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港受领迟延法律问题研究
·集装箱的法律性质 第120-123页
·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的涵义及收取依据 第123-125页
·两种集装箱使用合同关系 第125-131页
·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的索赔主体 第131-132页
·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的计算标准 第132-134页
·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的法律性质 第134-136页
·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纠纷的诉讼时效 第136-139页
·收货人留置集装箱时的超期使用费 第139-141页
第5章 目的港受领迟延的法律救济 第141-187页
·货物寄仓 第141-144页
·货物寄仓的法律根据 第141-142页
·《海商法》第86条的完善 第142-144页
·货物寄存的法律后果 第144页
·货物退运 第144-149页
·货物退运的根据 第145-147页
·货物退运的障碍 第147-149页
·提存 第149-154页
·提存的原因及标的 第149-150页
·提存机关 第150-153页
·提存的效力 第153-154页
·拍卖 第154-160页
·拍卖船载货物的法律根据 第155-156页
·拍卖船载货物的程序 第156-158页
·关于拍卖所得价款的处理 第158-160页
·留置海运货物 第160-183页
·《物权法》颁行前的海运货物留置权 第160-166页
·海运货物留置权不以留置物属债务人所有为要件 第166-171页
·商事留置权 第171-178页
·海运货物留置权的行使 第178-183页
·寻求相关利益方的指示 第183-187页
·货物未能交付 第183-184页
·不同运输单证下的指示人 第184-187页
结论 第187-191页
参考文献 第191-197页
附录 裁判文书索引 第197-199页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第199-201页
致谢 第2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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