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地方高校创新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探究

时间:2023-03-07 17:23:59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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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地方高校创新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探究

  论文关键词:地方高校 音乐教育 人才培养模式

浅析地方高校创新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探究

  论文摘要: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基础音乐教育师资和社会需要的音乐人才是地方高校音乐教育的职责与任务。文章主要从观念更新、科学定位,课程体系的优化与整合,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的改革等方面来探寻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校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以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

  随着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不断深化改革,如何使音乐教育人才的培养适应教育改革和社会的需要,已成为地方高校音乐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课题。无论是教育理念的更新与重塑,还是课程体系的优化与整合,抑或是教学方法与教育模式的拓展与延伸,都体现了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上的不断探索和实践。

  一、更新观念、科学定位   (一)突出高校音乐教育的学科特点

  地方高校音乐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主要是为“基础音乐教育”服务的。以往地方高校音乐教育培养模式是专业音乐院校教学理念与课程模式的翻版,这种翻版严重忽视了对学生师范素质的培养,使教学观念与培养目标严重碰撞,形成错位。专业音乐院校培养的是音乐技能型的表演人才,而音乐教育培养的是适应社会需求的师资人才。演员与教师是两种不同的职业,音乐教师不仅要掌握音乐技能与基本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并掌握科学的教学方法,以便于在未来的讲台上通过音乐艺术去启迪、陶冶人。

  (二)培养方向多元化

  近几年来,随着毕业生就业分配渠道的多样化呈现和社会对音乐人才的多元化需求,以往高校音乐教育单一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以此形成的培养方案、培养模式已不再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地方高校音乐教育毕业生的工作流向除了中小学校以外,还包括幼儿园、少年宫、文化馆、歌舞团、大型企业宣传科等,这充分说明社会需要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音乐人才。同时,用人单位对音乐人才的需求也呈现多方位态势,包括演奏演唱、音乐教学、音乐制作、演出策划、音乐管理等,有些毕业生在一些小学除从事基础音乐教育的工作外,有时应工作之需,还要担任英语、语文等课程的教学。面对这样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地方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应在原来基本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做适当的调整,并打破原来单一的培养机制和培养方向来顺应社会和市场的需求。

  培养目标的调整决定了课程体系的重新构建,教学内容的合理安排,以及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的优化改革,也决定了地方高校音乐教育应在尊重音乐艺术教育规律的前提下,坚持人才基本培养目标的原则,同时适应地方人才市场的需求,形成以培养高素质音乐教育人才为主,以开发他们的艺术表演潜质为辅的教学共识。

  二、音乐课程体系的优化与整合   人才的培养归根结底是通过课程来体现的。面对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地方高校音乐教育必须推进课程的多样化和综合化,通过课程体系的改革,来培养知识、技能结构全面,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有较高文化素养、能适应社会需求,能“站稳讲台、兼顾舞台、面向社会、多元发展”的创新复合型人才。

  (一)课程结构模块化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与培养目标的要求,高校音乐教育培养的学生不但要具备能唱会弹的音乐表现能力,还要有善讲能编的音乐教学能力以及组织各类音乐艺术活动等较为全面的音乐能力。因此在课程的设置方面,应遵循基本知识统一性和专业发展多样性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和音乐学科的特点,可以采取模块式结构来进行课程的设置。

  从总体课程结构来看,可从两个层面来进行模块建构:第一个模块是从课程的管理来讲,分为校定和院系定两个部分,由学校和院系两级部门对课程进行制定与管理;第二个模块从课程性质来讲,主要由必修课与选修课两部分组成,其中院系课程设置中也包括了必修与选修,选修中又细分为限选与任选两类。

  从音乐课程的结构来看,以音乐课程类别为标准,可分为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创作和音乐文化等四个模块。其中,前三个模块都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音乐文化这一模块属于理论性较强的课程。

  音乐教育类课程,是紧密围绕音乐教育学科体系的特点来设置的,包括了音乐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音乐教育的历史、音乐教材的研究以及音乐学科科学方法的研究和掌握等课程内容,这类课程是音乐教育专业区别于音乐表演专业的特色课程和基础课程。过去因为人才培养目标的单一性与模糊性,导致了培养的师资缺乏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所以针对音乐教育的学科特点,要加强这一课程的理论与教学的实践。

