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中的方言因素与影视用语的规范化(2)

时间:2020-11-05 10:37:11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影视作品中的方言因素与影视用语的规范化


  对影视作品的对白和语言进行改编由来已久,但一般都流行于网络等大众传媒中,而方言版的影视作品则是这种改编的最高成果,这不仅体现在“登堂入室”上,而且规模之大、传播之广也是绝无仅有的。从本质上说、这两类事物没有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是,方言版影视作品受方言影视作品利益的蛊惑,以“小众化”为切入点,来迎合地方市场的需求,获取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对经典或对外来译制片的语言窜改问题却并不是个简单的问题。首

先,这些影视作品都是人们公认的经典,对这些作品的窜改就是对其艺术性的一种破坏,同时也颠覆了人们心中的艺术形象;其次,动画片、经典作品的方言版对儿童这个特定受众的影响肯定是负面的,这不仅体现在语言上,也体现在内容上。从语言方面而言,这些作品无形中扩大了方言的影响,从而对校园推广普通话构成了一定阻碍;从内容方面来讲,如此经典的东西都可以被方言化、戏剧化,被调侃和变异,孩子们心中的什么文学、艺术形象是神圣的、不可篡改的呢?再次,那些被人们公认为经典的影视作品影响了一代人甚至几代人,是我国或世界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所以名著应该和雷锋一样是需要保护的,把这些作品流俗化无疑是对文化遗产的严重亵渎。所以,关于这类影视作品国家广电总局的态度也是最坚定的。2004年广电总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加强译制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管理的通知》,通知认为:“……一些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了用地方方言译制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有违广播电视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重要任务和使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一律不得播出用地方方言译制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正在播出的用地方方言译制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必须立即停播,妥善处理。”“各省、区(市)广播影视局(厅)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立即对所属播出机构播出用地方方言译制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梳理,按照上述规定精神严格管理,认真履行好广播电视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重要任务和使命,为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二、方言因素与影视用语的规范化
  
  目前,影视作品中的方言问题正处在市场和政策的十字路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其中第一条就是“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而针对目前影视作品中出现的一些方言因素,国家广电总局也出台了一些法规加以约束。如2003年广电总局下达了《关于印发<国产电影片字幕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影片中如采用戏曲唱腔、地方方言、少数民族和外国语言时,应加注中文字幕。”而2006年5月《在国家广电总局抵制低俗之风和收听收看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也特别提到“不能模仿港台腔,要讲普通话,也不能刻意地讲方言。……在广播电视里其他的内地人要讲普通话,如何管都有明确的要求,不能无视这些要求。”与此相应的则是浙江省广电局根据广电总局的精神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方言类节目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对地方方言节目进行梳理和规范。
  对于限制方言剧和方言栏目的规定,人们的看法也不尽相同。一些影视界人士认为:方言使得文化多姿多彩,是语言上的百花齐放,政府不应该对文化进行过多的干涉,应该让市场来选择。王毅在谈到方言的魅力时认为:“影视作品属于普及的大众化艺术,在娱乐大众的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方言影视的流行,能让观众们通过陌生的语调和词汇,去感受各地的风土人情。此时的方言已不单单是一种交流的工具,更是一种文化风味,是‘原汁原味’的一种历史沉淀。”“方言这种‘乡土文化’的无形载体更有效地为作品增强了地域风情与质感。”
  应该说,方言因素在影视作品中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而方言作品尤其是纯方言影视剧的热播,也证明了这类作品的市场性和可行性。“《疯狂的石头》的导演宁浩认为:在以山城重庆为背景的这部影片里,只有重庆话才最能透出这个大都市的风格,即燥热的城市、容易冲动的人们;而《安阳婴儿》和《江城夏日》的编导王超认为:影片的纪实很强,很多镜头都是在街头、乡村的实景中拍摄,说当地话,反映当地的风土人情是影片的主旨,而如果让演员在这样的规定情境中说普通话,就会有‘神形相背’的感觉,听上去会很滑稽而别扭。导演陆川在挑《寻枪》演员时就提出:不会四川方言者免谈!因为影片《寻枪》的地域色彩浓厚,为了突出环境的真实感以及人物的生活本质感,没有“川味”对白显然是不靠谱的。因此从某种角度来看,方言对影视作品来说不仅是形式,也是内容。
  而一些人则认为实际上除了方言,地域文化是可以通过许多手段来完成的,盲目地追求方言效应,只会舍本逐末,毕竟方言也只是影视作品的表现手法之一,而不是全部。
  我们认为方言影视作品也应区别对待:
  首先,影视作品本身就是一种大众媒介,其特定的角色是无法改变的,所以影视剧就必须既考虑艺术性、市场性,也要考虑其作为媒介对大众文化的影响。如果一种影视作品仅仅出于追逐利润的目的,刻意追求方言的原汁原味,以迎合区域市场,这种文化产品无形中就助长了盲目的方言优越感,因此是非常不可取的。毕竟文化产业是一种特殊产业,而文化产品也是特殊产品。
  其次,除了一些特殊体裁的作品(如纪录片、写实性影片等)外,大多数影视作品都是可以不选用方言作对白用语的。如果使用方言可以更好地贴近生活,更好地体现地域文化或语言文化的话,那么至少也应该选用地道的、原汁原味的方言,而不应该使用“洋泾浜方言”,那些让本地人听了发笑的本地话则绝对是作品的败笔。
  最后,实际上,那些传播较广的所谓方言剧,方言因素一般并不是其成功的主要因素或唯一因素,如《疯狂的石头》能在全国引起巨大的轰动效应,主要不是因为方言的影响,而是戏剧性的表现方式起了主要作用。作为不熟悉川话的受众来讲,我们可以通过电影的其他语言来感受作品的含义,因此即便听不懂方言,戏剧效果依然可以使我们开怀大笑,我们倒是认为如果《疯狂的石头》有字幕的话,其影响将会更加久远。所以,语言的多元化并不等于完全地道的方言,所谓的地域文化、个性特征也不等于方言的“大挪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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