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文化因素

时间:2017-07-21 我要投稿

  论文关键词: 养老 家庭养 因素

  论文摘要:对影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文化因素进行了分析。首先分析了我国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文化的内涵—养老、敬老和送老与特征—反向价值观。然后阐述了其在社会运行中的地位、对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建立的影响及国家应在养老文化形成中起主导作用的观点。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受、、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文化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之一。文化是社会经济状况的集中反映,受制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但作为意识形态,它具有相对独立性、继承性,并会反作用社会经济—或促进或延缓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养老模式也一样,文化对其起着强化和弱化的作用。我国农村养老的传统模式是家庭养老,至今,它还是我国农村的主要养老模式,这与传统社会的经济基础(小农经济)、政治(君主专制制度和家长制制度或家族制度)、文化(思想)密切相关。“家庭养老是一种行为方式,更是一种文化模式。家庭养老的运行,主要靠的不是现实行为,而是源于文化的动力。其实,不仅家庭养老是一种文化模式,建立社会养老也要培育相应的文化,特别是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具有深远的影响。因此,我们在研究农村养老模式从家庭养老为主导向社会养老为主导转变时就不能避开文化的影响。

    一、我国传统家庭养老的文化内涵

    中华素来就有“尊老、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农民养老问题主要依靠家庭和家族来解决。家庭制度一包括封建主义的纲常和历代推崇的大家庭制度、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土地制度和生活方式,使老人的老年生活有了一个制度性安排,这就是以个人的终生劳动积累为基础,家庭内部进行代际交换的“反式”养老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老年人受到的保障是低水平的,不稳定的。

    养老制度背后有深厚的文化背景,正如姚远教授所说的:“养老是一种社会行为,不是一种单纯的生物行为。作为社会行为,养老也会形成特定的文化。中国上的养老,就是中国传统养老文化的基本模式。从有关资料看,中国传统养老文化的内涵包括三个方而:养老、敬老和送老(送终)。

    第一、养老,指物质上奉养。奉养有两种:一是“能养”即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无冻饿之虞;二是“善养”即将最好的东西奉献给老年人,使其饱食暖衣,营养充足。我国的传统养老文化倾向后一种,让老年人衣帛食肉,物质供养不仅足而且好。《孟子》中说“天下有善养老……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五母鸡,二母魔,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并且针对不同年龄老年人的特点,还应配备不同的食物,“五十异粮,六十宿肉,七十贰膳,八十常珍,九十饮食不离寝,膳饮从于游可也。

    第二、敬老,指精神上尊老,在社会上要蔚成尊老的风气。“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之。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一坐再至,警亦如之,九十使人受。在家中要维护老年人的威望与地位。“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事父母儿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要使老年人精神愉悦。“凡子事父母,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

    第三、送老,指依礼送葬。其仪式表示生者对死者的哀思。在传统中国其意义深,重要性超过养生者。“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在传统养老文化中,养老、敬老、送老重要性顺序与我们现在对养老问题的看法不同,我们视其重要性大小依次是物质上养老、精神上敬老、去世后送老,而传统养老文化反其道而行之,则为送老、敬老、养老。视物质上养老为“庶人之孝”。《孝经》中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如果不敬老、尊老、“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礼记》中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上述表现出我国传统养老文化的反向价值观的特征。

    二、我国传统家庭养老文化在社会系统中的地位

    任何一种文化都有其运行模式(即文化模式)。传统的养老文化为一种文化当然也有其运行模式(即养老模式)。在我国传统社会中,这种模式就是家庭养老。家庭养老作为一种养老的文化模式,不是独立于整个社会系统之外的,而是社会系统的有机构成部分,其运行与整个社会系统的运行是互相交融的。在我国表现为:

    第一,我国传统社会中养老是一种国家主导型家庭养老,具有国家性。我国传统社会中的养老实际上是国家支持下的家庭养老。国家的支持构成了家庭养老的必要条件。其表现在:

    1、倡敬老之风,立尊老之礼。传统国家为敬老、尊老制定繁杂而细致的尊老礼律。如养老场所之礼,“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服役优待之礼,五十岁免服力役,六十岁免服兵役,七十岁免见宾客。另外还有乡饮酒之礼等等,不一而足。传统国家统治者还躬体力行,亲自参加尊老典礼,向老祝寿,举行“乞言”、“合语”之礼。

    2、均分土地,定期济助。传统社会老年人被分得一些土地,有时可以完全成私田。如北魏均旧制,“年过七十者不还所受;唐代均田制,六十岁以上分田四十亩,口分田与永业田各占二十亩”。在一定条件下,土地可出售。老年人拥有土地,一方面能保证老年人的衣食所需,一方面提高了老年人在家庭中的价值和地位。除分配土地,传统国家还经常娠济老年人,如汉元帝元年,“年八十以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以上,又赐帛人二匹,絮二斤。”清代规定:“男为年七十以上者照从前诏之例,分别赏责。”对于一些鲜寡孤独者,更是娠济有加。明代还专门成立了养济院,收养这些老人。

    3、多方优待,敬养高年。传统国家形成之初,就有“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的习惯。以后历朝历代基本沿袭了这个传统。汉初规定,“九十者一不事啊,八者二算不事。唐代和明代均允许年过七十的老者择一家人服侍,免其全部差役。官僚家庭,其子孙可就近任职或提前退休照顾父母。如清代乾隆朝协办大学士史部尚书梁诗正“奏请回终养”,照顾年八旬的老父。武将无战事可要求在省内服役。对有高在堂的犯法子孙,可缓刑,待老人送终后再行刑,史称“留养”。

    国家性家庭养老的模式,反映了国家与家庭养老之间的关系。在形式上,国家支持和强化了家庭养老;没有国家的支持,家庭养老就是一句空话。而在实际上,家庭养老也影响到国家政体;没有家庭养老的存在,国家政体既不堪承负,也无立足之本。

第二,传统养老文化与传统社会系统呈现一种密切的整合关系。中国传统社会系统包括经济一小农经济、政治一君主专制制度和家族制度、思想一儒家文化三个子系统。传统养老文化与这个社会系统的稳定和变化息息相关,其间的整合关系体现互相作用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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