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产科超声筛查的医疗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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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产科超声筛查的医疗风险防范

【摘要】目的 探讨乡镇基层卫生院产科超声诊断筛查中存在的医疗风险及其防范。方法  综合基层卫生院实际工作情况,结合作者20多年的切身感受,阐述产科超声筛查的医疗风险及其医疗风险防范。结果和结论  乡镇卫生院产科超声存在人员结构不合理、法律意识不强、设备落后、孕妇往往错过最佳检查时间、社会期望值高、超声检查人员压力大和检查工作环境差等。通过学习,加强宣传和沟通,改善工作有望能减少产科筛查的医疗风险。
【关键词】  产科超声  筛查   风险   防范
        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发达国家出生缺陷发生率已经降到3%左右,而我国目前出身缺陷仍高达5%左右;全世界每年筛查790多万出生缺陷儿,我国每年都有将近120万个新生儿有出生缺陷。超声检查是基层医院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的首选方法,而乡镇卫生院更是产前超声筛查的最前沿阵地,人们也对胎儿畸形产前超声检查寄予极高的期望。超声检查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但人们对超声检查的过高期望,加上人们法制观念和自我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所以产科的医疗纠纷在总的医疗纠纷中的比例较大,其中又有相当部分直接或间接与超声检查有关。基层单位超声人员相对较少、知识层次较低、仪器设备相对落后,产前超声检查的风险更加突出。作者就乡镇卫生院产科超声检查的医疗风险防范作一探讨。
        一  产科超声检查存在的医疗风险
        1.人员结构不合理
        乡镇卫生院超声检查人员由于历史、客观原因,主要来自于其他临床各条战线,有医生、有护士、更有一些仅经过短期培训就草率上岗的其他从业人员,他们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缺乏严格的专业培训,对超声专业的特殊性普遍认识不足。有的卫生院超声医师还兼其他工作,几乎都没经过“产前超声诊断进修医师系统培训”,而乡镇卫生院是产前超声检查的前哨站,让这部分人员检查很容易产生漏诊、误诊。
        2.法律意识不强
        乡镇卫生院法律意识淡漠,多未能按《执业医师法》要求严格依法执业,未严格执行人员、技术准入;部分超声医师忽视《母婴保健法》中赋予孕妇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等,部分乡镇卫生院未执行《侵权责任法》中的医务人员告知义务,未明确告知孕妇产前检查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风险性,未让孕妇阅读、理解、签署产前超声检查知情同意书等。超声医生只重视做,而忽视法律、法规对孕妇的讲解、宣传。
        3.设备相对落后
        乡镇卫生院大多仅装备黑白B超或中、低档彩色超声,其分辨力较差,不能清晰显示胎儿某些结构。传统的二维黑白超声只能检查到胎儿的大小、羊水量以及胎盘情况,而产前超声胎儿畸形筛查需用高档彩超并辅助三维成像系统探测胎儿形态学异常[1]。受到仪器的影响,超声仪器的分辨率及穿透力的限制,乡镇卫生院产前超声诊断很难达到产科高质量检查的要求。产科、产科保健门诊及超声医生都应该向孕妇及家属告知本院实情,一般仅能进行一般产科超声检查,不是以检测胎儿畸形为目的,而是主要对胚胎和胎儿进行大致的生长发育评估。
        4.错过最佳检查时间
        乡镇卫生院来做超声检查孕妇多来自农村,很难按规范完成产前超声检查,大多数孕妇仅在临产前做一次超声诊断。而且乡镇卫生院不少医务人员和孕妇存在着这样的认识误区,总以为胎儿越大检查出畸形的可能性越大,错过检查胎儿畸形的最佳时期孕18~24周。随着胎儿的增大,虽然很多畸形也随着胎儿的发育而长大,但是随着胎儿长大,影响的因素也会相应增加,比如羊水相对少、胎儿骨骼声影、胎位较固定等,都会影响胎儿许多结构的显示与观察。因此,错失了最佳产前检查时间,会影响胎儿畸形的检出。另外,有些胎儿畸形表现仅在特定孕周内或某个特定时机才表现出来,形态变化较明显者才有可能为超声检出。
        5.社会期望值太高
        “控制人口数量 ,提高人口质量”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生一个健康活泼可爱的小宝贝是家庭、社会的美好愿望,减少低智儿、畸形儿的出生,对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超声诊断作为目前产前诊断的唯一可行的影像学检查,对孕妇和胎儿基本不造成伤害,超声检查也越来越受人们的重视,甚至吹捧,特别是三维、四维超声的临床应用,结束了千百年来无法“看到”母腹中胎儿的“真面目”以及无法了解胎儿生长发育的历史。医学知识匮乏的孕妇想当然的'认为超声能够清清楚楚显示腹中胎儿所有部位,只要进行了产前检查就能100%生下毫无缺陷的健康婴儿。严酷的现实是产前超声检查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有些畸形(如某些肢体畸形,这在大众无法理解)产前超声并不能完全检出的宣传严重滞后,社会公众并不完全了解产前超声筛查胎儿畸形,仅是间接检查。即使最好的医院、最著名的医师对产前超声也不是100%能发现。何况,基层卫生院仅能开展一般产科超声检查,是对胚胎和胎儿进行大致的生长发育评估,而不是以检测胎儿畸形为目的;条件好的基层卫生院仅能筛查出致命性儿缺陷。
        6.日常工作量大
        超声医师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压力大,近年全国普遍实行超声检查随到随做,报告“立等可取”制度,超声检查工作量急速上升,现在的超声检查不仅被各家医院列为常规检查项目,更被列为大规模体检的必查项目[3]。但超声医师的工作性质与其他影像医师不同,他们既要做诊断工作,又要做技师工作,还要做打字员工作,基层医院超声医师往往还兼职其他科工作如临床、心电图甚至防保科工作等。有的单位因经济利益的驱使,滥用超声作高速度象征性普查,超声医师工作状态是“瞪着眼、仰着头、扭着腰、舞着手、动着脑”,工作一般从早到晚,整天处于紧张状态。超声检查胎儿畸形如发生判断失误,一方面可能漏诊严重的胎儿畸形;另一方面,又可能因误诊而将一个健康的胎儿置于死地!这些可能出现的风险几乎使从事这项检查工作的每位超声医生如履薄冰,心理压力过大,易发生职业倦怠。而一旦出现职业倦怠,医务人员就会丧失工作热情,效率低下,对患者态度冷漠,甚至诱发医疗差错和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