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社会公平问题的思考

时间:2017-06-09 我要投稿

  论文摘要:公平是构建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主义新建设价值追求之一。新农村建设就是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同时,新农村建设要特别注意避免在农村社会内部造成过于严重的贫富分化问题。要在新农村建设的初始阶段,就解决好农村社会内部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内部的公平与和谐。

  论文关键词:社会公平;新农村建设;社会保障

  一、引言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以来,学界掀起了新农村建设研究的热潮。学界充分肯定了新农村建设在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积极作用。比如贺雪峰教授认为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就是让依托村庄生活的农民也可以享受到发展的好处,如何及能否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来补偿农民利益的受损,缓解农民在现代化过程中可能的不满,从而为中国现代化打下牢固的农村基础,才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王景新则认为新乡村建设是防止衰落和农村凋敝的必然选择,对于我国通缩、拉动宏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有重要作用。三农专家温铁军认为,新农村建设“新”在改变以往简单化地加快城市化的倾向,更加关注农村的发展,更加关注农村社会问题,要把在城市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建立起来。温铁军与其他学者不同的是,更加关注农村社会内部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其他学者也讨论了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要性,在这里就不一一赘述。

  从现有研究的检视中,可以看出,现有研究主要关注新农村建设对于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城乡协调公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主要注的是城乡之问的公平问题,却很少关注农村社会内部的公平问题。即使是关于农村社会公平问题的研究,也很少对不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剖析。在新农村建设推进的过程中,农村社会的整体面貌确实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与城市的差距在日益缩小,但是农村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却没有明显改变。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在促进农村整体福利的同时,如何保障农村社会内部的公平,确保农村社会内部的弱势群体也能享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这是关系到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问题。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出现了哪些不公平现象?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怎样才能避免在农村社会内部制造新的不公呢?这些都是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以重庆市为例,试图对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公平现象进行简单的梳理,并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二、当前农村社会内部公平问题的表征与归因

  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来,农村的社会面貌大为改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但是,也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存在着少量的不公现象,在农村中产生了新的“贵族”,而部分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生存状况未明显改善。

  1.农民利益的高度分化与政策制定的僵化之间的矛盾

  农村社会已经高度分化,农民的处境和状况也千差万别,但是政策制定部门往往难以把握农村的基本现实,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一刀切”,导致弱势群体的利益受损。比如重庆市S村,全村90%的土地参与流转,流转价格为每亩土地1000斤黄谷/年,按照当年黄谷的价折算成货币支付给农民。如果因为企业征地、基础设施建设占地导致人均占地不足0.5亩的,全家农转非。农转非的家庭,每人给予31600元的一次性补偿,然后把其中的23000元拿出来购买社会养老,男性到60岁,女性到55岁,每个月可以领580元的社保。社保对于老人来说,是必要的,是晚年生活的一个重要保障。但是对于只有几岁大的小孩来说,四五十年以后才能拿到每月580元的社保,农民认为五十年的时间太长,期问每个人的生活都会发生无法预期的变化,五十年以后每月580元的社保根本就不算什么。所以青年农民以及他们的小孩,更愿意参加土地流转,而不是农转非。而老人通常愿意农转非,因为这样就可以靠每个月580元的社保生活,但是因为没有达到村里规定的农转非的标准,只能参加土地流转。而s村的人均耕地不足2.5亩,两个老人一年一共只有5000元的土地租金收入,每月只有400元左右的生活费,还要交电费、水费等。而且土地流转后,粮食和蔬菜都要掏钱购买。虽然土地租金和自己种地的收入差不多,但是在有地可种的情况下,粮食和蔬菜都是不用购买的,所以无形中增加了农民的,感觉到生活成本提高了,生活的压力增大。参加土地流转的老人,出去打工在年龄上没有优势,通常也很难找到工作,只有靠土地的租金收入生活,勉强维持,生活水平没有提高,反而还有可能下降了。而那些青壮年农民,土地流转前就在外面打工,土地流转后,还增加了土地流转收入,生活水平略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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