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对中西伦理思想形成和变化的作用

时间:2021-03-05 16:48:28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论“知识”对中西伦理思想形成和变化的作用

  论文摘要:中西思想的形成各有其特殊的,西方的伦理思想来源于神的担保,高举知识论的旗帜,而中国人则在血缘家族和祖宗崇拜的传统中形成了独特的道德思想。西方人在理性思维的训练下,形成了西方文明,中国人在祖先道德的熏陶下,产生了保守的重情感、讲礼仪的东方文化。而面对今天全球化、多元化的发展形势,中西伦理文化又出现了新的变化和发展。

论“知识”对中西伦理思想形成和变化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西方伦理思想;中国伦理思想;形成和变化

  一、“知识论"对西方伦理思想的影响

  在苏格拉底之前,希腊偏重于对自然万物本源的探究,他们在人的理性认识中发现自然万物都遵循某种必然性,即事物现象背后的本体,这个本体被赫拉克利特规定为逻各斯。他认为逻各斯是多样性中的隐蔽性的统一性。不过在赫拉克利特那里,逻各斯不再简单的是万物的本体或必然性,更表明,这种本体和必然性在和思想中的显现,所以logos的首要含义是语言和思想,其次才指在语言陈述中通过思想认识和现显的万物的本体和规律性,赫氏之后,巴门尼德进一步认为,作为逻格斯而现显出来的“存在”(being)作为本体才是真实的,而处于时间变化中的现象(个别事物)反倒成为不真实的。在巴门尼德之后,恩培多克勒,阿那克萨各拉则开始了一场拯救现象的运动,认为作为现象存在的个别事物才是真实的。但是以什么尺度和标准来判断本体和现象何者更真实呢?智者学派高尔吉亚提出了著名三命题:第一个命题是无物存在;第二个命题是如果有物存在,也不可知;第三个命题是即使可知,也不能把这样的知识告诉别人。这三个命题分别否定了存在、认识和语言交流的可能性,在西方思想史上被视为怀疑主义的开端。高尔吉亚之后,普罗泰戈拉提出应以人为尺度来确定本体和现象何者更真实,他的命题是:“人是万物的尺度。说明人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普氏的命题标志着希腊思想从认识自然万物到认识人事的转变。标志着人在周围世界中的中心地位的确定和实现,所以这一命题被视为欧洲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的开端。人是万物的尺度,被一些学者解释为以人类的感觉作为万物的尺度,这里隐含着两种思想倾向:

  首先,个人的感觉是互不相同的,所以对某物的感觉需要人们互相之间的约定即努斯(nOUN),努斯标志着人的世界的诞生,自然世界受1ogos的支配,这是一个必然性的世界,人在自然的必然性面前显得软弱无力,它收缩包围、压抑着人,所以努斯是对逻各斯的抗衡,如果说,逻各斯是规定给人的一种必然性的命运,那么努斯就是人对这种命运的抗争。

  其次,以人的感觉作为万物的尺度,由于各个人感觉各不相同,所以努斯作为不同感觉主体之间的一种约定,又使得“人是万物的尺度”命题具感觉主义倾向,每一感觉都是相对的,所以感觉主义又有可能发展为相对主义,相对主义的极致就是虚无主义,虚无主义是对任何真理及其确定性的消解。

  普氏的命题使希腊人的思想经验从相对主义走向了虚无主义。随后苏格拉底的使命就是要在希腊思想从认识自然万物到认识社会人事的转向中在包含着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的倾向的努斯中寻求和发现真理的确定性和决定性,他每天在雅典的街头和人们讨论着正义、道德、美德等问题,在他看来每个人、从个人立场给出的`关于正义、道德和善的定义都是相对的,是正义道德和善的本质的现显,因而只是意见。至于正义、道德和善本身是什么,在他看来由于及其个体的有限性是无法认识和掌握的,这些本质的真理性知识只能归属于神,这就是他的命题“自知其无知”但是传统的道德是自然的习俗和习惯,普氏之后,道德不再是习俗和习惯,而成了人们的一种约定。

  在主观约定中即在努斯中为希腊人的社会人事生活寻求一种道德的普遍性和确定性变成苏格拉底自觉提出的使命。原来自然万物中的确定性和必然性是1ogos,现在随着希腊思想的转向,苏格拉底要在知识中寻求道德生活的确定性和绝对性,由此1ogos也就转变为logic。Logic就是人们在知识中寻求形成和论证真理的确定性的一套语义规则和思想语法。由此苏格拉底颠覆了传统,即颠覆了由传统习俗和习惯而来的自然道德及其伦理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他又要求在约定论的基础上通过具有理性必然性的知识来论证新的道德的合理性。换言之,他要求把道德建立在知识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风俗和习惯的基础上。即所有的道德原则道德命题,都要经过理性主义知识论的论证,西方知识论或认识论的根本特征和方法论原则是反思,运用在伦理道德层面就是反省,所以苏格拉底认为未经反省的生活不值得过。所以亚斯贝尔斯说“苏格拉底所走的乃是思想者之路,这可以看作是人类理性之路。

