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保障需要,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保障。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应当根据宪法尽快制定社会保障立法体系,有了法律和政策的保驾护航,农村社会保障才能顺利进行。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立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有所作为:第一,在立法中要体现“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共负担”的基本方针;第二,立法保护本身要做到实体和程序并重;第三,立法本身要追求科学性。农民社会保障的立法一定要具有可操作性,不能只做一些原则性的应然规定;第四,尽快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科学的农民社会保障权的立法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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