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职院校教师绩效考核的新模式

时间:2021-03-24 16:38:52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民办高职院校教师绩效考核的新模式

 论文摘要:绩效考核是民办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问题。文章对当前民办高职院校教师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出当前民办高职院校教师绩效考核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岗位职责不清晰、考核指标不健全等问题;要改进绩效考核工作应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等八个基本原则。创新性地提出民办高职院校教师的绩效考核可以遵循“六维”模式,即从师德、学习、教学、研究、技能、拓展等六个维度对教师进行考核,并明确实施“六维”模式在端正绩效考核的认识、明确绩效考核的目的、完善绩效考核的指标、明确绩效考核的标准等八个方面的要求。

民办高职院校教师绩效考核的新模式

  论文关键词:绩效考核;民办高职院校;教师
  
  教师是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主力军,教师的工作表现直接影响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声誉。绩效考核是检查和评定教师职责履行程度与确定其工作成绩的一种有效的管理方法,并已成为民办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核心问题。
  
  一、当前民办高职院校教师绩效考核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民办高校领导缺乏对考核工作重要性的充分认识,没有树立现代科学管理理念,没有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仅仅将教师年度考核作为一项任务来完成,停留在布置工作、完成任务上。
  
  2.岗位职责不清晰。岗位分析是绩效考核标准的主要依据,但当前民办高职院校制定考核标准时,大多没有进行岗位分析。岗位分析的结果表现形式是工作描述和工作规范。前者是以书面叙述的方式来说明工作中需要从事的活动,以及工作中所使用的设备和工作条件的信息;后者则是说明对承担这项工作的员工所必须具备的特定技能、工作知识、能力及其身体和个人特征的基本要求。可想而知,不作岗位分析,教师岗位的职责就界定不清楚,绩效考核就会缺少科学的标准依据。
  
  3.考核指标不健全。民办高职院校教师年度考核基本上是借鉴公办高校的考核指标体系,都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翻版,虽然规定从德、能、勤、绩等方面来考核,同时也提出了考核的重点,但民办高职院校教师组成十分复杂,结构不够均衡,整体层次不够高,致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存在不健全、不系统、不科学等问题,诸如考核内容比较宽泛、考核标准模糊、考核分类不准确、考核指标量化不足等。
  
  4.考核激励不到位。目前,大多数民办高职院校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大多仍停留在与薪酬、年终奖励、评职等挂钩的阶段,对教师的激励手段比较单一。同时,将教师的学年工作业绩作为考核的唯一对象,忽略了对教师发展潜力的开发和评价,这种过于短视化、功利性、个体性的评价做法,必然导致相当数量的教师呈现出急功近利、独自为战、疲于应付、心态不稳等消极现象。
  
  5.考核方法不务实。由于民办高职院校办学时间较短、缺乏人力资源管理经验,所以至今民办高职院校年度考核还没有找到一种真正适用性很强、便于通用操作的考核方法。主要不足为:在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方面,缺少定量考核;在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方面,缺少平时考核;在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方面,缺少领导考核;在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方面,缺少实践教学考核;在考核的层次与手段上,缺少创新的手段;等等。
  
  6.考核结果不透明。考核结果的反馈过程是考核者与教师之间进行交流与沟通,实现绩效管理激励功能的好机会。当前,一些学校往往是为了考核而考核,不重视考核结果的分析和反馈,不能充分利用考核的过程和结果来促进工作,教师本人不知道考评结果,更不知道自己哪些方面需要改进,那么,这种考核对绩效的提高根本不起作用。
  
  二、改进民办高职院校教师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1.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平时考核是对教师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可通过《教师教学日志》来落实,由教师每个月对自己的学习、工作、纪律、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记载和小结,每月由教研室主任、系领导领导进行一次评价,每季度或学期进行一次。定期考核则采取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在做好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年终由人事部门和教务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2.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教师绩效考核应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使教学工作过程得以实现全程监控,与此同时,要把教学活动中的每个环节都能做到评定,在监督和控制中顺利进行。由此做到整体过程不空洞,不虚化,具体环节有细化、有成效。

 3.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一般来讲,定量主要指的是工作量及完成情况,定性则主要指工作态度、个人品质等。单纯的定量分析或定性分析,都很难做到客观、全面、准确地评价教师,必须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进行综合的定量定性分析,注重量化评价,才能做到准确地评价教师。
  
  4.坚持“统一标准与分类实施”相结合的原则
  绩效考核应当做到“有统有分、统分结合”,即统一制定考核标准,但又要实行分类实施,区分教师队伍中的不同类别进行分类考核。比如按不同职称类别进行分类考核,有针对性地调整考核要素的权重以突出考核重点;再比如各部门不能用同一“优秀”比例,适当设置合理的等次梯度,力求客观进行考核评价工作,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
  
  5.坚持“重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在考核内容上,绩效考核坚持注重实绩,全面考核。实绩是教师德才素质的集中体现,是教学工作的成效。为了把实绩考准考实,在确定考核目标时,又要坚持把握全局,突出重点,通过重点指标的考核,带动教学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有助于克服以往平庸、平常、平淡的工作现象。
  
  6.坚持“现实考核与目标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绩效考核在立足现实工作业绩评定的前提下,还要实现激励性回报与发展性目标相结合。具体而言,考核结果除了直接与福利待遇、晋职评优以及岗位聘任挂钩,还与教师的未来发展联系起来。通过考核,教师既感受到当期激励的快乐,又增强职业发展的期待,诸如可优先享有深造、进修、破格晋升等待遇,如此则会大大调动教师参与绩效考核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