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伦理维度对当代中国大学生责任意识教育作用

时间:2021-04-02 16:43:16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浅析伦理维度对当代中国大学生责任意识教育作用

  论文关键词:伦理关系 大学生责任意识教育

浅析伦理维度对当代中国大学生责任意识教育作用

   论文摘要:探讨当代中国大学生责任意识教育,需要深入责任意识的本质,指向伦理维度;而在大学阶段个体从“家庭成员”向“社会公民”的角色过渡,又使得大学生群体具有自身的伦理特殊性,这就涉及到其责任意识的再造、深入发展过程;所以,对于各个大学来说,既要承前启后,做好“家庭”向“社会”的角色转变责任意识教育,又要开创未来,树立大学生的民族使命感,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大学生作为当今社会的一个主流社会群体,普遍拥有较高的知识认知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他们是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也是整个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大学生群体的特殊使命要求当代大学生必须具备自我担当的能力和正确的责任意识。然而在当今社会中,大学生自身意义感的丧失、自身行为的放纵、对社会义务的冷漠以及对生命的漠视等现象却日益加剧,这些都突显出中国当代大学生使命感的弱化和责任意识的缺失。加强当代中国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教育已经迫在眉睫。而反观中国大学对学生的责任意识教育,大多是一些对象化、教条化、口号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而忽视了责任意识本身的意义和作用。只有认清责任意识的本质,从大学生群体角色转变的特殊性入手,才能更好的实现当代中国大学生责任意识教育,构建更加合理健全的教育体系。

  一、责任意识教育指向伦理维度的必然性

  康德说,“人,每一个在道德上有价值的人,都要有所承担,没有任何承担,不负任何责任的东西,不是人而是物件”。所以,从本质上来讲,责任意识不仅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更是属于道德领域的一种意识形态呈现。人的这种责任意识体现于人们平时的各种道德行为当中,它不是一种抽象的观念,而是具体体现在对家庭、他人、集体、国家的情感、态度、责任和义务上,“对社会有无责任感,是检验一个人的人格健全和人生境界高低的尺度。”

  责任意识的道德属性是和人的社会本质是分不开的。人在本质上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类生命本质要求人“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就必须有“规定”、“使命”、“任务”。也就是说,健全的责任意识要求必须做到对自我负责,也要对“他者”负责。这个“他者”,可以是具体的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对象化的总和,如家庭、集体、社会、民族等等。所以,责任意识实际上建构在一种“关系”之中。另一方面,责任意识的建构离不开责任意识的教育。人们通过教化从自然人逐渐向社会人过渡,责任意识的构建和健全也需要通过一个不断教化并且进行各种道德实践活动而最终得以完成。人们的这些教化活动在一个关系共同体中,如家庭、学校、社会等得以发生和实现。

  责任意识不仅是树立“对自我负责”,“使自身不受到伤害”的自我意识,更重要的是要树立对家庭、集体、社会的承担意识。

  所以,对于作为被视为“人生转折点”的大学生活而言,各高校对大学生群体的责任意识教育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大学生群体作为当今社会的一个主流群体又有着其自身的发展特点和轨迹,正确的进行大学生责任意识教育,首先要认清楚大学生群体的自身特点。

  二、大学生责任意识教育的伦理特殊性

  大学生活对于每个大学生来讲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第一次全面接受集体检验的体验,也是其走向社会前对自我意识审视、反省、再造的阶段。大学是从个体家庭生活模式到社会生活模式的过渡阶段。

  (一)角色转变:从家庭成员到社会公民

  大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的生活模式大多为“家庭-成员”模式。也就是说,个体在自我意识中更多的是认为“我”是家庭的一员,而较少的把自己自觉的看成社会的公民。进入大学以后,个体主要面对的将不再是和自己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而是各种素不相识的社会个体。在“家庭-成员”的生活模式中,个体的责任对象主要是自身和其他家庭成员。在这样的模式中,血缘关系使得责任意识中更多的包含的是一种“宽容”和“爱”的情感;而一旦进入大学,朝夕相对的同学之间要求得更多的是一种“对等”的关系。在家庭关系中,大学生个体作为“幼”辈,在责任体系中往往处于被“保护”的地位;而在“社会-公民”模式中,大学生主体与主体之间却要求一种“平等”的关系,相互之间具有平等的责任义务。

  显然,两种角色所要求的责任是不一致的,个体在进入大学之始,若不能及时的进行角色的转变和调整,两种生活模式中的不同角色要求便会在个体的自我意识和道德行为中产生冲突。大学所承担的大学生责任意识教育便要求正确引导学生加快这种角色转化,加强对同学、对学校等社会意识的培养,使之更快更好的适应大学生活。

  (二)责任意识缺失:前期责任意识教育的缺乏

  大学生在进入大学前便经历了一系列的社会化转变和教化,形成了一定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也形成自我对“责任”的一些认知和意识。

  然而,这种学习过程更多是接受对各科基础知识的灌输,而不太注重对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的教化。在进入大学之前,学生的责任意识教育多半来自于家庭教育。正如前文所说,在以血缘关系为轴心的“家庭-成员”的模式下,作为“子女”角色的大学生个体更容易被宽容、被原谅,往往是父母对子女的责任意识大于子女对父母的责任意识。由于当代中国“独生子女”的特殊家庭环境和父母望子成龙的心态日益迫切,很多子女把这种爱理解为了一种“理所当然”。加上基础教育阶段对这种责任意识教育的忽视,很多大学生缺乏一种家庭责任意识或者形成了一种错误的家庭责任意识。不仅对自身的行为任性放纵,也缺乏对父母、亲人的关心和爱护。这与当代中国大学生中自私、人际关系冷漠等现象有直接的关系。

