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从巨民文化到中国特色公民文化的变迁

时间:2022-12-06 14:58:16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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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从巨民文化到中国特色公民文化的变迁

  论文关健词:臣民文化 公民文化 人主体性

  论文摘要:在小农自然经济和封建宗法条件下,弥漫传统中国的必然是个体消触于整体的封建巨民文化。而在现代市场经济和发达的公民社会条件下,只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套民文化。展望21世纪,有中国特色的公民文化的构建必将成为时代的文化主题。

  文化作为人类社会的现实存在,具有与人类本身同样古老的历史。人类从“茹毛饮血,茫然于人道’川的“植立之兽”演化而来,逐渐形成与“天道’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人道”,这便是文化创造。在这过程中,文化创造的主体是人。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它首先要表现为主体性,即人作为人所应该具有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衡且一个人精神进化的程度,主要看其主动性的强弱;衡社会的进化程度,就是看其多大程度上容许人的主体性的发挥。根据人的主体性是压抑还是解放,在文化创造过程中,就形成了臣民文化和公民文化两种文化类型。

  一、对臣民文化的认识

  在传统中国,以往数千年的社会伦理体系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个人对家庭、国家、社会的绝对认同,是对人的独立性剥夺,理性的削弱,自信的压抑。这就造成中国数千年来的臣民文化主要特征: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为其人。人的主体性在最大程度上被抑制,甚至被扼杀,最终造成了个体消融于群体的臣民文化。臣民文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质:

  (1)严格的礼制。中国以“礼仪之邦”闻名于世。但古代的“礼”即“分”。“分”就是分等级、别贵贱、辨亲疏。“礼”把个人分列在金字塔型的等级结构阶梯上,每个人各司其职、不可造次。“礼”是外在的规范,外在的规范变为内心的自觉就叫“仁’,要完成由“礼”向“仁”的转化,就要求人们通过“克己”的过程,“克己’即要人们不遗余力地对自己的自然本能(欲望)、“非分”之想探究理性,展开持久和艰难的斗争。我们不否认对自然本能进行适当约束,人的本能横流,无疑牲畜般,但人的本能并非都是消极。在礼制网罗中,它不仅把人的本能打上耻辱记号,而且约束了人的主体性发挥。人不再是思想、文化的创造者,而是臣民文化下礼制的奴隶。同时,在“思礼”前提下,不同的人所能思考的问题也要加以限定。孔子说:“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

  (2)强烈的官本位思想。在中国臣民文化中,强烈的官本位思想是深刻而持久的。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等级森严社会,人的等级不是依靠财富、知识、名望而定,而是依权力而定。在这个等级中,皇帝是最高权力掌握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各级官员,民众永远是皇帝的奴仆,但臣僚对于民众而言,他们又是主子了。在这个等级社会中,有权就有势,权就是钱。除了棒禄之外,还有各种“灰色’、“黑色’收人。胡适说:“贪腐是我们这个民族最大特色”。川同时,当了官,有了权,便“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就可以光耀门庭了。至此,在浓厚官本位思想影响下,封建社会中,个人的主体性都用在克服自己的“盲动’上了,都用在贪求权力、渴求服从,感觉乐趣等等,而不是让主体性作用于客观世界的认识与探索之中。在中国臣民文化中,官本位思想总是深刻而持久的,乃至现在及至将来。

  (3)强调伦理型的价值观。在臣民文化中,它强调伦理型的价值观是用来稳定社会的秩序免于混乱以至解体的人们必须信守的行为规范。它通过高度重视的价值观教育,使得纲常伦理内化为人们心性中的良知良能,最终使人们“从心所欲而不逾矩’;通过强调重“义’轻“利”,人为地将“义’和“利”对立起来,给人以非此即彼的选择,并且还人为地把追求“义”与追求“利”看成是道德高尚与低贱的分野,看成是君子与小人的界限;最后,伦理型的价值观通过文字狱、八股文等方式压抑人们特别是知识分子的主体性,造成在思想上万马齐暗、封建迷信、愚昧、奴性等。

