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生态价值的实质(2)

时间:2021-04-15 18:09:25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试论生态价值的实质

    效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人们对物品或服务的主观评价。人们对物品或服务的效用的评价是以在消费过程中物品或服务给人们带来的苦乐感受为标准的。价值存在的前提是效用的稀缺性。物品或服务的价值量,是由消费最后一单位该物品或服务的效用量即边际效用量决定的,边际效用的大小决定物品或服务的价值实现的多少。

    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经济人”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中进行均衡分析,得到不同效用的消费或使用的最优组合。

  1,3对经济半价值理论的分析

  1.3.1价值反映的“主体意识”

    根据价值的哲学概念,价值学说的都与主体有关,都反映“主体意识”。具体地说,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都是人们在对商品交换的研究中形成的。人是交换的主体,交换主体对价值不仅赋予概念性的“主体意识”,而且对价值的生产、交换(实现)、分配等都赋予“主体意识”。

   在劳动价值论中,价值和使用价值分别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交换主体不会兼得一个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两个主体在交换时为了各自所需,商品所有者转让使用价值以实现价值,商品消费者或购买者支付价值以获得使用价值。价值的实现是在一定社会背景的交换关系中进行的,所以,价值是两个有“主体意识”的交换主体在一定社会关系背景下的价值。虽然参与交换商品不一定都具有价值,但在商品交换中,价值反映了所有涉及交换主体的“主体意识”。

    在效用价值论中,无论物品或服务是否在市场上进行交换,都要考虑不同效用间的比较,如具体物品和货币、劳动和闲暇、资本与劳动等,是在“经济人”的假设前提下,对所有权清晰的效用做出理性的选择和组合。这实际上也就是不同效用间的一种替代,这种替代仍然以市场交换的存在为前提和基础(例如机会成本)。也就是说,效用价值论中,价值通过“经济人”对不同效用选择和组合而反映交换主体的“主体意识”。

    因此,在两种传统的价值理论中,价值都反映了所有与价值有关系的主体的“主体意识”。

  1.3,2价值反映的关系

    根据价值的哲学概念,价值是主体对客体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主体性事实。虽然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都是以交换为前提而考虑“价值”概念的,但二者在具体构建价值理论时侧重点不同。

    劳动价值论的重点在于研究价值的源泉,认为劳动是价值的源泉。包含着价值的商品交换,不仅是商品外在的使用价值的交换,更为本质的是形成商品价值的抽象劳动的交换。劳动是人的劳动,商品交换就体现着人与人之间劳动的交换关系。所以,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反映一定社会背景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效用价值论是从物品或服务的有用性或使用价值出发,分析如何对物品和服务加以最优利用,以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在生产时,从生产的技术出发,考虑自然力、资本、劳动三者的最优组合。在交换时,从自身主观的消费感受出发,以边际效用决定物品或服务的价值量或价格。因此,效用价值论既不反映严格的商品交换的.关系,也不反映从事不同的具体劳动的人之间的关系,它着重反映一定技术背景下人与物之间的关系。

    总之,劳动价值论反映一定社会背景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效用价值论反映一定技术条件下人与物的关系。

  2生态价值的范畴

    生态价值是由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产生的。从这种功能的供给方面看,是纯自然的。从这种功能的需求方面看,是纯人类的。下面从自然和人类两个范畴来分析生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