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劳动价值论创新与发展的方法论

时间:2021-04-15 13:39:20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简析劳动价值论创新与发展的方法论

 论文关键词:劳动价值论;创新与发展;方法论

  论文摘要:从经济学研究方法发展的实际状况来看,当今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创新,着力点不在于去开创一种全新的研究方法,而在于对现有的经济学研究方法进行综合。在劳动价值论争论中,一些人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批评、质疑和否定,明显表现出对这一理论所应用的方法的误读和曲解。本文认为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要从其前提、基本方法、研究方法三个方面进行综合化研究,以从更深的层次、更广的层面上得出只运用某一种研究方法所不能得出的结论,对推动马克思经济学理论的发展有所裨益。

    在新经济条件下,国内外学者对劳动价值论的创新与发展做了大量的探索,提出了一系列的理论观点,有物质劳动创造价值论、广义劳动创造价值论、社会劳动创造价值论、新劳动价值一元论等。所有这些不同观点,在方法论上,存在许多差异。概括起来,90年代至今关于劳动价值论讨论中,存在两种倾向:一是强调创新和发展,却在方法上偏离了劳动价值一元论。一是强调坚持而没能有效地进行创新与发展。如何在坚持的基础上创新,应采用什么方法研究,这也是新时期劳动价值论创新与发展的新课题。

  一、劳动价值论创新与发展的前提

  1.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分析依据是人类历史的事买和经验

    马克思理论活动的出发点是资本主义的社会机体及其经验事实。他在《评阿·瓦格纳<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一文中鲜明地表明了他从实践及其经验出发的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基本原则,指出:“我不是从概念出发,因而也不是从价值概念出发,我的出发点,是劳动产品在现代社会所表现的最简单形式,这就是商品。”他当时定居在资本主义发展的中心伦敦,因此自己耳闻目睹、亲身经验了资本主义发展的事实。他作为欧洲革命运动的领袖,在革命的实践中把自己亲身经历的资本主义的事实、和资本主义有关的所有的报道、记录、历史、统计等等,不厌其烦地涉猎而得到了在当时作为个人尽可能收集到的庞大的材料,他把这些所有的现实的、不可动摇的事实作为出发点,而其各种范畴,就是由对这些所有事实的分析而得到的。诚然,《资本论》是一个经济范畴和概念体系,商品也是范畴,而且是“表现资产阶级财富的第一个范畴”,但当从实际认识过程的起点来看商品范畴时,马克思意在说明它是有其客观的现实原型的,作为《资本论》逻辑起点的商品又表现着资本主义现实生产方式的“最一般特征”,还是资产阶级社会经济系统中的“细胞”或“元素”。

    马克思是极为排斥从概念出发,然后进行这样那样地思辩某种深奥哲学问题的学者。他边批评从头脑中随便制造出的价值概念出发,由此而导出经济学范畴的阿·瓦格纳,边叙述自己的方法:“这一切都是‘胡说’,首先我不是从‘概念’出发,因而也不是从‘价值概念’出发,所以没有任何必要把‘它’分割开来。我的出发点是劳动产品在现代社会所表现的最简单的社会形态,这就是‘商品’。我分析商品,并且最先是在它所表现的形式上加以分析。在这里我发现,一方面,商品按其自然形式是使用物,或使用价值,另一方面,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从这个观点来看,它本身就是‘交换价值’。”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分析就是对这种既定事实的分析,这是马克思分析的特点,“不是从人出发,而是从一定的社会经济时期出发的分析方法,同德国教授们把概念归并在一起(以言语调弄舌锋,以言语构成一个系统)的方法毫无共同之点。”

    2.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劳动价值论的创新与发展应坚持这一前提

    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根本观点,即劳动创造了人,创造了人类世界。劳动是一切社会财富惟一的创造性的动力和源泉。马克思的价值论的内容是丰富的,但它的根本和核心的思想是人类抽象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惟一源泉。因而,我们不宜直观地理解价值创造的源泉。比起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当代科学技术有了飞跃的发展。高新技术的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力。在具体生产过程中,电脑的应用节约了人的脑力劳动,机器人、自动化工艺的应用节省了大量的人力,于是有人提出了先进的物质生产要素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既然电脑、机器人能起替代劳动的作用,为什么不能说它们也创造价值呢?直观地看,似应做肯定的回答。但是,提出这个问题的本身却包含着对劳动价值论的方法论误解,背离了唯物史观对价值的科学规定。在唯物史观看来,人类社会生存的基本条件是物质生产劳动,最基本的社会经济规律是社会劳动时间的节约与分配的问题,价值规律是这个最基本规律的一种历史形式,因此价值的规定性纯粹是社会的,它只涉及人类的社会劳动。价值实体是人类抽象劳动,价值关系体现的纯粹是社会劳动的交换和分工关系,不包含任何物质原子。如果离开了价值本身的社会规定性来谈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就把经济学的价值人为地扩大到人类社会劳动范围之外了,也就偏离了唯物史观研究社会经济的轨道。从本质上说,电脑、机器人本身并不是人的劳动力,其作用也不是人的活劳动,在生产过程中,他们只能起客观生产因素即物质生产要素这种劳动吸收器的作用,并不进人价值实体。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营管理和第三产业的劳动等,都或近或远地与直接生产经营活动相联系。这些劳动是不是生产劳动,这是需要讨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