  总之,在臣民文化下,把人定义在两个乃至多人的社会等级伦理关系之中,扼杀了人的个性和主体意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线性的,致使个人缺少自由的创造力,文化缺少创造的生机。造成这种后果,是有其深刻的原因,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封建经济的存在,是产生臣民文化最广阔、最深厚的基础。中国臣民文化,就是地主阶级通过封建国家,强制实行反动的、抑制主体性的思想统治的方式和手段。在中国封建社会,臣民文化和封建专制事实上是很难严格区分的,两者都存在于封建经济的土壤之中,都是封建统治阶级为了最大限度抑制个人主体性,从而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封建经济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地主除了拥有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外,还对农民有不完全的人身占有、即超经济的强制。“农民对他们的人身依附是这种经济制度的条件”。在中国封建社会,地主和佃农之间的尊卑关系,正是君臣、平民之间等级森严的尊卑关系基础,同时也是臣民文化的产生基础。封建经济的另一个特征,是一家一户为单位的自然经济,落后的、闭塞的、保守的小生产,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低下的科学文化水平,这同样也是臣民文化存在的基础。孔子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韩非子也说:“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儒、法两家都提倡愚民的政策,通过愚民的政策,封建统治者在思想上实现最大化的压抑人的主体性。

  (2)封建社会政治结构的存在,是产生臣民文化的另一个广阔的,深厚的基础。封建社会政治结构主要是以色彩浓厚的宗法制度和高度发达的君主专制制度为主要特征,对臣民文化的产生、形成影响巨大。首先,社会结构宗法型特征,虽然使中国成为“礼仪”之邦,但它强调“礼”即“分’,强调“重义轻利”,造成三纲五常的伦理说教、“存理灭教’的修身养性,“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盲目排外心理等等。其次,社会结构的专制性特征,虽然造成国家利益至上、民族心理上文化认同等等,但是它强调专制权威,造成浓厚官本思想,使人存在严重的服从心态,对权威和权力迷信,个人自信心缺乏等等。至此,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结构把中国文化,由多元变为一元,思想上不允许“异端”出现,学术上要封建知识分子埋头故纸堆,埋头八股,从而陷人形而上学的泥潭中。

  时间的车轮已经飞驶到z1世纪了。在这个世纪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发生了深刻、持久的变化,个人的主体意识同样受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及各种因素影响,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如果还用那种个体消融于群体的臣民文化来构建健全社会的文化模式,那无疑是不合时宜了。那么该用哪种文化模式来作为当今发生变化了的社会文化呢?笔者认为,这必须是尊重个体主体性的公民文化。

  二、对公民文化的认识

  在现代中国,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日益指向成熟的市场经济。按一般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市场经济下,社会经济发展与公民文化的形成、成熟存在着正相关的联系。瞻望经济前景,从21世纪初到中叶,我国经济的发展将使公民文化进人形成、成熟时期。公民文化是人的主体间的平等,认识客体不受限制条件下所创造的文化,它是人的主体性的回归、理性的加强、自信的建立。在公民文化下,人应该自觉意识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并根据个人条件和意愿去设计、创造人生,实现自我价值。同时,人在充分发挥主体性时,也必须遵循相关利益者的原则,因为个人的主体性与对他人、社会、自然的责任是分不开的,一个珍惜自己的主体性的公民,也必会尊重他人的自主性(相关利益者的原则)。总之,在公民文化下,它强调的是人的主体性的回归,“我就是我不是你”强调的是相关利益者原则。那么,实现由人的主体性的压抑到人的主体性的回归转变,即由臣民文化过到公民文化转变的原因是什么?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市场经济及其相应的经济发展,是臣民又化到公民文化转变的基本驱动力。市场经济无论如何定义和解释,其首要的含义应是一种经济自由运行的社会性市场机制和以公民个人为基本单位的大众平等的经济参与过程,它内蕴着丰富的平等、自由、契约精神。在从臣民文化到公民文化转变的过程中,它是公民文化形成的基本驱动力。首先,市场经济造就了公民的主体性。市场经济使大的个人和组织摆脱了政治权力的束缚,成为非政治的生活主体,也就是市场经济支持下社会的主体。其次,市场经济及其相应的法治拓展了公民的活动空间。市场经济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多元化的经济形态,这决定了人们的价值观念不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市场经济及相应经济发展让人们冲破政治囚笼,拓展了活动空间。同时,公民的种种活动却又必须遵循严格的游戏规则—法律,在这个游戏规则庇护下,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平等和自由,公民的活动空间才是无所拘束和无限扩展的。总之,随着市场经济在一个社会中逐步发展、成熟起来,其所内蕴的平等、自由、契约精神也会内化成为社会成员的精神,成为强调主体性、相关利益者原则公民文化产生的驱动力。

