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几点思考(3)

时间:2021-04-15 10:42:09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浅谈关于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几点思考

  当前,我国学术界关于劳动价值论间题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即是否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和什么样的劳动创造价值?对第一个问题作出否定回答的是“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对第二个间题的不同回答,则形成了劳动价值理论体系内部争论的窄、中、宽三派。下面,本文将就这两方面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理解。

  第一,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物化劳动并不创造价值。

  “物化劳动创造价值”本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只是19世纪西方庸俗经济学的“生产要素价值论”在新时代形式上的翻版,内容并无多大变化。马克思在世时就曾批判过萨伊创立的“三要素创造价值”的理论,马克思认为,抽象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只有劳动并且只有人类的活劳动才创造价值,其他任何物化劳动如机器、土地和资本等都只能转移价值而不能够创造价值。但时代的变迁带来了新的需要解答的问题。由于现代科技革命带来了生产力的飞速发展,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技术因素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越来越大,在生产中活劳动的耗费越来越少,同样的时间和同样数量的劳动力,如果采用高效率的机器设备就能生产比过去多几十倍、几百倍的产品,并且机器人和“无人工厂”也出现了。于是就有人提出了“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的命题,认为活劳动不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而是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共同创造价值。

  这种观点表面上重视科学、知识和信息等在现代社会生产中的巨大作用,符合现代社会的实际,也抹上了一层科学的油彩,但实际上并不成立。理由如下:

  首先,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而自主自觉的劳动是人所特有的。劳动是一种主体性的创造活动,动物没有主体性,物化劳动也没有主体性。只有人才是劳动的主体,动物不可能进行劳动,物化劳动更不能进行劳动。所以,只有人的抽象劳动才能创造价值。

  其次,物化劳动是人类劳动的物化,本身并不能创造价值,只是人创造价值的条件、手段和工具。物化劳动是劳动者过去劳动的结果,在新的劳动过程中,它作为生产资料,又是劳动者现在劳动的必备条件和手段。正如马克思所说,生产资料“不仅是劳动过程的结果,而且是劳动过程存在的条件”,生产资料的全部作用和意义就在于吸纳一定量的劳动力,使劳动者的劳动创造出更多的大于生产要素价值的价值,这就是生产资料的使用价值所在。没有它们,劳动过程就不能进行。同时,作为劳动资料的物化劳动又是劳动者作用于劳动对象,生产产品的手段和工具。“劳动者利用物的机械的、物理的和化学的属性,以便把这些物当作发挥力量的手段,依照自己的目的作用于其它的物。在劳动资料中,劳动工具特别是先进的机器设备还能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效率,使劳动者在相同的时间内创造出更多的产品。尽管如此,物化劳动还是不创造价值。因为设备的先进只是表明劳动者劳动技能和劳动效率的提高,如果说设备排挤了工人或者机器人取代了工人,那也只能表明简单的手工劳动让位于复杂的技术劳动,创造价值的是操纵这些机器设备和机器人的技术工人的劳动,机器设备和机器人则是他们创造价值的工具。

  再次,物化劳动不创造价值与按要素分配并不矛盾。有学者认为生产决定分配,并从按要素分配倒推出物化劳动创造价值。但是,按要素分配只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前提下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因为如何分配并不由生产决定的,而是由所有制关系决定的,分配关系在本质上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在经济上的实现。

  第二,所有“生产”出商品的劳动都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