  这些现象不是进入大学以后才产生的,然而却是大学教育必须要面对的实际问题。每个大学的学生都来自五湖四海,具有不同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生活模式、作息规律等等,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必然会产生一些对立或者冲突。对于各个大学来说,加强对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教育,必然要求引导主体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学会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还要树立对他人的责任意识。

  (三)面向未来:民族责任意识的建构

  黑格尔说,民族是一个“伦理实体”。每个人的最初和最终归属都必然是他的民族,这种归属被黑格尔看做是一种“悲怆情愫”。反过来说,每个人无论有怎么样的不同,最终都从属于他的民族,都要担负起民族的建设大业。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大学只是大学生迈向社会的桥梁,大学生最终要承载的是复兴中华民族的伟大使命。大学生不仅是社会的公民,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子孙,大学生不仅要对社会负责,更要对整个民族、整个国家的未来负责。大学是个体从“家庭”迈向“社会”的阶梯,也是重树、再造个体价值观、人生观的重要阶段,所以大学中的责任意识教育又必然要求面向未来,培养大学生的民族责任意识。在和平年代,那种民族危亡时的为国捐躯很难实现,也得不到当代大学生的共鸣。它更多的是表现为一种坚定的民族信念和爱国信仰。

  三、大学生责任意识教育的伦理导向

  责任意识不仅是一种法律上的义务,更指向“人之德性”的道德领域。责任意识的理想状态应该是伦理意识而不是强制规定,是被康德称之为“心中敬畏”的神圣道德法则之一。也就是说,责任意识是一种由内向外、由认识到实践的实现过程。所以,责任意识教育也应该以主体为出发点,把责任作为一种德性,培养大学生的责任意识。

  (一)责任是一种德性:教育的出发点

  中国自古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训示,从自身出发,尽心、知性、知天下,培养仁、义、礼、智等道德意识。所谓“修内安外,成人之道”,即是说,人生完美境界的造就,既需要内在修养,又需要外在事功。但“成人之道”的出发点在于“修身”,最终的目的则是成就外在的事业。由此可见,中国传统文化中对责任的认识就在于强调对自身的修炼,即所谓内省而“自知”。反观现在的大学思想教育课程,多过于教条化、书本化,而脱离了思想教育的出发点和最终所要达到的目的。加强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教育,首先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个人内在修养。

  修身是一种以“立德”为本的责任意识培养。曾子讲:“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善于反思自己,认识自己,客观的认清事物的本质,具有正确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培养自省意识,实际上是要大学生对自己在平时生活中的言行树立一种责任意识,要对自己所说的话、所做的事情负责。而一旦同学间出现矛盾、分歧,也要从自身入手,首先站在客观的立场审视自己,懂得“和而不同”的道理,才能培养出宽容大度的个人气质。中国有“仁者爱人”的道德传统,各高校也应当引导当代大学生注重自身教养的修炼,培养其良好的道德品质。“要成才,先成人”,大学的责任意识教育应该以德性教化为基本出发点,首先使大学生成为有担当、有使命感之“仁人”,再谈技术能力专业方面的知识传授。

  (二)民族责任意识的树立:教育的目的

  大学阶段处于家庭成员向社会公民角色过渡时期,所以要求各个高校要培养大学生“公正”、“正义”的道德情操。而作为民族的一员,其最终的伦理归宿却是整个中华民族,这就要求当代大学生又必须具有民族责任意识,自觉地把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统一起来。作为一个社会人,大学生必须学会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而作为中国当代的大学生,还必须要对国家的未来负责,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和命运负责。

  所以,大学的责任意识教育必须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观念和热爱国家的民族意识。这就要求大学教育中要适当的增添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责任意识教育内容。而这两项内容也不应该是空洞的口号式宣传,而应该结合实际、结合时代为学生做生动而具体的介绍。在和平年代,民族危亡时的为国捐躯学生可能难以理解,但是中国在各方面发展取得的成就却很能引起学生的共鸣。加强民族荣誉感,必须与实际结合,事实求是的为学生提供资源和材料,让其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祖国,树立民族发展的责任意识。而增强社会责任感,最重要的是要树立“诚信”的意识。中国向来注重“利益”关系,强调重义轻利的气节。在面对一些利益诱惑时,大学生应该具有正确的判断意识,做出正确的选择和行为。目前,高科技犯罪正成为社会日益严重的问题。这与当代大学生缺乏最基本的责任意识和道德判断有着直接的关系。加强责任意识教育,一定要与时代结合,制定一套适用于当代大学生的教育体系,而不应该是一些空洞的教科书式的思想教育。
 
  (三)责任意识见之于行为实践:教育的转向

  责任意识,不是一种形而上的抽象,而是具体的体现在平时的行为实践中。培养大学生的责任意识,不仅是让他们学习理论,更重要的是注重对他们日常的行为养成。

  大学的责任意识教育应当引导学生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由近及远。所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应该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小事中培养其责任意识,比如引导灌输爱护环境、节约低碳的生活理念等等,从身边的小事培养其社会责任意识。尽可能使学生从实践中意识到自己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和民族使命。高校应该尽可能的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的机会,增强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其通过社会调查社区服务、公益劳动、志愿者活动等多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高责任意识。学校还应与革命历史纪念馆等合作共建社会实践基地,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艰苦创业教育、现代科学应用教育等,进而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责任意识。同时,高校还可以制定相应的权责条例,明确权责等行为增强学生承担责任的主动性,而不是被动的承受。

  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责任意识的教育改革之路还很长,还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但是,无论如何发展,都不能脱离了责任意识最本质的东西,只有回归其伦理本质,才可能从根本上做好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教育,为大学生德育培养提供一种可能性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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