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人力资源系毕业论文大纲(2)

时间:2021-04-14 16:59:42 论文提纲 我要投稿

2009届人力资源系毕业论文大纲


三、毕业论文的选题、任务书下达与开题
(一)选题
1.毕业论文的选题要与所学专业紧密相关,选题可以是指导教师的科研或学术探讨选题、企事业单位的社会委托选题、教师或学生富有创新和实际意义的自拟选题。
2.拟定的题目要具有新意,语言表达符合学术规范。专业内的毕业论文题目不得重复。鼓励学生撰写涉及学科交叉的毕业论文,但是学科交叉的毕业论文应该是以人力资源学科为主展开论述的。
3.毕业论文题目由系统一汇总,组织专家审批。
(二)任务书的下达
1.选题通过审批后,由系下达任务书,对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任务书的格式与内容参照《南京审计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修订)》附表。
2.任务书要有指导教师和系主任签字批准方有效。
(三)开题
1.在任务书下达以后,学生应该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相关文献、资料的搜集与整理工作,进行文献综述,提出论文基本框架、研究时间计划,填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格式与内容参照《南京审计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修订)》附表。
2.指导教师对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内容与质量进行审查,并对开题报告做出评价。
3.学生开题报告未达到指导教师与学院有关要求的,原则上不得开题。
四、毕业论文的指导与撰写
(一)指导教师的安排
1.进行毕业论文指导的教师须符合《南京审计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修订)》中关于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
2.在布置毕业论文工作前,人力资源系要根据学院的要求制定本系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对学历、职称、科研情况等做出具体要求。
(二)论文指导与撰写
1.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当面知道次数不得少于但不限于3次。在学生撰写论文的过程中,学生应该主动采取有效的方式与指导教师沟通。学生与指导教师的沟通由教师与学生协商确定。
2.学生撰写过程中,要遵守《南京审计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修订)》的要求,不得抄袭。
3.指导教师应该严格按照《南京审计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修订)》的要求开展论文指导工作。要切实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在题目确定、提纲拟定、文献查阅、资料收集、论文框架、研究方法、写作方法与表达等方面做出指导。对于与教师专业方向差异较大的题目,指导教师要及时申请提出更换教师。
4.在论文指导过程中,学生应该对教师的指导意见做好书面记录,并填写指导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