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西部地区农村家庭婚育道德现状(3)

时间:2017-07-22 08:46:21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谈西部地区农村家庭婚育道德现状

  1.2.2重男轻女现象依然如故在西部农村部分地方,吃饭不让女孩上桌,上学男孩优先。可见,几千年来中国传统文化所倡导的“男尊女卑”、“传宗接代”的伦理道德观念仍在发生作用。据笔者在四川省的几个乡镇调查的统计来看,在农村有83%的人认为生男孩比生女孩好,有14%的人认为生男生女一样好,只有3%的人认为生女孩比生男孩好。绝大多数农民仍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果没有儿子,自己这一家的血脉就断了,在自己死时没有人来送终,死后没有人祭奠;没有儿子,自己觉得平时也要低人一等,在别人面前永远抬不起头,并成为自己永远的一块心病和长期的精神折磨:再则,家庭联产承包使农民收人增加,家庭财产日益扩大,财产的继承就在传宗接代、传男不传女这一传统意识中加进了新的经济内涵,这也使得许多农民产生不生儿子不罢休的重男轻女的意识。

  1.2.3多生问题仍未解决虽然西部农村“多子多福”观念有所减弱,并开始认识到“多福”不是“多子”的必然结果,甚而部分人认为多子多难。但在许多农付家庭对于生育子女却有一个理想的最佳结构模型—“儿女双全”。有了一个儿子的想方设法想要一个女儿,有了女儿的又强烈希望生育一个儿子。这必然突破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口底线。导致这种不良现象的发生有多方面原因:一是落后生产力的影响。西部农村的农业生产基本以体力劳动为主,家庭劳动力(主要是男子)的多寡就显得十分重要。家庭劳动力多了,既可以务农,也可以外出打工,促进家庭多方面致富。这必然造成农村家庭对劳动力的追求和多生早育观念的抬头。

   二是养儿防老的生育抉择。在农村,从衣食住行到生老病死等一切都由家庭承担,缺乏有效的社会保障,而在目前的生产力水平下,单个农业劳动力所能提供的剩余产品在许多地区都难以满足农民家庭对养老的需求,尤其是现代农村家庭的孩子较少,将来养负担过重,难以让自己的晚年养老获得稳定和安全,只好通过多生育子女(主要是生儿子)来解决晚年生活问题,多生一个孩子,晚年生活就多一份保障。

    三是抚养成本和期望值高低的影响。一般而言,对子女期望越高,父母为培养孩子消费(也包括感情投入)必然增长,这势必导致对孩子数量追求降低,对生育效用的满足度便通过高质量生育度来弥补。反之,对子女期望降低,父母培养孩子的消费开支就减少,孩子在数量上就可以增加。在农村,父母对孩子的期望不高,能跳出“农门”当然求之不得,不能脱离农村,只要有健康的身体,能自食其力也算不错;而且农村孩子的抚养成本在事实上远远低于城市,“添个孩子添个碗”。而部分农村医疗条件太差,一个孩子难养,有两个孩子或者更多,就可以增加孩子成人的保险系数,也导致部分人愿意多生。

    四是行政控制能力减弱。在西部农村许多地方,计划生育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由于农民工的大量涌现,人口流动频繁,客观上增加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加之许多计划生育千部素质差,监管措施不到位,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人为激发群众抵触情绪,更增加了工作难度。有的地方干脆以罚代教,以钱买生,超生者交足了罚款就太平无事。这既刺激了那些有钱的家庭超生,也刺激了那些无钱的家庭超生,使农村呈现竟相生育的混乱局面。

  2西部农村家庭婚育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

  西部农村家庭婚育道德的现状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既有经济的原因,也有文化的原因。因此,在逐步改变和提高农村家庭婚育道德时,一定要结合西部农村现实情况,全方位、多途径入手,才能实现农村婚育道德的根本好转,促进农村的迅速发展。

  2.1大力发展生产力是改善西部农村婚育道德的经济前提由于中国西部农村经济发展普遍落后,物质生活不丰富,这种经济状况决定了相应的婚育观念。不能寄希望于忽视经济发展而一味追求婚育道德的改善,这本身就背离了唯物主义方向,其结果只能是本末倒置,事与愿违。因此,要通过促进社会存在的改变和发展来改善西部农村婚育道德。

    一方面,应逐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生产力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农民经济状况得到了改善,思想观念才会相应发生变化,在择偶中才不会把对方的经济条件作为首要也是唯一的因素来考虑,而是渗入更多的情感因素,同时也能尊重双方的婚姻自主性,在生育中也会逐步弃以多生育来改善经济窘况的做法。

    另一方面应强化科技在农村生产中的作用。用科学技术改变西部农村靠天吃饭、人力劳作的传统农业生产状况,让农民认识到劳动力中智力的重要性,从而促使农民的生育由重数量转为重素质的培养,同时也让农民明白家庭人口数最尤其是男性成员的数居多寡不再成为决定家庭经济状况好坏的关键,从而使农村家庭从根本上重新认识生育道德重男轻女的观念,促进农村家庭由多生走向优生。

  2.2更新观念,确立适合西部农村的婚育道德基本规范

   农村家庭婚育道德建设既要借助于经济的力量,同时又要借助于社会文化的力量。在西部农村,农民受教育的程度普遍较低,思想观念狭隘,极易受传统思想的单向影响,且接受新事物新观念较慢。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加强对农民现代意识的开发,不断提高他们的婚育道德水平。要让农民们懂得结婚、生育不仅仅是个人的私事,更是关系到社会乃至民族的大事。在婚育过程中既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也不得违背社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为使农民们在婚育中明白哪些是道德的,哪些是不道德的,有必要确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婚育道德规范作指导。在婚恋观上应做到:婚姻以爱情为基础,坚持婚姻自主;提倡婚事新办,反对索要彩礼,不能把结婚当商品买卖;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婚姻责任,履行婚姻义务;在家庭中互敬互爱,互相宽容,合理调适夫妻关系,正确处理婚姻冲突;在生育观上应提倡晚婚晚育,做到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在实践工作中,重点就是抓好“三结合”(即生产、生活、生育的结合),在观念意识上引导农民把工作和生活的重点放在生产和发展上,建立正确的生育观。

  2.3妥善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问题,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西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集体经济发展缓慢和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尚未形成现代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由于交通不便,居住地不集中,婚姻上通常是女到男家等原因,在客观上造成了女儿出嫁后老人独自在家,不便照料的困难,收取高额彩礼和“养儿防老”往往成为农村家庭不得已的选择。因此,在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倡导社会新风尚,实施农村养老金制度、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和开办农村敬老院,使农村家庭养老转变为社会养老,才能从根本上解除农民后顾之忧,杜绝高彩礼现象,弱化“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