  中,知识论回答的是“是一不是”,这属事实判断,道德回答的是“该一不该”这属价值判断。苏格拉底把人的道德生活奠基在知识论的基础上表明西方人是从“是一不是”走向“该一不该”的。

  苏格拉底的“知识即美德”命题试图为希腊人以至整个西方人的道德生活寻求奠定一个确定的知识论基础,但这种知识毕竟是人的知识,有人的限度和局限。随后亚里士多德扩大了美德的概念,认为德行就是人在实现他特有的活动上所表现出的优点,德性是相对于灵魂的理性部分和欲望部分的活动的。既然灵魂有一个理性的部分和一个没有理性的部分,这两个部分各有不同的活动,人的德性也可以分为理智德性与伦理德性两个部分。

  亚里士多德的这个阐述扩充了人们对美德的视野,使人们认识到德性都是同行为和现实的活动相关的品质,是所有知识的表现。后来的基督教继承希伯来的犹太教思想经验,使道德奠基在上帝的绝对权威基础之上。其动机在于为人类的道德寻找一个更加可靠的基础。康德的基本问题也是知识问题:什么是知识,知识如何可能,他要把经验转化为知识的理性。在《实践理性批判》中他提出了一个绝对命令,“要这样行动,使得你的意志的准则任何时候都能同时被看作一个普遍立法的原则。这是康德实践理性的基本法则唯一的绝对命令。这个绝对命令是说不论做什么总要做到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则永远同时能够成为一条普遍的立法原则。这一绝对命令本身蕴涵着道德规则的“可普遍化原则”。理解了这个绝对命令,就领悟到什么是知识,康德认为,绝对命令是最高的道德原则,善良意志之善的最高表现,就是执行绝对命令。可见,美德就是执行绝对命令,而其前提就是首先知道什么是绝对命令的知识。至此康德把知识高度抽象化,而他的弟子费希特则在康德的基础上确立了以实践准则为基础、更加突出“自我”主体道德的“知识论道德学”。

  但是文艺复兴、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和十九世纪的尼采、马克思所展开的三次讨神运动使神扭身而去,欧洲人的道德生活失去了上帝权威的可靠基础和担保,使得20世纪以来欧洲人的道德生活具有了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的倾向,这也正是麦金泰尔(《德性之后》)、马克斯、舍勒等人竭力在为西方人的道德寻求出路的努力。

  二、“传统"道德对中国伦理思想的影响

  比较而言,中国的伦理道德也面临一个从古代的自然风俗习惯到认识的转变,不同在于古希腊作为伦理道德源头的风俗习惯,其合理性来自于希腊诸神的担保;中国古代的风俗习惯,则来自于家族、血缘和祖先崇拜,这种差异在西方构成了人和神之间的复杂关系,人总是站在上帝面前的一个独立个体,即西方伦理道德上的个人主义。所以本质而言,个人主义并非是和集体主义相对的概念,他在本质上表现的是人与上帝的关系。中国人批判西方的个人主义往往忽略了宗教背景下个人作为一个过渡个体和神或上帝之间的本质关系,而是把它拉来和集体主义进行肤浅比较,这几乎是我们当今伦在批判西方个人主义时的一个致命盲点。而中国古代风俗习惯及其道德合理性是由家庭血缘传统和祖先崇拜担保的,中国人特别强调共同的祖先,讲龙的传人,讲华夏民族,就是把自己看作同一祖先的共同传人,由于共同的祖先,华夏民族的每一成员,共同构成一个大家庭一个大集体,由此构成伦理道德上的集体主义。在这个大家庭中小家庭是其基本的构成单位和核心,所以集体主义存在的基本形态和核心单位是家族或家庭。在这种集体主义观念中,个人消融于家庭这个小集体中,家庭又消融于民族国家这个大集体中。所以,在西方个人道德责任和义务是相对于神而言的,是人对神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神是人的道德责任和义务的绝对尺度,因而人和人之间的道德责任和义务都是由神来规定和约束的。在中国道德责任和义务首先是对祖先而言的,由于在家庭内部有一个共同的祖先,所以在家庭成员之间有着共同的道德态度和道德行为。但由于不同家庭有不同的祖先,所以不同家庭成员的道德行为和态度具有差异性。所谓集体主义就是要在国家或民族的共同祖先的名义下来确定不同家庭成员应该承担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这种集体主义的道德责任和义务往往被以家庭为核心的道德行为所瓦解。由此可以解释一个在家庭中被父母和族人视为有道德的成员却在社会生活中有可能是一个无道德的人。相反的情况也会以发生,一个为国家尽忠的人可能不是一个对家庭尽孝的人,由此形成中国伦理道德的一个基本悖论,“自古忠孝不能两全”。在中国从来孝优于忠,忠孝不能两全时,大部分国人选择孝,少数人例如岳飞的母亲,要岳飞不必尽孝,先去尽忠,结果是岳飞反被皇帝及奸臣陷害,成为尽忠的反面教材。