  (2 )发达的公民社会,是臣民文化到公民文化转变的摇篮。公民社会也称作市民社会、文明社会。笔者认为以“公民社会”来表达一种与国家形态相对应的社会形态,表明一种文明的、世俗的、与个人和独立经济以及民主相联系的社会存在。首先,公民社会产生了必须而且能够独立和自由地进行活动的公民个体,这就使得经济运行的市场化和社会民主具备人格基因和个体前提。市场经济需要个体在经济活动中具有根本的主动权和选择权,为此,公民社会的个体就必须具备二重独立的特性,一是他与国家形成相对的独立以保证国家对于其合理自由行为的不侵犯;二是公民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相对独立以保持人们之间不具有人身依附和等级结构状态,能自由地进行自我活动。缺乏这一点,社会的活力就会丧失;社会的开放和自治也就不可能。其次,公民社会是以一种普通的契约关系和契约精神建立起来以保证其良性运转的。没有这一点,公民社会就难以真正建立起来,建立起来也会很快被摧毁。通过建立在“自然法”基础之上的契约关系,人们的“自然权利”受到保护,国家与社会各司其职。契约关系的最高表现就是国家的法律规范,因而公民社会里国家的权力,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都在其中得到体现,“法律至上”也就成为一种普遗的观念意识。正是法律化的相互契约关系支持了公民社会的建立,并使自由市场和民主政体得以存在。那么,在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条件下产生、发展起来的公民文化具有哪些特质呢?

  (1)健全的法制。礼制和法制作为一种制度形式,它们在构建不同的社会文化模式中都起了重要作用。在公民文化里,如果再用礼制规范人们,那是无论如何都行不通的,这就需要我们用一种新的制度形式—法制来加以规范。公民文化的培育、构建与法制密不可分。公民文化的内涵是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当家作主,通过法定程序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而法制的内涵正是依照体现公民的意志,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来治理国家;公民文化蕴含着平等,法制则把平等转化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并通过具体的制度使之易于操作;公民文化意味着自由,法制则把自由加以昭示,又通过义务和责任把自由与秩序统一起来;公民文化昭示着契约精神,法制则正是这种契约关系的制度形式。特别对我们这样一个有几千年的礼制传统的国家来说,培育公民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心理和习惯—公民文化就更显!要。

  (2)强烈的民本位思想。现代民本思想和传统民本思想不同。在公民文化中,民本思想之“民”是指市民、公民,是主体。现代民本思想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工商业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确立了市民、公民之间自由、平等的契约关系,界定了市民、公民与国家的权利和义务,成为一种以公民权利为本位的社会伦理。首先,民本思想强调公民人人平等、人格的独立。自主的而非奴性的可以说是人性中不可泯灭的内在驱求。在高度发达的公民文化中,任何公民无论在社会关系还是在政治关系上都不存在依附关系,他始终是一个独立的主体,有怀疑的权利、有理性判断的能力、有自己的人生价值。只有这样个人才能更充分地挖掘自己的能力,整个公民文化才会充满生机。其次,民本思想强调公民有权利和自由,同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使得社会生活各方面法律化、制度化。在高度发达的公民文化中,每个人的行动只有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才能自由,离开法律就没有自由。法律是社会的最高权威,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只有强调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下来,并且辅助以法律道德情操,这样公民文化才会继续生存发展。

  (3)强调科学的价值观。科学的价值观不是指具体的科学事实、定律和理论,而是特指在古希腊文明中孕育出来的,随着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而得到张扬的一种理性精神文化和价值体系,它是与臣民文化中伦理型的价值观相对立的。科学的价值观为人们提供了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基点和视角,即所谓的“科学的眼力”( the peas lives of science )。在公民文化中,科学的价值观强调人的主体性,只有在人的主体性得到解放的条件下,人们才能够追求真理、自由、平等、民主等等,从而在思想文化上形成“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景象;科学的价值观下的义利观,它不是古代儒家义利观的复归,也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伦理规范的沿袭,更不是西方个人本位价值观的照搬,而是富有民族特色和反映时代精神的新型义利观,即利己与利他、富民与富国相统一的新型义利观;最后,科学的价值观下人们的政治参与,它是人们作为独立的、具有强烈的民主意识、自由意识、权利意识的个体的参与。

  三、中国特色公民文化的构建

  文化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统,具有相对独立性,并且具有它自己独特的动态进化过程。中国传统文化经过两千多年的培育,已经融化在中国每个个体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模式里,积淀为一种遗传基因,成为民族意识的一部分。因此,在公民文化的构建问题上,我们无法抛弃传统文化。但是,我们更应该致力于有中国特色的公民文化的构建。

