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数学方法审视物权行为

时间:2021-03-04 10:26:54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论数学方法审视物权行为

 【论文摘要】在民法理论上,每一个法律行为的存在状况都有五种可能性,而根据物权行为理论,对买卖交易中每一个法律行为存在可能性的判断都需要独立进行,因此,各个法律行为因为各自存在状况的不同而在具体交易中可能出现的复杂搭配情形,可以用数学上的排列解析。分析的结果是:物权行为理论将会导致一个比围棋棋局更为复杂的交易困局:

论数学方法审视物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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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关键词】物权行为  债权行为  数学  排列  概率

  物权行为理论虽然是舶来品,但却是物权法乃至民法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的物权立法是否采纳物权行为理论,一直是一个见仁见智、众说纷纭的话题,《物权法》的公布似乎为这个争议画上了一个句号,因为在《物权法》的字里行间,我们找不到“物权行为”甚至“法律行为”的影子,但问题远非如此简单。在《物权法》公布后,一批物权法教科书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有的教科书竟然把“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原则”列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看来物权行为理论已经像幽灵一样萦绕在我国民法学者的学术心灵之中,挥之不去。那么,在《物权法》没有规定物权行为的情况下,我们还有没有必要用物权行为理论解释我国的物权制度呢?本文试图用一种数学的方法客观地解析物权行为理论,以回答这一问题。

  一、物权行为理论

  萨维尼及其创立的物权行为理论认为:履行买卖合同的交付不是一种单纯的事实行为,而是包含着物权合意即物权合同,物权合同独立于买卖合同。举例说明:张奶奶来到菜市场,看到摊贩老王的黄瓜新鲜,买了一根,每根一元,以一枚一元硬币付款。在这个简单的案例中,张奶奶与摊贩老王首先要缔结买卖合同。为了履行这个买卖合同,张奶奶要把一枚面值一元的硬币交付给老王,老王要把一根黄瓜交付给张奶奶。物权行为理论认为,交付硬币的行为和交付黄瓜的行为,不是单纯的事实行为,而是包含着物权合意即物权合同。因此,根据物权行为理论,在这个买卖黄瓜的活动中,既有买卖合同,也有物权合同。在这里,买卖合同就是债权行为,物权合同就是物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