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性音乐教育论文的写作(2)

时间:2021-04-30 09:58:11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评论性音乐教育论文的写作


  评介类论文写作应注意防止“只介不评”的问题,如果文章只是单纯介绍有关教学法、教学人物、教学书籍、教学课例的话,那只是一种知识和信息的收集和传播工作,显然还不能称其为论文。因此作者必须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必须进行必要的评论,从这个意义来说,评介类论文也是具有论点和分论点的,例如《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主要特点》一文中,“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特点”即是论点,“突出教育改革,转变观念,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处理好改革发展的关系,既要深化改革,又要稳妥渐进”;“体现‘减负’精神,降低知识技能难度”;“加大弹性,体现指令性与指导性相结合的原则”就是分论点。
  
  三、解析类论文的写作
  
  解析类论文是就某些重要的音乐教育教学文件(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和教材、教参、教辅等进行拓展性的分析与解读,通过提供相关主题的研究背景材料和大量相关知识与信息,将所论述的目标和内容具体化,以供读者在学习和研究原文基础上进行参考。如《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概述》《高中音乐课程标准解读》《音乐实验教材编写理念与特色分析》等。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程的迅速推进,越来越多的音乐教师将面对新的音乐课程。因此,学习《音乐课程标准》,熟悉音乐课程理念、音乐课程目标、音乐课程内容,掌握音乐课程实施的具体方法等等,已成为广大中小学音乐教师迫切关心的话题。为了帮助音乐教师更好地了解和研究音乐“课标”等课改文献,更好地熟悉和掌握新的音乐教材,这种解析类的文章已越来越多地见诸教育报刊,成为评论性论文的一种崭新样式。
  解析类论文的论点、分论点具有非常明确、清晰的特点,不存在疑义和不确定性。以《音乐课程内容标准——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解读之三》一文为例,其总论点是:“课程内容是课程目标的具体化,是教材编写的准则和依据,是对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在内容上的规范。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音乐课程内容是以领域的方式呈现的,包括: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其分论点则分别为:“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再进一步,还可以提炼出论述各个分论点的分论点,如论述“感受与鉴赏”的分论点分别是:“音乐表现要素涵盖的内容”、“音乐情绪与情感涵盖的内容”、“音乐体裁与形式涵盖的内容”、“音乐风格与流派涵盖的内容”等。围绕着这些论点与分论点,可以想象得到,写这类解析性论文,作者一方面必须占有大量的相关材料,论据才能够做到丰富、充分;而另一方面作者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抽象概括能力,才能够将材料合理提炼、整合。此外,作者的知识积累和文化素养也将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写作的质量。
  
  四、争鸣类论文的写作
  
  争鸣类论文是指作者针对音乐教育的某个论题、观点和见解,表达同其他作者的不同意见,甚至是完全相反的主张。如《对综合艺术课的几点质疑》《识谱教学论争的实质在哪里》等即属于这类文章。为了促进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有时需要围绕着音乐教育中人们比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展开讨论和争鸣,以期通过这种方式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探索新知和真理。特别是在音乐教育发展的重要阶段或面对音乐教育改革的关键问题。更需要多方面的视角参与,广纳多方面的意见,这就有利于我们对音乐教育进行全方位的审视,更好地测定音乐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取得新的成就。例如《中国音乐教育》在不同时期针对大家共同关心的热点、焦点话题,开辟“探索与争鸣”专栏,先后围绕“识谱教学”、“流行音乐进课堂”、“音乐考试”等专题展开讨论和争鸣,发表正、反两方面文章,有力地推动了基础音乐教育改革。
  争鸣类论文的写作虽然有各种各样的方式,但从基本的写作技巧来说,首先离不开引证,其次需要采用驳论的方法,再次则是反证、归谬等论证方法的综合运用。例如《音乐教育改革沉思录》(见《乐府新声》1990年第1期)一文中的“音乐审美的失落”部分,作者先是以反问的形式引出对方的观点:“我国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是培养专业技能吗?是开发智力吗?是造就音乐尖子吗?这几个问题从理论到实践,至今似乎仍模糊不清。”接着列举事实批驳对方观点带来的一系列有悖普通音乐教育宗旨的倾向:“目前音乐教改中有两个最值得注意的现象:一是对技能的炫耀,一是对智力的推崇。且看一些教改典型,在总结经验和展示硕果时,几乎全都从这两个方面寻找论据,诸如:学生的识谱能力达到多高多高水平、乐器演奏在全市获某某奖、文化课成绩名列全校第一,等等。受到这种潮流的影响,许多地区和学校纷纷向‘加强班’、‘专业化’看齐,追求技能,追求难度,你能唱二升二降,我就练三升三降;你能听大、小三和弦,我则练转位七和弦;你中学讲创作,我小学就教作曲……于是‘半音阶’、‘五度循环圈’、‘和声学’、‘曲式学’,甚至‘三种唱法’、‘意大利学派’、‘钢琴’、‘提琴’等都一起进了中小学音乐课堂。”然后通过分析、推理、归谬等方式,进一步驳斥和否定上述现象代表了“普通音乐教育改革的真谛”、“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方向”的观点:“从这种音乐教育方式的全过程来看,熟练技术的背后,基本是枯燥、僵化、超负荷的训练。由于技能要求的重压和理性学习音乐的方式,久而久之,音乐在孩子们心中早已变成了僵死的东西。这种技术上的成就,往往是以丧失孩子们美好天性为代价,以牺牲其情感的塑造为代价,以美育的失落为代价的。每当我们看到那种充满不自然情绪,演戏般的音乐观摩课,看到那种成人化的‘小大人’们表演的节目,心中都会引发对这种音乐教育方式的疑问!我想,也许别的什么都可以表演,但唯独情感和美感需要发自内心。提倡‘技能至上’的人们或许不会想到,在训练孩子们掌握某些技能的同时,也培养了他们对音乐的憎恨和对艺术的无知。”最后作者以立论的方式阐述正面观点并形成结论:“普通学校音乐教育以美育为其宗旨,它不可能、也不必要承担起专业音乐教育的职能。就基础音乐教育来说,音乐鉴赏能力的培养,音乐审美素养的形成,以及艺术情操的铸造,才是其根本的价值和目标。”
  最后想强调一点,争鸣类论文的写作应该特别注意文风,作者首先要态度端正,要与人为善、虚怀若谷、心平气和地参与争鸣,以商榷、探讨的语气讲话,不要咄咄逼人,更不能进行人身攻击,避免使用讽刺挖苦的语言。要知道,强词不能夺理。而善于摆事实、讲道理,善于用证据讲话、用事实讲话,善于以据明理、以理服人的争鸣文章才能赢得人们的尊重与认同,获得良好的学术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