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文学的审美现代性探寻(2)

时间:2021-04-30 17:10:07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中国现代文学的审美现代性探寻

  现实问题。王国维甚至要把艺术与审美提升到宗教的层面:“美术(也即艺术,笔者注)者,上流社会之宗教也……此等感情上之疾病,故非干燥的科学与严肃的道德之所能疗也。感情上之疾病,非以感情治之不可。”借助于艺术的宗教对于人的情感的疗治,审美的原则已经高于科学与道德的原则,并与人的存在问题密切相连,艺术和审美的存在具有了本体论的意义。王国维说“美术之知识全为直观之知识,而无概念杂乎其间,故叔氏(叔本华,笔者注)之视美术也犹重于科学”,这也是王国维的夫子自道。

  倘若审美独立对于王国维所讲的上流社会来说是提供了一种具有宗教救赎功能的精神慰藉,而对于蔡元培来说却是寻求到了一种可以取代宗教的新的精神资源。蔡元培认为“宗教所最有密切关系者,惟有情感作用,即所谓美感”,美育是自由的、进步的、普及的,因而主张“以审美代宗教”,蔡元培的这一学说力图让审美在最终意义上成为一种新的生命与生活哲学,倡导审美化的人生。到了20世纪20年代,当科学与人生观问题在知识界热闹非凡地讨论之时,宗白华力倡一种理想的“艺术的人生观”,何谓艺术的人生态度呢?“这就是积极地把我们人生的生活,当作一个高尚优美的艺术品似的生活,使他理想化,美化”。他甚至要以唯美的艺术眼光去化解人生的烦闷,“唯美的眼光,就是我们把世界上社会上各种现象,无论美的,丑的,可恶的,龌龊的,伟丽的自然生活,以及鄙俗的社会生活,都把他当作一种艺术品看待”,主张“要持纯粹的唯美主义,在一切丑的现象中看出他的美来,在一切无秩序的现象中看出他的秩序来,以减少我们厌恶烦恼的心思,排遣我们烦闷无聊的生活”。应该说宗白华以纯粹唯美的眼光观照人生、化解痛苦的方式是把王国维倡导的无利害超功利的审美之境落到了生活的实处,这种对世界所持的审美的人生态度正是一种典型的审美主义,或曰审美现代性的思想理路。

  宗白华热切倡导的“艺术的人生观”在20世纪20、30年代的共鸣者不乏其人,京派文学前期的理论家周作人即是其一。五四初年以思想启蒙与文学启蒙面目出现的周作人尽管曾提出过“人的文学”及“平民文学”的口号,但不久他却表现出对五四式启蒙理性的持续怀疑,他于1922年发表的《自己的园地》已经开始摆脱人生派文学“为人生的艺术”的功利性目的,主张“以个人为主人,表现情思而成艺术……有独立的艺术美与无形的功利”,这是其人生的艺术要点所在。在此,他力图在“为人生派”和“为艺术派”之间寻求一种新的平衡,并在超越启蒙理性的意义上建构自足的文学本体论观念。四年之后,他更为明确地提出放弃早年的思想启蒙与文学启蒙理念的自觉努力,自称他收进《艺术与生活》的1924年以后的文章,“与以前的论文便略有不同,照我自己想起来,即梦想家与传道者的气味渐渐地有点淡薄下去了”,明确主张文学的趣味化,认为文学“虽然满足自己的趣味,这便已尽有意思,足为经营这些生活或艺术的理由”。文学的趣味化与生活的艺术化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因而周作人慨叹“生活不是很容易的事”,要倡导其“生活之艺术”,“把生活当作一种艺术,微妙地美地生活”。

  到了30年代,这种把生命艺术化的审美主义的人生态度在京派的文艺理论家朱光潜身上同样有典型的体现。1932年其在《谈美·十五》中明确提出“人生艺术化”的思想,他认为人生本来就是较广义的艺术。每个人的生命史就是他自己的作品,并从生命美学的.角度指出“所谓艺术的生活就是本色的生活”,“艺术是情趣的活动,艺术的生活也就是情趣丰富的生活……情趣愈丰富,生活也愈美满,所谓人生的艺术化就是人生的情趣化”。他以尼采“日神”式静观的欣赏态度观照生活,“欣赏也就是‘无所为而为的玩索’,在欣赏时人和神仙一样自由,一样有福”。这种对人生“慢慢走,欣赏啊”的生命态度既有西方化的感性化内涵,又有中国传统文化重趣味、谈闲适的底蕴。静穆的观照带来的是人生的艺术化,进而,朱光潜赋予艺术化以“情趣化”的中介,不仅要求艺术与人生妙处惟在不即不离,而且又以泛审美的眼光看世界,把宇宙加以人情化。

  通过以上简要的梳理与考察,可以略窥审美主义问题在中国现代文学中的简单呈现。借此,我们可领略到中国审美现代性的独特内涵——对于艺术“无所为而为”的非功利的审美态度,不管是周作人的“生活之艺术”、朱光潜“日神”式的“情趣化”人生,还是宗白华的“艺术的人生观”,他们都是对“实用人生”的拒斥。当他们把“感性的审美”与“至动的生命”相融通,将“个体的生命”与“艺术的人生”视为同一,其实质是以“感性化生存”诉求于生命的艺术化——也即日常生活的诗意化。

  三

  对于京派作家来说,这种审美现代性的具体呈现首先表现于文学观念上,他们均把美作为文学的中心。

  沈从文曾引用唯美主义大师王尔德的话说道,“叙述美而不真之事物,乃艺术之正务”,“文学之美妙,即在于能使不生存的人物能生存”。沈从文把美作为自己创作的中心,对此他曾拟设过一场内在心灵的自我质询与对话:“什么叫作真?我倒不大明白真和不真在文学上的区别,也不能分辨它在情感上的区别。文学艺术只有美和不美。”“不管是故事还是人生,一切都应当美一些!”

  在小说创作上,沈从文对艺术之美孜孜以求,赋予艺术以救赎的宗教功能。请听一听沈从文的表白:

  我觉得我应当努力来写一本《圣经》,这经典的完成,不在增加多数人于天国的迷信,却在说明人力的可信……希望个人作品成为推进历史的工具,这工具必须如何造作,方能结实牢靠,像一个理想的工具。

  沈从文立意在“神之解体”的时代在文学中创造一尊“艺术之神”,并希望“用这个抽象的神,阻止退化现象的扩大,给新的生命一种刺激启迪”。沈从文的确是在创造一种新的艺术之宗教,并用这一宗教反抗由病态的现代文明造成的人的异化。他呼吁道:

  我们实需要一种美和爱的新的宗教,来煽起更年青一辈做人的热诚,激发其生命的抽象搜寻,对人类明日未来向上合理的一切设计,都能产生一种崇高庄严感情。

  沈从文的这一艺术追求固然有蔡元培“美育代宗教”的回声,同时更重要的是沈从文自身对审美现代性的自觉追求。当有人间起沈从文为什么要写作,他不无自矜地说道:“因为我活到这世界里有所爱。美丽,清洁,智慧,以及对全人类幸福的幻影,皆永远觉得是一种德性,也因此永远使我对它崇拜和倾心。这点情绪同宗教情绪完全一样。这点情绪促我来写作,不断的写作,没有厌倦。”写作和审美成了沈从文的宗教。沈从文的这种自觉便是决心为了艺术的原则“超越功利得失和贫富等级”,“去处理生命与生活……让人生至少还容许用将来重新安排一次”。沈从文通过艺术的方式再造情感与再造生活,建构审美的乌托邦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