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劳动价值论(2)

时间:2021-04-15 10:42:58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试析关于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劳动价值论

   这种新的变化、新的实际情况意味着,在当代世界上,人类抽象劳动的社会化程度更高了—劳动的抽象范围更大地向国际领域扩展,社会劳动更多地体现为国际的社会必要劳动价值,更大量地体现为国际价值,价值规律的作用方式更多地适用于国际范围的生产和交换。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它既是一国国内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换的基本规律,也是国际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换的基本规律。当然,该规律的.作用在国际领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世界范围内,价值量仍然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所不同的是,它不是由个别国家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而是由世界市场上的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由于各国之间劳动强度和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各国的国别价值必然高于或低于国际价值。

  而在世界市场上,商品只能按照国际价值这一世界统一的尺度来交换,于是便会出现一个国家的若干个工作日同另一个国家的一个工作日交换的现象。这仍然体现了等价交换原则,只是这种等价交换原则是通过不相等的国别价值相交换而体现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等价交换从来如此,从来都是按照社会价值而非个别价值(在国际交换中,国别价值是个别价值)交换的。当然,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学家、激进经济学家所批评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不等价交换和国际剥削,不应适用于这里的场合。

    但是,也应看到,在当代国际商品交换中也不尽是等价交换,也存在因国际垄断等因素造成的不等价交换。

    当代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引起的劳动、价值、价值规律的新变化,还不仅仅体现在上述方面。经济全球化的资源跨国流动和配置,其中一个鲜明的特征是越来越自由,即经济全球化是与经济自由化、贸易投资自由化相联系的。就以关税率大幅度下降、数量限制的非关税壁垒渐趋消失为主要内容的贸易自由化而言,二战结束后初期,世界各国进口的平均关税率高达40%以上,随着贸易自由化的进程,现在世界工业品的加权平均关税率已降至,其中发达国家更是降至3%,发展中国家也已降至13%;原来的众多繁杂的进口配额、许可证之类的非关税措施,根据WTO的协议,在2000年也已基本取消(除了服装、纺织品的非关税措施可延长到2005年外)。这使得商品服务国际流动的国家界限障碍愈益弱化。

    当代世界的新变化意味着,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愈益相互开放、相互融合,国际价值与国别价值适用范围的界限愈益淡化。过去时代往往是这样一种情况:国际价值适用的场合是国际市场上的交换,国别价值适用的场合是国内市场上的交换;那些落后的国家由于可以采取各种保护主义措施,排斥外来商品的竞争,因而使国别价值较高的本国商品尽管在国际市场交换中不能充分实现其价值,但可以在国内市场上得到实现,不致被价值竞争力较强的、价格较便宜的外国商品所淘汰。然而在当代世界,国际价值的适用范围不仅随着全球化条件下国际市场、国际交换的规模增大而大为扩展,也随着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愈益相互开放、市场障碍及界限愈益淡化而愈益向各国国内市场渗透。那些劳动生产率较低的、高于世界平均必要劳动的劳动,不仅在国际市场上不能体现为社会价值,即便在本国国内市场上也越来越不被承认为社会必要劳动,不能得到价值实现。而这些新的变化同样体现的是等价交换的价值规律的要求。当代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所引致的劳动、价值、价值规律的新发展、新变化,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有着重要的意义。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在参与全球化过程中,既要努力争取一个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又不能仅限于此,不能因为把按照国际价值进行的市场交换视为不等价交换、国际剥削而反对甚或拒绝参与;重要的是要致力于本国的科技进步、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价值竞争力的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