进银保业务进入良性发展。总之,银保产品结构单一,这只是看到表面现象,从更深层次看,以分红型两全保险业务为主的银保业务质量不高,远未成为保险公司真正倚重的利润中心。如果没有银行的大力合作,保险公司深入发展银保业务、改善业务质量的任何措施都无法得到很好落实。3.合作关系的紧密化是银保业务向前发展的关键因素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关系紧密化意味着双方的客户资源、业务资源和销售资源的有机整合和业务效率的提高。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在银行与保险公司间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第一,银行“绕道”开设保险公司,典型的有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和交通银行,这三家银行都在香港开设了保险公司。特别是交通银行保险公司,已经明确地把自己的业务中心定位在国内。第二,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排他性合作或有排他性倾向的协议,或合作建立专门的银行保险公司。目前还没有银行或保险公司采取这种方式加深业务合作,观望气氛很浓。第三,保险公司设立银行,或吸收银行参股。平安是采取这一做法的典型例子,它不仅接受了汇丰的入股,最近还收购成立了平安银行。在业界看来,国内的银保合作十分松散,短期行为比较严重。另一方面,目前各家银行面临的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也比较多,近期让银行在保险方面做太多重大的改善也不太现实。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增多,银行有足够的精力加强这块业务,银保合作渠道在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合作深度和合作效率方面将日渐改善。松散型的“销售联盟”只是银保业务发展的初级形式。这种合作方式所产生的问题给我国银行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困惑。银保业务的深入发展需要建立在更为紧密的银保合作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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