  苏格拉底的“知识即美德”命题,使西方的道德建立在知识论的基础上,即从“是一不是”的事实判断走向“该一不该”的价值判断。如果说道德判断都不受个人情感的影响,则知识论的奠基作用使个人道德判断的情感因素受到理性知识的规范和修正,因而这种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理性主义伦理学。中国人没有苏格拉底意义上的知识即美德命题,加之中国和思想先天缺乏认识论或知识论的传统,中国人的道德经验不是从是不是转向该不该的,而是缺失了对是不是作事实判断的前提和基础,直接进入了该不该的价值判断,这使得中国的伦理道德缺乏一种知识论的奠基或论证,使人的道德判断中的情感因素不能受到理性知识的规范和修正,所以中国伦理学也是理性主义伦理学(这是相对于神性主义而言),但这种理性主义伦理学更主要的是一种人文主义伦理学和以家庭、朋友、亲友为制约因素的情感主义伦理学,这就使得国人在面对情感和道德规范的冲突时显得十分痛苦的原因。坚守道德规范和原则而忽视情感,往往被称之为大义灭亲,如宋代的包拯等人。这种人如果不能在国家层面上树立为英雄和榜样,就会必然不能兼容于家族和亲友。所以一般情况往往是当面临情感和道德规范的冲突时人们总是用情感来瓦解规范,用利害来消解原则,使得中国文化背景中的伦理道德原则和规范由于缺乏绝对性和普遍性的基础而随时会处于礼崩乐坏的状态中。

  由此形成一个恶性循环,由于中国人道德规范缺乏上帝权威的看护,道德规范和道德秩序崩溃的发生,会随着王朝的周期更替成为一个经常性事件,崩溃之后面临重建,知识分子已经无暇顾及对知识论的探究,而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沉溺于道德颓势的呼救中。一部中国文化史,最多的和过剩的都是以个人相对的言说构成的道德资源,几乎无法也无力形成认识论的研究传统。我们的道德说教试图通过教化人心来达到维持国家的稳定,而国家的周期性动乱又一再要求,不断提出新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原则,但却不能为科技发展提供认识论层面的智力支持。所以一部中国古代史实际上就是一部中国的伦理变迁发展史。

  三、知识与道德的比较

  如果把称为道德哲学,道德哲学是以道理身份讲话的,那么就可以称之为思辩哲学,它是以真理的身份讲话的。换言之西方人讲真理,中国人讲道理;讲真理讲出的是文明的传统,讲道理讲出是的文化的传统。在文明中自由和正义是其核心和灵魂,它不断把烙有原罪印记的世人向神的境界提升,如果说正义是规则,则自由就是目标;而在中国人的思想经验中文化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它既追求高尚,但也包容粗俗,讲道理的依据是前贤圣哲之言,是价值共同体的最高利益,在这种讲道理的文化传统中,谁的嗓门大,谁的地位高,谁的权力大,谁就具有道理,“你讲不讲道理”这一质问更多表现的是一种无理可讲的无奈。所以亚斯贝尔斯及的局限性时说“……在面对罪恶和失败时,他只知道感慨并且体面地承受这一切,而没有从苦难的深渊之中得到推动的力量。

  如果说在传统自给自足的小农中儒家道德还能通过抑制人的欲望维护国家政治的稳定,那么科技的发展,思想的开放,刺激了人的欲望的苏醒和膨胀,道德和知识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抽去知识论基础的传统儒家道德思想在现代中原则上已成为一个华而不实的精神空壳。所以现代中国人正处在一个没有理性为支撑的“道德真空”中。但是这也是中国社会时代变化的必然趋势,不过我们坚信,前途永远是光明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学者的努力,不久的将来这种真空必将会被更加高尚文明的理性道德所填补。

相关论文查阅:大学生论文工商财务论文经济论文教育论文  热门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