  1.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特色的公民文化是一定的经济状况为基础的上层建筑,经济关系和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人们的公民文化形成。马克思说“物质生活的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历史经验教训说明,市场经济及其相应的经济发展,是臣民文化到公民文化转变的基本驱动力,于此,中国特色公民文化构建的最深厚的物质基础必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首先,大力发展能够冲垮和铲除小农自然经济这个封建臣民文化赖以生存基础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所组含的自由、平等、权利和契约精神,这些正是中国特色的公民文化构建所需要的。其次,大力提供更好的公民参与,创造公民文化的物质技术条件。在市场经济中,每一经济主体通过合法经营而致富,追求的是作为社会财富代表的价值利益和价值增值,而实现这一目的的途径必须是为其提供优质的、有效的供给或服务,即每个经济主体和个人的富裕必须以最终的市场选择—即社会选择来实现社会效益,促进国民经济的繁荣。因此,它能够使公民文化在广度和深度上得到更好的构建。于此,我们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提高生产的社会化和现代化水平,使之更好地成为中国特色公民文化最深厚的物质基础。

  2.必须大力发展民主政治和法制思想。“民主”和“法制”两个充满理性、现代性的词语一经从古希腊文明中产生,它们便迅猛地在各国的社会领域中产生深远的影响,它们为中国特色的公民文化的构建提供制度上和哲理上的借鉴、启迪。

  (1)马克思主义继承和发扬了人类历史的民主观,认为“民主制是作为类概念的国家制度”,“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随着经济生产方式和社会组织结构的不断成熟,民主的思想在近代西方的演绎中主要包括了主权在民、权力制约、公民参政和政治公开等等思想。它们不断地得到扩张,最终与契约论紧密结合起来,成为资产阶级建构国家政体的理论根据。但是,中国由于受二千多年封建宗法传统影响不能像古希腊那样彻底打破家族关系,结果不能产生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上的个人权利观念,不能使个人权益转变为政治上的公民权利从而形成民主政治。徐复观说;“中国文化中没有出现民主政治,这是我们最大的污点。

  (2)这一传统源于拉丁文,在拉丁文中,JUS就是一个具有哲理愈义的模糊概念,其涵义不仅指“法“,也兼指“权利”、“正义”、“公平“等。在古希腊文粉来,法制是关于社会保障机制的理念,其最一般的含义就是要以公民人格独立的社会平等为基础,保障公民财产,控制政府滥用权力为己任,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德定发展。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西方现代法制思想主要包括了主体性意识、重民法和轻刑法,重公法和轻私法、重实体法和轻程序法等等。

  3.必须大力提倡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通过在精神层面上来体现对公民文化的影响。其为文化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作为认识自然界的结晶,它们的进步必然会促进人们的自然观、道德观、宗教观、审美观等各种思想观念的变化。

  (1)大凡科学思想都具有革命性,它能启迪人们的心智,使人们摆脱愚昧、迷信和奴性的牢笼,使人们认识到自己在自然界的位t和作用,从而有助于确立正确的行动目标。一种崭新的科学思想的精神力是十分巨大的,它往往会决定几代乃至十几代人的思维方式。科学精神不仅是维护科学共同体稳定秩序的基石和科学发展的保障,而且它与社会文明的进步和人的自我完善的大目标是相通的或一致的,这也是科学精神最为深刻的哲学和文化意组。

  (2)笔者认为,在有中国特色公民文化中,需要我们构建成熟的人类中心主义—即科学的、理性的人文精神。它是随着当代社会可持续发展摸式的确立以及未来社会旺乏状态的来临而逐步形成的思维方式和生存观念。一方面,它把人类的长久生存和全面自由看成是最高价值,强调在生活环境的意义上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把自然看成人类生活的内在要素,把实践看成是积极调整人与生活世界的关系并斌予自律意识的合理性行为;另一方面,以人为中心的多极主体化思维模式是成熟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底组,它要求我们始终把人作为世界的中心,并把人作为互有平等地位的多极主体,自觉树立类主体的愈识,克服区域中心主义,强调人类整体和长远的生存利益。“以这种合理的主体性原则和成熟的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今后人们的思维方式,这与有中国特色公民文化的基本精神是相吻合的。总之,由于传统中国的臣民文化一贯以某种抽象的群体为个体,在群体本位论原则下,个体寄生于群体,没有独立的主体地位,因而也没有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大力提倡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因此也成为构建有中国特色公民文化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