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劳动价值论创新与发展的方法论(4)

时间:2021-04-15 13:39:20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简析劳动价值论创新与发展的方法论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价值规定、价值规律只是揭示了一切商品经济所具有的共性,而没有揭示商品经济的历史发展,没有揭示商品经济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差异和个性。特别是马克思经济学考察的是“资本的生产或运动过程”,是“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和制度”,而决定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不同于简单商品经济的,不是价值规定和价值规律的共性,而是资本主义条件下价值存在、运动和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个性。因此,对商品价值规定和价值规律的抽象认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分析价值规定和价值规律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存在、运动和发生作用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为此,就必须实现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的提升和跃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的演进过程,实质上是商品经济内在的价值规定和价值规律,外在化的过程,是以“本质”说明“现象”的过程,是在“共性”之上揭示“个性”、在“统一”之中呈现“多样”的过程,是在思维中理性地再现具体事物及其历史封翻年浙呈,因而给人一种越来越“接近”现实的感觉。

    2.逻辑与历史相统一

    逻辑和历史相一致是马克思取之于黑格尔又加以批判改造。对这一点恩格斯曾作了十分具体的说明:“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进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进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命题、概念是具体的、历史的。在马克思看来,无论是从某种逻辑范畴运动的框架出发去研究历史,还是从历史出发去探讨逻辑范畴之间的内在联系,都不可能引申出正确的结论来妙。马克思的抽象逻辑不同于李嘉图的抽象逻辑,虽然李嘉图也始终一贯地使用抽象逻辑,把价值有劳动时间决定的原理作为分析一切经济现象的基础和出发点。然而,由于李嘉图缺乏历史观点,没有真正把握住价值实体,没有集中考察隐藏在商品躯体中的价值实体究竟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导致他的分析体系中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矛盾。

      历史的起点也是逻辑的起点,尽管逻辑对历史的各种复杂情况进行了修正。商品生产和交换正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历史起点,它从逻辑上确定了商品作为资本主义经济的第一个范畴。商品这个经济细胞,既是资本有机体最一般、最抽象、最基本的要素,又是资本有机体的历史起点,还包含了推动这个有机体发育、生长和死亡的一切内在矛盾的胚芽。因而,我们不能把逻辑起点理解为最简单易懂、最容易确定和在认识史上最先完成的,这是一种误解。应当从它是对象系统的最抽象要素来理解,应当从相对于具体的多样性规定来说最少规定性来理解。唯其因为最抽象,所以往往还是最难理解的。因为货币、资本、利润、地租等都是价值这惟一“实体”的形态的变化。在研究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同样也应用了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的方法,因为“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或接近于它们的价值进行的交换,比那种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所要求的发展阶段要低的多。而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则需要资本主义的发展达到一定的高度。”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经济范畴是对于现实经济关系的概括和反映,而不是一些先验的“假说”,不是建立在一系列的“假定”和逻辑推论上的。以为只要能够从“逻辑”的角度找出其中的“矛盾”和“破绽”,这一理论就被“推翻”了。而事实上,这本身是由“经验”和“实践”决定的,而决不是单凭“逻辑”本身就可以加以“证实”或“证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