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名人广告发展现状与代言广告管理策略(3)

时间:2021-04-16 13:27:45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论名人广告发展现状与代言广告管理策略

3、行业完善自我,提高策划能力。名人代言广告的价值,还与本身行业发展状况有着密切的联系。近些年来,我国广告业虽然呈现飞速发展的态势,但仍处于初级阶段,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其忽视了对从业人员自身素质的培养,缺乏高质量的广告人才。许多名人广告模式表现类同,创意平庸。因此,广告经营人员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广告整体策划能力。

4、名人加强学习,增强责任意识。名人在参与代言的活动过程中,应以社会责任为重,严格要求自己,既要对自己负责,又要对社会负责。要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和消费者意见,及时纠正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树立良好的名人明星风范,更好地发挥大众导向作用,从而引导一种积极健康的消费导向。

5、科学理性消费,完善自我保护。如果消费者对广告都有一种科学的认识,养成理性的消费观念,虚假广告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土壤。而事实上,消费者受众多明星选秀节目、偶像剧等影响,盲目崇拜和追星。很多消费者在消费时没有健康、正确的心理与习惯,再加上在消费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自身素质参差不齐等诸多因素,使得很多消费者在面对虚假广告时往往采取从众、漠视或隐忍的态度。消费者应树立自觉的监督意识,对虚假不良广告要进行坚决的抵制,及时地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虚假广告的治理不仅是有关部门的事情,也更是关系全体消费者切身利益的事情。

(二)加强社会他律为保障:

1、明确责任承担主体,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对于名人代言广告这个问题,仅靠企业、行业自律和自我消费保护等是不够的,还需要执法、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共同承担起监管责任。一个以建设法治为目标的社会,绝不能容忍任何人只享受某种利益而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扩充《广告法》的外延,并制订新的《管理条例》和《细则》,使其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和具有可操作性,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使打击虚假广告活动有法可依,并落实治乱用重典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强制和威慑作用。

①追究广告主的民事责任。针对名人虚假代言的情况,通过了解核实到有时也并非代言人的过错,追究其主要责任还是广告主。作为产品或服务的所有者,广告主有责任有义务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②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的连带责任。在广告策划、制作、发布和宣传这些重要环节上,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都应承担相应的道德和法律责任。

③名人参与制作的连带责任。《广告法》中虽严令禁止虚假广告,也规定了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的连带责任,但对于名人代言人的责任却未作明确规定。若将代言广告的名人视作广告发布者和经营者的延伸或组成部分,如果名人无视职业道德明知或应知其宣传的内容为虚假,因利益驱使而仍为其宣传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④地方政府制订地方性法规加强投入与监管。建立健全对虚假广告的治理机构,以中央和地方政府组织机构为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机构和行业机构的作用。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地方性法规给名人虚假广告以严肃处理。同时,有关部门和机构协助好执法部门的工作,严格监管和查处。

2、采用新型经营机制,实施行业体制改革。针对目前我国广告发展现状,则需要控制广告经营者的数量,形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整个行业的质量。实施事前审查制和代理制为基本管理制度的行业体制,改革广告的经营机制。广告发布前的审查环节是否科学合理,将直接影响广告的真实性。广告代理制,可以抑止不正当竞争,避免工商企业对广告制作及发布等方面过多的干涉,利于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我国的广告代理制还不成熟,与发达国家的成熟模式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需向美、英等发达国家进行学习和借鉴。因此,实施行业体制改革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