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直接教学法与间接教学法对外语教学的启示

时间:2017-11-25 我要投稿
  论文关键词:教学 直接教学法 间接教学法

  论文摘要:本文从教学法的发展入手,阐述了直接教学法与间接教学法在教学中的作用以及应用,提出了对于外语教学应采用两者相结合的综合教学法,以提高教学质量。

 一、外语教学法的变迁

在古罗马帝国时代,罗马贵族雇佣希腊人为家庭教师,委托他们对学生进行希腊语,当时他们使用的方法之一就是“直接教授法”。使用拉丁语和希腊语两种来训练学生,使学生成为会用两种语言的人才。
经过17至19世纪,语法进入系统化。教授们根据这个系统化的语法来教授学生。其教学方法是:首先是语法规则和语法变格,其次是教。这种语法翻译教学法到19世纪中叶由普雷斯们完成了系统化。
19世纪末期,语法翻译受到批判,代之提倡的是语音教学法和自然教授法。所谓“语音教学法”就是使用发音记号进行教学的方法。该方法到20世纪初就衰退了。所谓“自然教学法”就是幼儿学习母语的过程,强调侧重规律教学。这种方法被系统化后,就渐渐发展为直接教授法。20世纪初直接教授法进入极盛时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受行动主义心的影响,开始流行结构语言学,逐渐形成系统化的教学方法——“口语领先教学法”;即强调声音(听、说)优先原则,文字(读、写)为其次。这种教学法到20世纪50年代末进入极盛期,对全世界外语教学影响很大。
20世纪50年代末期,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对这种教学方法提出来质疑。他认为“口语领先教学法”是将耳朵听到的语言立即原封不动的模仿出来,在反反复复的过程中固定句型;往往是从耳朵进去立即直接从口出来,不考虑意思。他认为学外语应该是从耳到脑然后到口的过程。
到了20世纪60年代末,以加罗鲁和奥斯贝鲁为代表的认识主义心理学家,批判了“口语领先教学法”的心理学基础,提出了在外语教学中采用“有意思的学习”的外语教学理论。从而使外语教学进入了“认识记号学习理论”的时代。

  二、直接教授法与间接教授法

如上所述,外国语教育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虽然出现了视听觉教育法、文法翻译法、声音教授法、心理学教授法等等,但都可以归类于直接教学法和间接教学法两种。
所谓“直接教学法”,则是不借助母语,直接用要教授的语言进行教学的方法。间接教学是教师通过适当的中介,迂回地传递教育意图的一种探究式教学方式。
大阪大学部日本学科教授对直接教授法这样介绍到:
“他(大津木)教我们时所用的教学方法是很明确的直接教学法。学生即便是初学者也几乎不讲语法,当教科书中出现不懂的单词的使用方法时,用例句加以说明,课程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科书进行日常会话,主要目的是让学生说,这样可以简单的矫正口语中的错误。尤其对于初学者,既不需要用他们的母语来教学,也不必没完没了地解释语法。”
与此相比,日本东亚大学中文讲师谢素晗这样论述到:“语言学教师的素质就是要了解所教语言的,努力地做到用学生的母语加以解释,通过语言的相互理解,才能做到两种语言的比较表达,才能得到巧妙的教授法”。两位语言教育者分别强调了两种不同教授法的重要性,似乎各有各的道理。对此 本文予以分别论述。
如前所述,直接教授法与间接教授法的根本区别有两点。一是课堂教学使用所教授的语言是不是学生的母语;二是外语语法的教授问题,简单的说,直接教授法不先讲语法,而是直接进行日常生活的会话。间接教授法是先讲语法,然后进行会话练习。

  三、教授法与思维方式

教授法与思维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众所周知,思维方式一般分为演绎式思维和归纳式思维。演绎式思维与归纳式思维方式的区别之一在于特殊和一般的关系问题上。先特殊后一般为归纳思维;先一般后特殊为演绎思维。这与本国语言的学习和外国语言的学习的过程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的。本国语言的学习当然采用的是归纳思维。而外国语言的学习多有教材和老师,即使是外语教学也是在抽象化后的理论基础上,若是使用教材就更是如此。无论怎么说演绎思维的要求要多一点。极端的讲,外国语言(外语)教学本身就是一种演绎的思维过程。
这是本国语言教育和外国语言教育的区别和结论。教授提倡直接教授法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笔者认为是顺应了语言学习的自然思维过程。即在该语言的文化中学习。无疑是先具体后抽象,先特殊后一般。谢素晗老师主张的间接教授法,是因为符合了外语学习的自然过程。在日本教授日本人学习中文,这对日本人来说当然是外语(外国语言),所以先抽象后具体,先一般后特殊才是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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