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格式规范

时间:2021-03-10 19:32:06 论文格式 我要投稿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格式规范

  一、论文的构成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格式规范

  本科生毕业论文由封面、题目、摘要及关键词、目录、正文(绪论、主体、结论)、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几部分构成。

  二、毕业论文各组成部分的内容要求

  (一)封面

  学校的名称位于封面上部顶端,其下为论文性质(即:本科生毕业论文),论文的题目位于封面中端,学号、姓名、学院、专业、指导教师、成绩、完成时间等分列两栏,位于封面底端,项目名需对齐。

  (二)题目

  题目,也称标题,是以恰当、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并且能够直接反映毕业论文的中心内容和学科特点。题目应力求简短精炼、明确得体、新颖醒目、文题相扣,题目长一般不超过20个字。

  为了限制、缩小研究范围,更准确地表明研究对象、研究角度,或者,为了更为明确地突出研究重点,或者,为了补充研究的内容、扩展研究的范围。如有必要,毕业论文题目中可以使用副标题。

  (三)摘要

  摘要,也称提要,是以第三人称撰写、提供论文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的解释,简明扼要记述论文重要内容的短文。摘要是论文的缩影,是对论文的内容、观点、方法、成果和结论进行高度概括和浓缩,便于读者了解全文的梗概。

  摘要在语言上应当短小精悍,提纲携领,言简意赅,重点突出。篇幅应控制在300字以内。

  摘要部分应翻译成英文(外文)。

  (四)关键词

  关键词是反映论文内容主题的词或词组,是从论文题名、正文或摘要中提取的能表征论文主题内容的具有实质意义的词语,关键词一般3—5个。

  关键词的排列顺序,一般按词条的外延层次排列(外延大的排在前面)。

  关键词应翻译成英文(外文)。

  (五)目录

  目录是论文中内容标题的集合。目录独立成页,与正文页码分开。包括论文中全部章节的标题及页码,含正文章节、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内容的页码。

  (六)正文

  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包括:绪论、主体和结论三部分,正文一般还包括附加的文献、引证、脚注。

  1.绪论

  也可以称为序言,引言,或者导论。作为第一章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开端,一般用来阐述论文的背景及目的、研究课题的缘起、理论和现实意义、完成任务的条件,将采取的对策、手段、步骤和应达到的目标,也可以用以说明论文的整体结构。

  具体内容可以包括:(1)选题背景及意义;(2)研究的目的和价值、意义(理论与实践意义);(3)目前国内外的研究状况(及其缺憾),或者进行文献综述;(4)研究的范围与角度;(5)研究方法和切入点;(6)全文体例安排;(7)其他与研究论证有关的特殊问题。

  2.主体

  论文主体,也称本论,是论文的核心内容,包括研究、分析、论证以及学术见解形成的所有过程,是对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它包括文献资料的综述,一般由标题、文字、表格或公式等部分组成。该部分要运用各方面的理论研究方法分析问题、论证观点,尽量反映出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

  主体的撰写,要求论据和论点准确、清晰、实事求是、简短精炼、合乎逻辑。主体正文中可以在论证和研究具体问题之后使用“小结”。

  3.结论

  结论,用于总结性地说明毕业论文的最终研究成果及其价值,是全文的思想精髓和文章价值的'体现。结论应当体现作者更深层的认识,且是从全篇论文的全部材料出发,经过推理、判断、归纳等逻辑分析过程而得到的新的学术总观念、总见解。

  结论应是该论文的最终的、总体的结论。换句话说,结论应是整篇论文的结局,而不是某一局部问题或某一分支问题的结论,也不是正文中各段的小结的简单重复。结论部分的写作要求是:措词严谨,逻辑严密,文字具体。结论在文字用语上不应夸大,对尚不能完全肯定的内容注意留有余地。

  内容一般应包括:(1)论文的基本观点;(2)对前人有关的看法作了哪些修正、补充、发展、证实或否定;(3)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及其主要理由);(4)论文的局限、不足和遗留未予解决的问题;(4)立法或者司法制度上进行完善的建议。

  (七)正文内的标题用法

  论文正文中的每一部分都应有清晰的标题。每一级标题,都应当能够准确地概括所辖内容,要求提纲挚领,点明主题,做到文题相符。标题使用加粗字并用中文标号按顺序标明。各级层次标题都要简短明确,同一层次的标题应尽可能“排比”,即词(或词组)类型相同(或相近),意义相关,语气一致。

  采用汉字层级标题制的,本科毕业论文不提倡使用章和节两级标题。第一级标题应当是“一、”,之后依次为“(一)”、“1.”、“(1)”,再之下,可以是“其一”或者“第一”等。

  采用阿拉伯数字层级标题制的,采用各层次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小圆点“.”相隔,末位数字后面不加点号,如“1”,“2.1”,“3.1.2”等。各层次的序号均左顶格起排,后空1个字距接排标题。

  (八)参考文献

  为了反映论文的科学依据,以及表明作者尊重他人研究成果的严肃态度,并向读者提供有关信息的出处,应在论文之后列出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论文的最后一部分,指作者在毕业论文工作中所参考的文献,是毕业论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毕业论文的引用文献必须在文中引用处体现出来,按作者、文献名、卷册序号、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章节或起止页码排列。如列出多位作者的参考文献,应按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依次排列,外国作者按其姓汉语翻译的拼音排序;同一作者的不同著作按照出版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其著作一律排在论文前面。引用在网络媒体首次发表研究成果的,必须注明网址;对于非首次发表的网络资料,必须注明其首次发表的媒体名称。

  参考文献中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所参考的私人通信和未公开发表的资料,一般不宜列入参考文献表,可紧跟在引用的内容之后在文内注释或标注在页下。参考文献一律放在论文结论后,不得放在各章之后。每条文献的项目必须完整,诸项缺一不可。(参见第四部分注释、引证及其示范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