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类身份的汉语文学写作

时间:2021-04-27 11:43:43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另一类身份的汉语文学写作

  内容提要:中国作家文学的写作主体是汉语作家,汉语作家的构成主体是汉族作家。但是,不能因此把汉语作家的文学写作简单等同于汉族文学。少数民族作家的汉语写作,构成了贯穿古今的一个重要文学现象。许多少数民族作家原有的民族身份意识,并不会在汉语写作中自明地呈现出来。但他们的写作意识和文学面貌必然要受到汉语文学语境的深刻影响,只有回到不同时代的汉语文学语境中,才能对其内在成因给予深入地说明和把握。少数民族作家的汉语写作具有独特的文学价值和意义,它丰富了中国汉语文学的写作空间和审美内涵,为中国本土汉语写作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支点。

另一类身份的汉语文学写作

  关键词:汉语写作少数民族作家文学身份意识文学语境

  谈到汉语作家文学这一话题,人们有时会忽视这样一个隐含的文学事实,即这一文学的主体虽然是汉族作家,却不能把它完全等同于汉族文学。近代以来,伴随着民族文学的潮流涌动,这样一种文学理念也日渐流行开来:“真正的‘民族文学’必然是以本民族的母语创造的民族文学话语系统。”但是,这一理念会受到另一种文学事实的质疑:共同使用某一种语言写作的作家,并不一定都属于一个民族。汉语文学史至少证明,具有不同族别身份的少数民族作家的汉语写作,也是贯穿古今的一个文学现象。

  中国各民族在语言文字上的发展程度自古以来就呈现出不平衡性。许多少数民族有语言无文字,或书面语的发达程度相对有限,这决定了它们虽然可以通过自己的母语形成原发形态的口语或民间文学,却只能借助于其他相对成熟的文学书面语实践,在继发型的意义上形成自己的作家文学。在中国这样一个多语杂呈的言说世界,汉语无疑是一种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广泛的语言。至少从先秦开始,从汉字书写的传统中形成的书面语,就已经不再是简单记事占卜的符号,而是成为了可以言说古今的一种成熟语言,从而使书写者在下笔时就已经获得了表情达意的语感。伴随秦代“书同文”政策的实施,汉语文言文日渐成为通行天下的“雅言”。这也就意味着汉语文已经不仅是汉族作家使用,而且逐渐在实际上成为多民族作家共同使用的通用书面语。

  这一具有“他者”身份的汉语写作的历史原点虽然久远难寻,但宋元之际无疑是一个兴盛期。所以清人王士桢就明确提到:“元代文章极盛,色目人著名者尤多。”元代文人戴良对这一现象的成因也有专门的描述:“我元受命,亦由西北而兴。而西北诸国,如克烈、乃蛮、也里可温、回回、西番、天竺之属,往往率先臣顺,奉职称藩,其沐浴休光,沾被宠泽,与京国内臣无少异。积之既久,文轨日同,而子若孙,遂皆舍弓马,而事诗书。”

  值得进一步追问的话题是:在漫长的古代,这些少数民族作家的写作实际呈现着怎样的面貌?如果对他们流传至今的许多作品做一个浏览,这样的一种印象或许就会挥之不去:虽然其独特的文化经验有时也会有所流露,但是他们的写作在整体上呈现的格调和意蕴与汉族文人相比,大多并没有明显的殊异。比如当代回族作家石舒清的一段话就极具代表性:“皇皇一册《古代回族诗选》,辑人29位诗人的百余首诗,但一路看下来,竟没有任何一个诗人的任何一首诗写到回族和回族生活。”为什么古代少数民族作家的原有民族身份并没有在写作活动中浮现出来?这才是更值得我们叩问_的关键问题。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会被社会相继赋予不同的身份,但是人的身份意识,从来就不是个体自主性的产物,而是被社会期待视野塑造的形成物。正如人的民族身份意识并不是“天生”的一样,这种意识同样也不会凭空在作家的写作中“自明”地呈现出来。民族无疑是许多时代的人们获得身份感的一个重要源泉,但民族身份意识并非在任何时代都会与作家如影相随。其实,在古代汉语文学的主流世界里,并没有为这样的身份性诉求提供相应的表达空间。“写”与“读”本来就是相互呼应的话语行为。用汉语写作,就意味着写作者面对的是一个以汉文化为主体的话语环境。无论作家有着怎样的原始身份,其“在场”的语境效应,特别是其中已然的主流化身份意识,都会对作家身份意识的选择构成深刻影响。在古代中国,虽然朝代更替,不同的文学崇尚和潮流此起彼伏,但在文人群体中始终未变的主导性主体意识,其实就是“士大夫”的身份意识。他们原本就是汉语书面话语权的拥有者,这种根深蒂固的士子情怀同样也会深刻影响到来白异族的作家写作。留意一下相关历史就不难发现,大多数名见经传的少数民族汉语作家,其实原本就具有“举人”甚至“进士”的身份背景。比如从小习儒书,通诗文的古代回族作家丁鹤年更坦示出:“吾宗固贵显,然以文学知名于世者恒少,吾欲奋身为儒生。”有一条史实更值得关注:至少在蒙元时期,士子的身份感已经暗含着一种微秒的文化意味,正如现代学者萧启庆所说,当时“各族士人之群体意识,已经凌驾于族群意识之上。”古代所谓的“士”,在古典语境中原本主要凸显的就是一种社会文化共同体的色彩,而不是所谓民族意味。重文化而不是血统的观念在此也同样得到充分体现。所以这类“他者”在那些以文化主体自居的汉族文人眼里,并非是文化上的异类,而是会被相当自然地视为同道,所以“而其为诗,乃有中国古作者之遗风。”∞也就自然成为古人面对异族作家诗文作品时十分流行的评价眼光。

  还有一个问题:流传至今汗牛充栋的汉语诗文,是否呈现了汉语文学完整的写作面貌?被所谓的经典阅读打磨出来的文学眼光,是否还存在着没有看见的“盲点”?经年累世的文献被整理传承的过程,也是一个被文化话语权力建构的过程。所以在儒家话语为主导的古典汉语世界中,很可能也会有一些时隐时现并游离于正统文化语境的文脉被相对遮蔽。比如自16世纪以后在汉语文的写作中,一批与汉族士人相对而言的“回儒”就开始相继涌现,其中著述颇丰的杰出者有王岱舆和刘智等人。这些具有伊斯兰与汉文化双重身份背景的写作者,呈现给我们的是汉语写作史上前所未有的一个表达空间,他们笔下发出的异趣别调,其实也丰富了中国古典话语的声音,只是这类声音远未被教外之人听到而已。由于文化认同的障碍,这类声音也许不符合中原传统士人的精神尺度和清幽儒雅的诗文品味,但这无疑也是一种汉语文的写作。在古典语境里,所谓“文”和“文学”的写作之间,原本就并没有判然有别的界线。正如朱自清所言:“在中国的传统里,经史子集都可以算是文学。”言情或言道之文,只是传达着不同的文学观。比如身为回儒的刘智所写的《著书述》,又何尝不能被视为一篇颇见性情的美文。这些事实也提醒我们,古典汉语文学的写作,远比我们习得的印象更丰富,传统汉族士子饱读天下之文的文化自足感,不过是“只缘身在此山中”的一种文化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