  音乐表演是音乐实践的一种方式,这类课程包括声乐、钢琴、合唱指挥、器乐合奏、艺术实践等活动。音乐教育只有通过这些音乐表演的方式才能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感受、领悟音乐的审美力量,并对音乐文化产生更深层次的理解。因此,在高校音乐教育专业中音乐表演课程的设置也是必不可少的,

  音乐创造类课程主要包括:歌曲作法基础、小型乐队编配、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电脑音乐基础等,这类课程也属于实践课程的范畴,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音乐学科人文性质的特点决定了音乐文化类课程也是必不可少的。这类课程从音乐艺术传播学、音乐美学、音乐人类学、音乐评论、音乐史学、音乐社会学等不同的角度来解读音乐与文化之间的关系,可让学生在大文化的层面对音乐有更广泛、更深入的认知。

  这种模块式课程的设置,通过纵向和横向的交叉,使音乐技能与音乐知识、音乐文化相互补充、相互渗透,使得学生的学习更为系统化、多样化。特别是根据学生的特点,增加专业选修的内容,更有助于学生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充分体现了高校音乐教育中“宽口径、厚基础”的教学指导思想。

  (二)加强地方音乐课程的设置

  根据教育部文件的精神,在院系自定课程模块设置中,除了必修科目外,选修课中增加地方音乐课程的设置的分量。长期以来,我国各个地方高校音乐教育采用的是高度统一的国家课程,这为培养统一的国民素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教育的不断深入改革,这种单一的国家课程开发模式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一方面,我国地广人多,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单一的国家课程开发模式不可能解决所有学校遇到的所有课程问题,课程的适应性较差;另一方面,单一的国家课程开发模式不能很好地发挥地方、学校乃至社区独特的优势,造成大量有价值的课程资源的限制与浪费。

  

  地方音乐课程是国家课程的补充和拓展,它突出的是地方性知识,关注的是地域文化。从课程结构来讲,它是国家课程的补充与拓展,凸显的是地方课程的特质与价值,与国家课程从不同的角度承担着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任;从教学方式与内容来讲,地方音乐课程可以弥补以西方音乐体系为主体的音乐教学与内容的单一性。

  (三)音乐课程整合规范化

  除了课程设置结构模块化和加强地方音乐课程的设置外,课程体系优化与改革还体现在院系专业课程的整合与规范。

  原先的专业必修课程中,部分课程间的内容有重复、繁琐的现象,这就必须进行课程的优化整合,把原先单独开设的《音乐赏析》课内容补充到其它理论课程如《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外国民族音乐》等课程中;同时,为了提高教学效率和加强教学管理,将《电子琴》、《竖笛》、《课堂乐器》、《器乐合奏》等数门课堂乐器训练课合并于一门《乐器演奏》之中, 既缩减了总课时, 又将原先独立分散进行的教学课程变得系统、集中而精炼。

  为了让学生能选择发展自己的兴趣特长, 促进个人多方面素质与能力的提高。专业选修课方面在减缩必修科目和课时的基础上,增加了部分选修科目,以此来丰富课程内容。例如在专业限选课方面增加了理论作曲与舞蹈编导系列课程, 在专业任选课方面增加了《声乐艺术史与教学法》、《钢琴艺术史与教学法》、《乐器艺术史与教学法》、《音乐艺术传播与管理》、《歌剧音乐剧赏析》、《电脑音乐制作》、《美术鉴赏》、《舞蹈鉴赏》、《表演常识》等课程。

  三、音乐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的改革   (一)以“音乐”为本

  以“音乐”为本可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从音乐本体出发,掌握音乐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是音乐教育人才培养中必不可少的内容。第二个层面是传统音乐教育中所忽略的,即是对音乐本质的深入与挖掘。音乐是一种审美艺术,音乐的美的感染是无法从书本和单纯的技能练习中获得,而必须通过自身的体验才能获得,“艺术提供的有意义的认识体验,是其他任何途径都体验不到的,这样的体验,对所有要实现其基本人性的人来说,都是必要的。”[1](P42)所以说音乐教育归根到底是一种情感教育。音乐学习也是一种重要的其他学科无法代替的情感体验与认知模式。而“传统艺术教育的第一弊病是舍弃艺术的情感的人文成分,单纯追求某一艺术学科之知识和技艺(一种纯学科或纯技术倾向)。”[2](P84)这使得培养的师资音乐知识结构单一,缺乏一定的人文素养。音乐教育的“理想的境界是提供一种音乐性的教育而不是音乐培训。”[2](P7)

