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若干问题的实务探讨

时间:2020-11-08 16:02:35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企业改制若干问题的实务探讨

    郑丹蕾目前,中国创业板已顺利运行一年,证监会陆续发布创业板企业上市的一系列规则,许多中小企业积极备战,准备登陆创业板。然而,中小企业改制,从评估基准日到公司设立日之间会涉及到一系列的会计问题,包括调账和建账的时间,期间损益的归属以及评估增值的涉税处理等。在实务操作中,实际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审计师对以上问题的认识和处理存在较大差异,各有各的做法。改制涉及的账务调整和建立新账,较企业日常会计核算而言难度较大,技术性较强。本文针对改制企业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以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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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调账、建账的适用范围
企业股份制改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整体改制,一种是整体变更。
    整体改制是将非公司制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净资产折合成股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注销,改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原企业的延续。这种情况下,若为国有企业,必须要进行评估,并经过相应级别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确认,按评估结果进行调帐;非国有企业,可以选择是否调账,但调账后视同新设股份公司,业绩不能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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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体变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经审计后的净资产1:1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后虽然公司性质不同,但在法律主体上是同一法人主体的自然延续,不是法人主体的变更。这种情况下,不能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调账。
二、调账、建账时间
中小企业改制,一般要经过股东会批准同意,如果是国有企业,还需要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目前是相应级别的国资委)批准。经批准后,还要经过资产评估、验资等程序,最终取得营业执照。建账基准日理论上应以公司设立日即营业执照颁发日为准,在实务操作中,一般以次月初作为建账基准日。
    公司验资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验资报告日到营业执照的颁发日还有一段时间。从法律的角度看,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才算正式成立,才能建账。但从实务操作角度考虑,可以将建账时间提前至验资报告日。
首先,公司验资时,资本金已到位,所有的资产、负债已完成交接手续,能开始独立经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可以建新账开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