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制衡机制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完善

时间:2021-04-19 19:40:15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论制衡机制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完善

   论文关键词:公司治理 制衡机制 激励与约束机制

论制衡机制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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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摘要:当前,我国公司治理中制衡机制的立法存在着严重的股权结构失衡问题,主要表现在黄事会独立性较弱,从属地位的监事会监督职能虚化,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不够完善,上市公司独立黄事与监事会的职权的冲突等方面。完善我国公司治理中的制衡机制,应明确公司各组织机构的职权范围,加强公司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意识,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和黄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的规定,建立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

  一、公司治理的意义及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选择

    (一)司治理的意义

    公司治理(Corporation Governance)这一概念在20世纪30年代初由美国学者贝利和米恩斯首次提出。目前公司治理已经成为国内外公司法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公司治理不仅强调公司的组织机构的组成、权利和运作机制,更关注的是各个组织机构相互之间的合作与制衡关系。通过合理分配公司的权力资源,充分发挥公司各组织机构的职能,在激励与约束中达到权力制衡,以此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在兼顾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同时,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