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经济伦理思想与和谐社会的制度伦理建设

时间:2017-06-10 我要投稿

  论文关键词〕马克思 和谐 制度伦理

  〔论文摘要」马克思经济伦理思想不仅包含了对经济制度伦理的严厉批判,也包含了对商品经济条件下经济伦理一般原则的阐释。在经济条件下,经济伦理在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中发挥重要影响作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充分发挥经济伦理的协调作用,对社会作出合伦理性的制度安排。在当前形势下,重点是要消除制度障碍,完善公平竞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

  马克思和理论中蕴含了丰富的经济伦理思想,一方面存在于对资本主义经济伦理的革命性批判之中,另一方面折射在经济学所建构的一般经济伦理原则之中,与其哲学、经济学、学思想形成了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研究并运用马克思的经济伦理思想,对于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伦理框架,具有重要与借鉴意义。

  一、批判与建构:马克思经济伦理思想的两个维度

  马克思从现实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出发,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现象和本质的深入剖析,揭露和批判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非性。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还描绘了未来社会的经济伦理关系,阐述了商品经济条件下经济伦理的一般原则。

  1.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伦理的批判

  首先,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确立的前提翻牛一资本原始积累进行了批判和揭露。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就是资本关系形成的过程,其实质是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劫掠、奴役、杀戮、征服殖民地等残忍的暴力起着重要的作用。正因为如此“美洲金银产地的发现,土著居民的被剿灭、被奴役和被埋葬于矿井,对东印度开始进行的征服和掠夺,非洲变成商业性的猎获黑人的场所。”显而易见,要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就需要完成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分离过程,即“要在一极使社会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转化为资本,在另一极使人民群众转化为雇佣工人,转换为自由的‘劳动贫民’这一现代杰作”。针对这极不道德的资本积累过程,马克思尖锐和深刻地指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其次,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的非道德性进行了严厉的批判。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这一过程的前提是劳动力成为商品。从形式上看,劳动力商品与其他商品一样,在市场交换中遵循着等价交换的原则,是平等与正义的体现。但是,劳动力是特殊商品,他的使用价值是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源泉。这个特性在流通领域是看不到的。当我们“一离开这个简单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就会看到我们的剧中人的面貌己经起了某些变化。原来的货币所有者成了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所有者成了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象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蹂。资本家正是凭借着其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源源不断地获得工人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使资本主义所有权规律转化为资本主义的占有权规律。

  第三,马克思还通过对剩余价值生产基本方法的分析,揭露了表面平等所掩盖的资本对雇佣劳动剥削的本质。“资产阶级在它己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虔诚、骑士热忱、小市民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发作,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总而言之,它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马克思通过对以商品概念和等价交换原则所遮蔽了的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的深刻揭露,严厉地驳斥了由自由、平等、博爱和正义所构成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虚伪性和非道德性。

  第四,马克思对所谓的资本主义分配制度的“公平合理”进行了充分的揭露。马克思从劳动力和劳动的区别入手,深入分析了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他指出:“工资不是它表面上呈现的那种东西,不是劳动的价值和价格,而只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隐蔽形式。只要劳动力与劳动二者混淆,工资就会粉饰着“公平”的外表。马克思正是通过以上对资本主义工资在现象上是劳动的报酬,而本质上却是劳动力商品价值或价格的一种转化形式的深刻剖析,从而揭露了资本主义工资表现形态所掩盖着的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关系,批判了资本主义分配制度的不公平、不合理性,进而表达了自己为广大劳动者追求伦理与正义经济的革命情怀。

  2.马克思关于商品经济中经济伦理一般原则的阐释

  马克思经济伦理思想是系统而深刻的,除了表现在他对资本主义生产制度反道德性的批判外,还系统阐述了商品经济形态中的一般经济伦理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经济伦理思想的系统建构。

  第一,平等是商品经济社会中人们处理经济关系的最基本准则。马克思认为,平等是商品经济社会最重要的一项相互关系准则。因为没有平等,也就不会有对等的自由交换,只能产生掠夺和强制。在商品交换中,平等首先表现为交换主体地位的平等。“只要考察的是形式规定—而且这种形式规定是经济规定,是个人借以互相发生交往关系的规定,是他们的社会职能或彼此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那么,在这些个人之间就绝对没有任何差别。每一个主体都是交换者,也就是说,每一个主体和另一个主体发生的社会关系就是后者和前者发生的社会关系。因此,作为交换的主体,他们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其次,平等还表现在交换对象的等价上。商品经济是等价交换的经济,交换的等价性也就是交换双方的平等性。马克思指出:“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和昔尼克派,它随时准备不仅用自己的灵魂而且用自己的肉体去和任何别的商品交换”,“他们所交换的商品作为交换价值是等价物,或者至少当作等价物。可见,商品经济奉行的是交换主体的平等与交换对象的等价这一双重原则,该原则正是商品经济社会中人们处理经济关系的最基本准则。

马克思经济伦理思想与和谐社会的制度伦理建设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