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行为理论的历史渊源

时间:2021-03-05 11:35:39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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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行为理论的历史渊源

 论文摘要:关于物权行为理论的历史渊源,通过对古罗马法学家关于“交付”法言的分析,可看出古罗马法上就已经存在着蕴涵了关于物权行为理论朦胧的思想认识。近现代物权行为理论创始人萨维尼通过对“交付”中“正当原因”的分析完成了其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抽象,构建了物权行为理论体系。

物权行为理论的历史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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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关键词:物权行为;交付;正当原因;独立性;无因性

  一、罗马法中关于所有权传来取得方式的分析

  在罗马法中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可以分为原始取得与传来取得两大类,而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探究则主要是要对传来取得方式加以分析。在罗马法中关于所有权传来取得方式主要有三种:要式买卖(mancipatio,也音译为曼兮帕出)、拟诉弃权(inlurecession,也可以称为“法庭让与”)和交付(traditio又可以译作“让渡”)前两者是市民法上所有权取得的主要方式,而交付则是万民法上所有权取得的主要方式。

  (一)对要式买卖和拟诉弃权的简要分析
  首先来看要式买卖,依盖尤斯在《法学阶梯》第1编第119节的介绍:“要式买卖是一种虚拟买卖;这是罗马市民特有的法;它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使用不少于五人的成年罗马市民作证人,另外有一名具有同样身份的人手持一把铜称,他被称为司称。买主手持铜块说:‘我根据罗马法说此人是我的,我用这块铜和这把铜称将他买下。’然后他用铜敲称,并将铜块交给卖主,好似交付价金。”要式买卖的对象仅限于家子和特定财产,即要式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