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农村空巢家庭的养老保障问题

时间:2021-03-13 19:36:42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谈农村空巢家庭的养老保障问题

 论文关健词: 空巢家庭 养老保障

谈农村空巢家庭的养老保障问题

  论文摘要:当前空集家庭在城市和农村的大黄出现,在中国家皮发展史上尚属首次,而且可以说现在仅仅是才开始。空果家庭走新出现的现象和社会问题,已经引起了学术界的重视。相对于城市里的空果家庭,农村空果家建的老人可以利用的养老资派极少,养老保阵问题更为严重,也更容易被忽视。本文立足于我国农村空集家庭日益精多的现状以及这类家定的老人面临的问题,就如何实现其养老保津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1.我国农村空巢家庭形成原因

    “空巢”是家庭生命周期中的一个阶段,指最后一个孩子离开父母家至配偶一方死亡这一时期。进人此阶段,“空巢”家庭也就形成了。“空巢”现象由来已久,但一直没有得到人们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在农村地区。随着发展和社会变革,农村空巢家庭数目正在以较快的速度增加。根据2000年全国普查资料计算,农村有老人的家庭户占全国总户数的72.56%,其中有21%的老人没有和子女同居生活,这一比例还会逐渐加大。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提供的资料,近10年来,中国空巢家庭一直呈上升趋势,1987年全国空巢家庭在有老人家庭中所占比例只有16.7%,而1999年上升到25.8%。在这一过程中,还出现了空巢家庭主体年轻化、空巢期相应延长的特征。我国农村空巢家庭的形成,大致有以下几点原因:

    1.1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大发展和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农民积极向外寻找发展的空间,我国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的规模越来越大,形成规模空前的民工潮。据来自部的粗略,2002年我国已有900。万农民进城务工。2004年,进城务工农民已超过1亿人。打工与在农村种地的经济效益相比较,外出务工的纯收人显然高于种地。这就使得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不愿意再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宁愿到外地打工。大量农业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离开家庭在外创业,留守的父母则成为空巢家庭。

    1.2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随着我国20世纪70年代计划生育的广泛展开,60%的农村夫妇做到了只生育一个孩子,大量独生子女的出现使父母身边的子女数目减少,同时也使得父母进人空巢阶段的时间提前。在农村,许多50岁左右的中年人也加人了这个行列。待父母年老时,即使子女有赡养父母的孝心与父母同居,也只能与一方老人共同生活,另一方父母则成为“空巢”家庭。所以,一般来说,当独生子女18岁离家求学或者工作时后,他们的父母将在空巢家庭生活10年左右才进人老年生活阶段。如果农村人口的平均寿命为70岁,这些独生子女的父母可能将在空巢家庭中生活2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1.3农村老龄人。的高龄化。随着农村人口出生率的下降、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以及农村老龄化人口的比重和数量不断增加、老龄人口负担系数不断提高,出现了老龄人口的高龄化。高龄老人不断增加,其占老年人口的比重从 1982年的6.6%增至2000年的10%,而其供养者的年龄也日益老龄化。这两代老人未曾分居或原来分居后被接回而生活在一起,但当第三代子女开始独立生活时,就使得这种纯老人组成的空巢家庭不断涌现。

    2.现行农村养老保陈制度下空巢家庭面临的问题

    2.1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津制度的特点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一种非正式的养老保障制度。土地和家庭是这一制度的核心,辅之以集体供养和国家救济。农村养老保障是以家庭经济供给和照料为主。老年人口的经济保障来源在城镇主要依靠社会性保障,在农村主要依靠家庭保障。从全国来看,老年人的生活由家庭供养者约占74%,由社会供养者约占26%,但城乡之间的差别极大,其中,乡村老年人主要经济来源由家庭提供者占92.9%,由社会保障提供者占7.1%;城镇老年人主要经济来源由家庭提供者约占37.9%,由社会保障提供者占62.1%。

    在客观上,中国的农村老年人与城市老年人最大的差异在于,城市老年人退休或者不能工作是可以得到一定数量的退休金,而农村老人一旦丧失了劳动能力,则不会有任何经济来源,而且农民收人相对于城市而言一直很低。因此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他养老的经济支持的来源只能依靠子女。农村居民的养老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每一个农村居民都将面临。我国农村居民目前的养老方式主要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总是具有一定的风险。而现实生活中,由于子女不赡养或无力赡养老人的事实,无疑加深了农村居民的养老风险意识。农村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形成所谓的“四二一”家庭结构,客观上增强了这种担忧。

    2.2农村空巢家庭老人面临的问题

    在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下,空巢家庭老人的养老较之于一般家庭的老人,有着更多具体的困难。主要表现在:

    2.2.1在经济供给方面,许多农村空巢老人只要还有劳动能力,就还是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来养活自己。虽然外出务工的收人高于种地收人,外出务工的子女对老人的经济支持却往往很有限。农村很多外出务工子女打工所得的收人仅够维持自己的生活,有的甚至连自己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则他们对老人基本上没有经济支持,有的甚至还要求父母给予支持。在很多农村地区,子女上学、、结婚、买房等都依然需要父母的经济支持,这对于本不富裕的农村父母而言,无疑是沉重的负担。与非空巢老人相比,空巢老人的经济负担还体现在孙辈的日常生活开销上。因为不少外出打工的子女将孩子交给父母照看,孙辈日常生活花费的负担也自然落到了老人肩上。这也是目前比较普遍的年轻一代“啃老”现象的突出表现。

