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势变更原则中显失公平认定研究(4)

时间:2021-03-13 19:11:11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情势变更原则中显失公平认定研究


 
  [6]下文所说的“显失公平”,如无特别注明,均指情事变更原则中的显失公平。
 
  [7] 给付义务方当事人,这里是指收款方当事人,如买卖合同的卖方、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提供服务合同的提供服务方等。
 
  [8]杨连富 情事变更原则中“显失公平”的认定及合同变更、解除权的行使[EB/OL]. 2008年12月。
 
  [9]王德山:论情势变更的适用要件[J].法学杂志,2008年1月,第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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