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社会建设中高校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

时间:2021-04-13 10:12:13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论和谐社会建设中高校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

  

论和谐社会建设中高校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

论文关键词:和谐 高校知识分子 社会责任

  论文摘要:高校知识分子不仅是我国高等事业发展的主要力量,也是和谐社会构建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此,高校知识分子应该肩负起“知识分子”的职责,在潜心治学的同时,以其特有的创造性、理性、批判性引领社会前进,在社会的激流中思考并探索国家和发展的捷径,从而发挥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作用。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全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广泛参与、共同努力,知识分子作为社会的引领者,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发挥更大的作用。高校是我国目前知识分子最为集中的地方,高校知识分子一方面要做“教育者”和“知识者”——这是其作为“师者”的职业操守和基础;另一方面需要主动地向科学知识链的上游拓展,力争成为“知识创新者”。高校知识分子在充分履行以上两种职责的同时,还应超越狭窄的学科专业领域,勇于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这既是其履行知识人角色的职业要求,也是目前和谐社会建设形势下的普遍社会期待。

 一、和谐社会建设需要高校知识分子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高校知识分子以大学教师为主体,是指受过、掌握知识并以知识传播为己任的群体,可谓是社会知识分子的典型代表。在欧洲中世纪的大学里,众多的知识分子既是当时知名的知识分子,同时也是受到广大学生欢迎的教师。他们既传授知识,也传播思想,从而把这两种身份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在中国教育史上,许多以教师为职业,但却心系黎民苍生的知识分子本着自己的良知,积极探索社会发展的方向,甚至成为社会思想与实践领域变革的中坚力量。如春秋时期“讲学兼议政”的稷下先生,明清时期“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东者,还有五四时期高举“与科学”旗帜的大学教师,等等。
目前,我国正处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国社会也正处在一个传统向现代文化转化以及交融的文化转型时代。在这种背景下,高校知识分子不仅是时代新文化的敏感的承受者和传播者,而且也是的自觉的继承者、转化者和创造者,应当承担起社会文化、思想和观念的整合任务。他们不仅要积极地参与到改革和现代化的进程之中,而且还要对社会的改革和现代化建设进行冷静的、理性的审视、探索,并提供理论上的参照、。可以说,当今中国社会是最需要思考、理论、理性、价值导引和秩序整合的时代。作为社会结构中居于中上阶层的高校知识分子,他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偏好,不仅影响着社会发展的方向,而且还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中国目前社会发展下,不稳定的因素还有不少(如安全问题、教育公平问题、医疗卫生问题以及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等等),社会各阶层之间以及社会各阶层与国家之间的沟通还存在诸多问题,充分发挥高校知识分子的“阐释者”功能,必将有利于协调各阶层致力于发展和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有利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协调,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国新的时期重大的战略任务。这一宏伟的规划,对发展我国高校的教育事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为高校知识分子自身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高校知识分子应该比其他社会阶层更多一份责任、更多一份贡献、更多一份关注。在教育观、发展观上应该主动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要把这种观念渗透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各个方面上去,要有对社会负责的一种责任意识、担纲意识;要为社会提供智力支持,积极组织开展学术研究、学术交流、课题调研、理论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要充分发挥自己的学科专业优势,在学术组织框架内加强协调,集中力量联合攻关,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服好务。

二、和谐社会建设中高校知识分子承担社会责任的路径

在目前社会情势下,高校知识分子要以“超然”的精神特质为基础,以过硬的专业知识技能为资本,以其所在的大学组织为平台,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自己应尽的力量。
(一)“超然”是其承担社会责任必需的精神特质
曼海姆提出了知识分子是“漂流阶层”的理论。他认为,知识分子是不依附于任何阶级的利益或意识形态的漂流群体,这使得知识分子能从普遍性的、综合的角度思考社会问题,其价值取向也就具有了超然性。[1]学者克雷蒙梭认为知识分子应能够跨越职业界限,并能凭借良心、理性和知识仗义执言。[2]后现代主义理论家鲍曼也认为,判断一个知识分子的标准就看他是否能够超越对自身所属专业或所属门类的局部性关怀,而参与到对真理、判断以及时代的趣味等全球性问题的探讨中来。[3]从以上学者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知识分子与促进社会进步、对社会核心价值强烈的关怀,以及通过自己的努力影响社会进程三者之间有着很强的关系,其承担社会责任、发挥社会作用的一个重要关键就是能否以“超然”的价值取向,从普遍性的、综合的角度思考社会问题。
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特定时期,社会各方面的关系都处在分化和整合之中,公众在面对瞬息万变的社会波动时,其公共智力并不足以解决专业性社会问题,这就迫切需要有一种不代表利益与某个阶层(如某个精英层)利益的相对“超然”的“内行”声音,即这种声音必须超出自己生命的时间长度,必须超出自己的直接利益。而高校知识分子的“超然”的精神特质的内涵就是听从理性、真理和良知的召唤,坚持公共性与批判立场,关心人类及社会的普遍命运,为了社会的进步、人民的安康而勇于批判社会弊病。其主要内容就是追求崇高、超越自我的理想精神,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追求自由尊严、道义良知的人道主义精神,自由创新、自我完善的主体精神,以及公平公正、民主法治的理性精神。[4]这如同萨义德所说的那样,知识分子的职责在于“不为利益或奖赏所动,只是为了喜爱和不可抹杀的兴趣,而这些喜爱和兴趣在于更远大的景象、越过界限和障碍、拒绝被某个专长所束缚,不顾一个行业的限制而喜好众多的观念和价值。”[5]
(二)专业能力是其承担责任必备的资本
目前,高校知识分子在参与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如高校知识分子缺乏言论空间,“声音”微弱;视野受限,看不到专业之外的社会领域;等等。置身于这样的中,高校知识分子如何在自己的专业活动之外,把专业知识运用于公众活动之中,或者以其专业知识为背景参与公共活动,这始终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话题。
于是就有学者(如齐格蒙·鲍曼)号召知识分子要积极转变社会角色,由原来的“立法者”转变为“阐释者”,以继续“捍卫真理和坚守正义”。[6]但是,高校知识分子与其他知识分子一样,本身就含有重建“公共性”、关注社会公共领域的潜在力量。“在高度分化的社会里,事物的总体框架对于大多数个体来说越来越模糊。因此,问题不在于什么职业能提供对于现实的全面视角,而在于生活的某个位置的视野中包括了社会的哪个部分。从这一角度来看,知识分子具有某种优越性。”[7]在目前知识分化的体制下,高校知识分子的这种优越性根源于他们对学科专业化的研究,也根源于他们所处的大学环境。一个高校知识分子要有对公共领域发言的权力并被世人所认可,他就必须在学科专业化的研究领域内被同行所认可,并成为专业领域的权威人士。这也就是说,高校知识分子首先要用他的专业学问去获得他对自己和外行人对他的身份认同。只有这样,他才能用专业权威话语去获得在公共领域的话语权;也只有在专业领域内有了对专业知识的高深研究后,他才有时间和能力跨出相对狭隘的院校体制,最终做到对公共领域的“业余关怀”。从这个意义上看,学院化、专业化与知识分子的公共关怀是相辅相成的。对于高校知识分子来说,“在专业成就上获得了某种文化资本,就意味着在社会上获得了话语的某种权力,而就知识的意义上来说,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不是很狭隘的),实际上也提供了自己对公共关怀发言的一个很重要的.知识依据。……专业的知识对于公共知识分子而言,并不是累赘,而是原初的出发点。”[8]

