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淡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时间:2021-04-10 14:59:53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浅淡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近年来,村级财务管理存在很多问题而引起的矛盾纠纷在农村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给和谐社会带来了多种不和谐因素。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浅淡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是村级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主要表现为家底不清,产权不明,特别在“村改居”过程中有的集体资产未处置,极易导致平调、侵吞、私分集体资产行为;村级土地、交通道路以及林地、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的管理随意性较大,暴露出许多问题。在履行手续上,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等,一些村主要干部擅自出借或自借资金,债权款项无法收回;在资金收缴和运用上,有的以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或收支均不入帐;有的收取后,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帐,导致集体资金的体外循环;

  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目前,村级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等。部分村居委存在挪用土地补偿费的现象,挪用的资金用于上级部门和村级各项经费的支出,从而挤占了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金,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得不到保证,引发了各种村级矛盾;

  三是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惠农补贴资金拨付不到位,影响到村组的正常运转;

  四是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度不够高。不按时报帐,白条支出现象严重,特别是招待费和工程款未开根据税务发票,而以收据或代办条直接支付,票据入帐手续不完备,甚至有的支出凭证后竟未任何附件;

  五是村级零招待费规定在实际工作执行中难以得到落实,基本上村村都有招待,有的比较多,隐性招待费难以遏制。

  六是财会人员专业素质水平低。当前,农村财会人员大都是村“两委”指定的,没有经过正式的业务培训,有的会计业务上只能做到“记记账、打打算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会计法的要求,不能及时发现村经济运行中的问题,不能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造成村财务工作专业性和连续性差,出现了“断头账”和“年年培训村会计、年年有新会计要培训”的现象。

  七是缺乏民主管理和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虽然经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但由于种种原因造成部分人员文化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责任意识不强,没有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要么以村委的意见为理财依据,形同虚设;要么与村委对着干,民主监督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村级财务管理问题,既是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影响村级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针对村级财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坚持依法治村,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对村干部和财会人员开展党性教育、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使其真正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合法,增强基层干部的守法意识,切实做到按章办事。对广大村民开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规、有关制度交给群众,使其真正懂得村民的权力有哪些,如何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提高群众的参政意识。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约束机制,严格监管

  1、为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各村居必须严格执行新的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并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帐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等。同时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预决算制度等,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

  2、强化管理,严格监督。具体概括为“五把关、四签字、三盖章”,即:村民代表议事会和党员代表议事会的审议关、村民理财小组监管关、支书主任的审核关、中心的审核关和县乡经管部门的审计关;业务承办人签字、村委主任签字、支书签字和中心主任签字;村民主理财小组盖审核章、核算中心盖村级财务审核专用章;村财务、村资金统一由中心代管;每半年向村民公开村集体的财务活动情况。

  三、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1、明确集体资产的归属,科学评估确认资产价值,建立资产台账,完善集体资产的监管办法。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小组,对本村或本社的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对现有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与评估,对账上有而实际已经不存在的资产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了解整个资产状况,明晰资产所有权,并进行产权登记。其次,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准确无误地建立资产台账,做好集体资产的登记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并及时反映资产的使用及其变动情况,防止资产的流失,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正确处理“村改居”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问题。在“村改居”过程中,应搞好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通过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大会作出资产处置方案,杜绝平调、侵吞、私分集体资产行为,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探索新财务管理形式,理顺管理体制

  按照民主、自愿的原则,推行村社会计委托代理制,是在保障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托乡镇农经部门,建立村社会计代理记账中心(办公室),统一执行新的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统一设置账簿、统一代管各村财务专用章、统一使用票据、统一开设监管账户、统一档案管理,进行代理记账的一种财务管理形式。这种形式能有效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堵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

  五、加大村级财务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财务公开应当及时,特别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财务活动要专项公开,重点解释。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公开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同时,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到每季度或半年公布1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