  (二)倡导学科综合

  现代音乐基础教育提倡课程的整合,学科的综合。综合是学科体系向学习领域的一种延伸,也是培养和谐完整人格教育宗旨的具体手段。音乐课程的综合,是以音乐为本的综合。“是从音乐(声音、概念、行为)的维度来扩展审美的、艺术的、认知的文化的空间。”[2](P88)音乐是文化的一个部分,无论是音乐内部如创作、表演、欣赏、音乐基础知识之间,还是音乐与舞蹈、美术、戏剧等相关姊妹艺术之间,抑或是音乐与非艺术学科之间,都有着天然的密切的联系。

  音乐基础教育中对“综合”理念的有效实践取决于师资的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的体现,这对以培养音乐基础教育师资为主的地方高校音乐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在高校音乐教育教学过程中要注重以音乐学科为基点,音乐教育为骨干,音乐表演为手段,音乐文化为主线,在潜移默化中让学生自然而然地把各部类知识融会贯通,为教育实践与教育见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另外,要让学生通过教学实践学会灵活有效地运用教学策略,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教学能力和课程设计能力,为以后顺利踏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音乐实践

  音乐,是实践性很强的一门学科。因此,加强音乐实践是音乐教学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在教学过程中“包容一切可能的音乐体验以及参与的模式和发展样式”。

  具体到地方高校音乐教育中,要根据学科的特点,在实践中以“学生”为本,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与音乐能力的培养。这里的音乐实践,包括三个层面,一个是传统意义上如作曲、演唱、演奏等艺术实践活动,着重于培养学生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二是音乐教育见习、教育实习等教学实践,在这个环节中,要引导学生顺利地完成教育角色的转换,着重于培养他们的音乐教学能力;三是带领学生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实践活动。即让学生走出课堂,走出学校,在原生环境中体验和搜集各种音乐资料,并深入到当地中小学进行音乐教育教学的调研活动。这是在前两个层面的基础上的进一步提升,美国音乐教育哲学家戴维。埃利奥特在他所著的《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一书中指出:“音乐是存在于许多不同音乐实践或音乐中的一个多样化的人类实践”,[3](P42)“音乐是一种具有高度社会性和情境性的人类实践”,[3](P151)这里的音乐“实践”,不是指传统意义上的局限于琴房和教室的演唱、演奏或作曲,而是指在更宽泛意义上分享人类活动的“实践”。这种实践可以让学生触摸到地方音乐教育各个层面的生动内容和动态形变化,在此基础上促进他们进一步进行有效的音乐学习和研究。

  (四)开放式教学模式

  传统的音乐教育的授课方式,无论是“一对一”、“师傅带徒弟”的技能小课,还是以集体授课的方式在课堂中进行的相关音乐理论课程,都属于课堂式教学。课堂式教学是最古老的一种传统教学方法,它可以取得低时耗、高效益的教学效果,但它的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体现在教师容易把课堂讲授等同于“满堂灌”,压抑了学生的主体性与创造性发挥,使得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一直处于被动的状态。

  音乐,是一种情感艺术,是用来诠释人类生活方式和情感世界的符号。音乐教学,要遵循音乐存在与发展的天性,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多采取师生互动的方式,与参观、调查、实习、实训等开放多元的教学方式相结合,既发挥课堂教学的主导作用,也顺应音乐艺术的社会性和情感性。

  地方高等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要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探索出一条既符合我国国情同时又具备地方文化发展特点的音乐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有效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贝内特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M]。 熊蕾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

  [2]管建华。世纪之交 中国音乐教育与世界音乐教育[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3][美]戴维。埃利奥特。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M]。 齐雪,富译。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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