  (三)大学组织是其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平台
为了寻求解决当代知识分子所面临的困难(有些学者称之为“危机”),法国者皮埃尔·布尔迪厄提出了“法团主义”的理念,他坚信全世界的知识分子能够建立一个真正的网络,用来对抗权力,采取“一个圆心无处不在又无处存在的圆”的形式,“其中所有地方都是中心,也就没有地方是中心”。[9]通过“法团主义”,实现重新凝聚知识分子这个日益分散的群体。布尔迪厄是在后现代的语境下为知识分子所面临的危机解套,但毕竟我国目前还是一个正处在发展中的、还存在着诸多不和谐因素的国家,在这种境遇下,高校知识分子能否从专业走向公共,又应该如何克服工具理性主义和专业主义对自身的局限而走向公共呢?
一般来说,高校知识分子的专业化研究是对高深学问的探索,高校知识分子学院化、专业化并没有脱离大学的起点——探求高深学问。这也就是说,大学以对高深学问的探求来证明自身的合法性,高校知识分子对专业知识的科学研究同样是为了证明自身存在的合法性。但如果高校知识分子仅仅局限于专业研究而无视社会的需求,就必然使得大学和知识分子的生命之根有了断裂的危险。但是,大学以学科为基本联结点,通过学科之间、学科与院校之间、院校与院校之间以及院校与整个高等世界之间的纵横交错,形成一种伯顿·R·克拉克所说的“矩阵结构”[10]。这种“矩阵结构”使高校知识分子不仅能关注本专业领域知识的研究,也能使他们通过本专业与国内外同行进行沟通交流,这就为本专业的高校知识分子赢得了在外界的话语权。更重要的是,这一“矩阵式”大学组织的建立,也为高校知识分子跨出本专业研究的视野以专业知识为依据同他者就社会公共领域的问题进行对话提供了制度平台。这个平台使高校知识分子自觉地建构共同体精神成为现实,使高校知识分子在“矩阵组织”交叉点上的运动轨迹同大学的组织建构得以吻合。这是两者对高深学问的探求这个逻辑起点的自觉认同,大学也就由此成为重建知识分子的公共性并使大学和高校知识分子与社会保持紧密关联的最佳组织机构。[11]
总之,发展与和谐是当今中国的主旋律,置身于这样的境域中,当代的高校知识分子应该立足于当今社会的多重关系中,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在建构科学知识的同时,积极地运用科学知识的权力效应,合理确定自己的社会角色,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为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自己应尽的力量。

参考文献:
[1]陆杰荣.后现代·知识分子·当代使命——论利奥塔的“知识分子之死”的理论实质[J].动态,2003,(6):37-38.
[2]赵宝煦.知识分子与社会发展[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102-103.
[3]齐格蒙·鲍曼著,洪涛译.立法者与阐释者——论现代性、后现代性与知识分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1-2.
[4]高鹏飞,高承珊.论大学人文精神的构建[J].燕山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1).
[5][美]爱德华·W·萨义德著,单德兴译.知识分子论[M].北京:三联出版社,2002.115.
[6]许纪霖.公共知识分子的社会角色——法国的与现实[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7][德]卡尔·曼海姆.卡尔·曼海姆精粹[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222.
[8]许纪霖.中国知识分子死亡了吗?[A].中国大学学术讲演录[C].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268.
[9][法]皮埃尔·布尔迪厄著,赵晓力译.现代世界知识分子的角色[J]天涯,2000,(4).
[10][美]伯顿·R·克拉克.系统[M].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36.
[11][美]亚伯拉罕·弗莱克斯纳.现代大学论[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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