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年制高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分析及对策

时间:2018-03-17 我要投稿

  论文摘要:兼职教师是五年制高职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五年制高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现状令人担忧,存在诸多突出问题。本文对五年制高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现状进行分析,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论文关键词:五年制高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分析;对策
  
  兼职教师是五年制高职院校实现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的关键,他们具有明显的职业人才优势和实践教学优势。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作兼职教师,社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提供方便。强调和重视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是五年制高职院校彰显特色专业优势、创建品牌专业、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五年制高职兼职教师的界定

  关于兼职教师的概念,国内外至今没有统一的权威界定。相关学者(或单位)对其进行界定,多从方便管理的角度出发,因而所涵盖的对象并不相同。总结起来,关于兼职教师,有以下一些代表性指称:有的是指行政兼职(指校内行政人员兼课),有的是指外聘教师(指从校外聘请的教师),有的是指企业依据校企合作协议在学校派驻的培训师,还有的指学校为满足实践教学需要而定期派驻企业(行业)的教师等等。
  结合五年制高职兼职教师队伍的现状,这里所称兼职教师,统一界定为:五年制高职院校基于人才培养需要,通过履行聘请手续引进的非编制内教学人员,主要是指为满足实践教学需要,从相关企业(行业)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包括为满足文化理论教学需要而从外校引进的教师。

  五年制高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现状

  五年制高职院校独特的人才培养模式,要求从企业(行业)聘任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目的在于确保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同时,高职教育的教材要突出能力本位,人才培养方案需要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调整,专业建设也要不断创新等等,所有这些都必须要有兼职教师的介入,单靠校内教师不可能完成。兼职教师对五年制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现实是,相关院校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状况不容乐观,兼职教师队伍整体结构不合理,地区差异明显且共性较少。总体看,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兼职教师比例偏低,聘请手续混乱 五年制高职教育强调理论实践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兼职教师的比例应根据实践教学的课时需要来定,一般应占学校教师总比例的50%~60%。从笔者调研的情况来看,兼职教师能达到该比例的院校如凤毛麟角。多数院校兼职教师的存在是基于文化理论课的需要,单纯因实践教学原因聘请的兼职教师屈指可数。如在某院校某专业的44门课程中,有7门文化公共课本校没有师资承担,需要兼职教师完成;7门实践课的教学任务,仅从校外聘请4位兼职教师,其中的3门实践课实际上分给了校内教师承担;即该专业共有11位兼职教师,如果按总教师44人计算,兼职教师比例仅占25%,若仅以从事实践教学的兼职教师数为基础计算,其比例仅占9%,远低于50%~60%的理想比例。此外,相关院校对兼职教师的聘请手续混乱,具有随意性。从法律角度看,兼职教师应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就该问题我们对某省司法警官学校的62位兼职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32人回答“没有签订”,30人回答“已签订”。数据充分表明,相关院校的兼职教师招聘很不规范,具有相当大的随意性,缺乏配套的管理制度,无章可循。当然,这与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的不完善有很大关系。因为尽管《教师法》明确指出“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但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兼职教师的聘任实施办法出台。
  兼职教师收入偏低,积极性不高 兼职收入是兼职教师存在的基础。通过对三所院校40位兼职教师的兼职收入进行调查,结果显示:34人认为兼职收入相比实际工资较低,仅6人认为比实际工资略高。而且不同院校之间又有所差别,兼职收入不平衡现象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很多院校自身的经费不足,在编教师的待遇还很不到位,更没有能力聘请兼职教师。兼职教师不可能无偿服务,收入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与兼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成正比。除了兼职收入偏低外,影响兼职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因素还有很多,如学校给兼职教师提供的工作环境不理想,学生素质达不到兼职教师的期望,兼职教师教学能力欠佳、教学效果不理想等等。此外,我们在调查中还发现,有一部分兼职教师反映自己的兼职行为不被原单位支持,还有一部分明确表示不愿意长期担任兼职教师。这两种情况分别占被调查总人数的20%,这些因素同样影响兼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多数兼职教师没有从事实践教学 按照五年一贯制的教育模式,兼职教师应基于实践教学需要而产生,他们必须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然而,目前许多院校的兼职教师没有从事实践教学。在接受调查的上述40位兼职教师中,仅4人从事实践教学,其余36人则从事文化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和专业课理论教学。兼职教师只有来源于企业(行业),才能充分体现实践教学的理念。校企合作不能流于形式。在调查兼职教师是否根据校企合作需要引进时,我们又增加了某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的10位兼职教师作为调查对象。在这共50位兼职教师中,36人并不是因校企合作需要而来的,尽管有14位兼职教师回答是依据校企合作的需要引进,但事实上只有一人来自企业,其余13人均不符合校企合作的相关要求。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五年制高职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兼职教师应来源于企业(行业),显然许多院校没有做到这一点。

关于五年制高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分析及对策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