    2.2.2在身体健康状况方面,空巢家庭老人的和患病后的医疗救治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帮助。据老年流行病学发现,目前我国老年人中70%患有各种老年病,其中15%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阎这些疾病如果形成,则很难治愈,且常伴有不可逆的并发症,需要终身治疗及护理。在城市,较好的条件、状况及护理水平往往使空巢家庭老人能够得到妥善的照料。而在这些方面都落后于城市的农村,空巢家庭老人一旦患病,则既没有儿女在身边照顾生活起居,也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请保姆进行日常生活的照料。与此同时,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不能获得相对稳定的经济支持以化解疾病风险和恢复身体健康。因此,农村中很多空巢家庭老人都面临着各种老年病的威胁,他们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也受到极大影响。孤身老人在家中暴病却无人救助,甚至因病死亡多时仍无人知晓的例子在现实中屡有报道。

    2.2.3在、精神慰籍方面,农村空巢家庭老人普遍处于缺乏爱和关心的状态,很可能陷人空巢心理危机。中华传统使得“养儿防老”、“儿女绕膝,其乐融融”的观念在许多老年人头脑中根深蒂固,在农村尤其如此。老年人在身心日趋老化、正需要晚辈作依靠之时,子女却成家立业、远走高飞,就会产生孤苦、自悲、自怜等消极情感,即所谓的“空巢综合症”。此时,如果配偶尚在,则空巢老人夫妻双方还能有精神支柱。一旦丧偶,则失去对方的沉重打击会给老年人带来严重的精神创伤,甚至引发严重的身体疾病和精神障碍。这不仅给他们晚年的物质生活带来极大的不利,还会给造成难以治愈的心理创伤,使得他们的适应能力相应减弱。与此同时,外出打工的青年人在对待老人和孩子的权衡中几乎都偏向孩子,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受到了极大冲击,老人应当得到的爱和关怀极为缺乏。

    3.如何实现农村空巢家庭老人的养老保障

    应该看到,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继续转移,农村空巢家庭的数量还将继续增加,农村家庭的空巢化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由于空巢期历时较长,这就将连带产生诸如经济安排、医疗保障、生活护理及感情和心理需求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尽管这些问题是所有空巢家庭老人都会遇到的,但对于农村空巢家庭而言更为具体和迫切。帮助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方面的困难,使他们老有所养,是应对中国老龄化挑战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化解农村空巢家庭老人在养老问题上面临的诸多困难,涉及到国家、社会、集体、个人多方面的因素。为此,应当未雨绸缪,将其放在社会保障和社会老龄工作的范围内进行综合考虑和安排。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3.1加决推进农村社会养老,逐步实现农村养老的社会化。社会化的.养老方式是与现代化社会相适应的、能有效地分散风险的制度。目前我国农村老人养老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家庭赡养,而子女的外出务工往往并不能带来良好的经济援助,很多反而持续“啃老”,这就意味着留守的空巢老人如果单纯依赖家庭养老则有着比较大的风险和不可预见性。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在全国试推行11年来,尽管目前大部分地区都遇到不少困难,有的地方已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但截至2002年末,全国参保人数仍有5462万。这一制度虽然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偏差、遇到了挑战,但只要在经验教训、结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加以不断调整和完善,农村的空巢家庭老人就逐渐能从其中受益。

    3.2加强农村社区引导,发挥社区为空巢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疾病护理与等服务设施与网点。鼓励和支持社会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可见,社区是服务老年人的重要手段。

    在农村地区,同村的邻里交往频繁,人际关系比较密切。在这样的基础上形成的社区具有很强的凝聚力,社区成员能够较好地被动员起来实行养老互助,实现养老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所以在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上能发挥巨大的积极作用。为提高空巢老人生活质量,社区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老人进行日常生活方面的照料护理和物质方面的资助,比如建立社区服务网络和家政服务站等,帮助他们进行心理调适,维护身心健康,摆脱空巢综合症的阴影;可以安排人员为不能自食其力的、身体患病的空巢家庭老人干农活,给他们提供饮食、住宿方面的照料;组织社区卫生保健服务部门,定期深人社区空巢家庭内部,进行健康检查,为老人建立健康,有针对性地提供医疗保健护理,减少到医院就诊给其生活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可以采取大众传媒手段如广播、报刊杂志或举办娱乐活动等丰富空巢老人的精神生活,以减少他们的孤独感,帮助他们建立健康行为。

    3.3大力发扬等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动员全社会发扬中华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营造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氛围,多关心、理解老人,特别是针对空巢家庭的老年人。同时,要重视密切空巢老人与子女的亲情联系,子女有义务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提供物质上和精神上的赡养扶助,包括日常生活中的关心帮助体贴安慰、多加往来,使老年人能感受到天伦之乐,安度晚年。

    3.4增强农村空粱老人的社会适应能力,扩充他们的社交领域,鼓励空粱老人积极参与户外社会活动。空巢家庭老人闲暇寂寞的时间较多,可以鼓励他们从事自己感兴趣的社会活动,增设适合老人的活动场所和设施,还可以大力组织青年人群体和低龄老人群体为高龄老人群体服务以实现互助,这对于保持不同年龄空巢老人的身心健康愉快有着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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