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写作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毕业论文综合地反映了学生是否具有大学本科毕业的水平。
毕业论文写作在教学计划中作为独立的一门课程设置,占6学分。本科层次学生必须在选修教学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后,再进行毕业论文的写作。毕业论文成绩在及格线以上(含及格)方可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申请学士学位者,毕业论文成绩应在良好以上(含良好)。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最多可进行两次毕业论文的写作。为组织好毕业论文写作工作,规范毕业论文的写作程序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写作从申请到成绩发布周期约为 160 天。
上半年: 3月1日至8月10日
下半年: 9月1日至次年2月10日
二、毕业论文写作程序
(一)资格审核
选课学分的要求:法学专业跨专业专升本和本科二学历层次的学生,需选得本专业、层次教学计划要求的 88学分(含)以上,其它专业专升本、本科二学历层次的学生,需选得本专业、层次教学计划要求的68 学分(含)以上;各专业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学生需选得本专业、层次教学计划要求的136 学分(含)以上。
取得学分的要求:法学专业跨专业专升本和本科二学历层次的学生,需取得 88 学分(含)以上,其它专业专升本、本科二学历层次的学生,需取得 68 学分(含)以上;各专业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学生需取得 136学分(含)以上。
已选学《毕业论文指导课》: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学院专门开设了《毕业论文指导》课程(该课程为辅导课,不占学分)。在准备阶段,学生须完成《毕业论文指导》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在选修最后一批课程的同时选修《毕业论文指导》课程,或者在申请毕业论文写作前的选课阶段选修该门课程,选课操作与其它课程相同。《毕业论文指导》课程只提供网络版课程,学生选课后可上网(或下载)学习,学生通过《毕业论文指导》课程,了解毕业论文写作程序及要求。
个人帐户预留6学分的费用:学生在提交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时,帐户中必须预留有相应学分的学费,否则申请将不予批准。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提交成功后,相应学费即从帐户中扣除。申请第二次毕业论文需按学分重新交纳相应费用。
说明:学生申请毕业论文写作,需同时具备以上条件。
(二)申请及选题阶段(约 15 天)
上半年: 3月1日12时至3月15日12时
下半年: 9月1日12时至9月15日12时
学生的选课和取得学分达到了毕业论文写作规定的要求后,在 CMR主页“毕业论文写作”栏目中提出写作申请,通过系统认证后,系统会为取得毕业论文写作资格的学生开通毕业论文题目公示和《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表》提交的相关权限。学生可在此选题并提交《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表》。
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开始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向学院提出正式申请(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时间截止后,学院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毕业论文写作申请及论文选题须同时完成,且只能提交一次。
学生需根据学院提供的论文选题及自己的专业和兴趣选择毕业论文写作的题目,并在网上填写、提交《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表》。
学生所选题目获得确认后,可直接起草提纲。
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获得批准后,未修完的课程学分在申请毕业前取得即可。
(三)写作阶段(约 120 天)
上半年: 3月16日至7月15日
下半年: 9月16日至次年1月15日
1.起草提纲及评语查询(约 30 天)
(1)提纲起草、提交(约 15 天)
上半年: 3月16日至3月31日12时
下半年: 9月16日至9月30日12时
学生可在 CMR主页“毕业论文写作系统”中下载论文写作格式模版,论文写作格式必须以该模版为准。学生根据选题搜集资料,起草。提纲完成后直接上网在“毕业论文写作”栏目中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为上半年3月31日12时(下半年9月30日12时)。
(2)提纲评语查询(约 15 天)
上半年: 4月15日12时
下半年: 10月15日12时
学生可于上半年4月15日12时(下半年10月15日12时)上网查询。论文提纲是否通过,指导教师会在评语中给予明确提示,若论文提纲通过,学生可开始写作论文初稿;若论文提纲未通过,学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修改提纲,或重新查阅资料、起草提纲,并根据修改后的提纲直接进行论文初稿的写作。在初稿提交时,应把修改后的提纲粘贴在论文正文前,以便指导教师进行批阅。
2. 初稿写作及评语查询(约 50 天)
( 1 )初稿写作、提交(约 30 天)
上半年: 4月16日12时至5月15日12时
下半年: 10月16日12时至11月15日12时
学生按照论文提纲进行论文初稿写作,初稿写作完成后直接上网在 “毕业论文写作”栏目中提交。论文提纲未通过的学生,提交论文初稿时,应把修改后的论文提纲粘贴在初稿前面一并提交。 论文提纲未提交的学生,在该阶段须将提纲和初稿一并提交,视为继续进行论文写作;如在该阶段仍未提交提纲(任何稿件都不提交或只提交初稿),视为放弃该批次论文写作。 论文提纲通过的学生,提交论文时,模板中提纲一项即为空白。论文初稿提交的截止时间为上半年5月15日12时(下半年11月15日12时),如未按时提交,则直接进入下一写作环节。
( 2 )初稿评语查询(约 20 天)
上半年: 6月5日12时
下半年: 12月5日12时
学生可于上半年6月5日12时(下半年12月5日12时)上网查询指导教师给出的论文初稿评语,评语中会明确提示初稿是否还需修改。如指导教师认为无需再做修改,则该初稿将被视为终稿,学生可在指定时间内上网查询最终成绩;如指导教师认为还需再做修改,则学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进入下一写作环节。
3.二稿写作及评语查询(约 25 天)
( 1 )二稿写作、提交(约 15 天)
上半年: 6月6日12时至6月21日12时
下半年: 12月6日12时至12月21日12时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充实、完善。二稿写作完成后直接上网在 “毕业论文写作”栏目中提交。论文二稿提交的截止时间为上半年6月21日12时(下半年为12月21日12时),如未按时提交,则直接进入下一写作环节。
( 2 )二稿评语查询(约 10 天)
上半年: 6月30日12时前
下半年: 12月31日12时前
学生可于上半年6月30日12时 (下半年为12月31日12时)上网查询指导教师给出的论文二稿评语,评语中会明确提示二稿是否还需修改。如指导教师认为无需再做修改,则该二稿将被视为终稿,学生可在指定时间内上网查询最终成绩;如指导教师认为还需再做修改,则学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对二稿进行修改,进入下一写作环节。
4. 终稿写作、提交(约 15 天)
上半年: 7月1日12时至7月15日12时
下半年:次年1月1日12时至1月15日12时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对二稿进行修改、充实、完善,最后形成终稿。终稿写作完成后直接上网在 “毕业论文写作”栏目中提交。论文终稿提交的截止时间为上半年7月15日12时(下半年为次年1月15日12时),如未按时提交,则二稿将被视为终稿。 论文终稿提交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任何学生不能继续进行论文提交。
(四)论文成绩发布(约 25 天)
上半年: 8月10日左右
下半年:次年2月10日左右
论文终稿提交截止后,学生可随时关注网上成绩发布通知。学院将于每年8月10日左右和2月10日左右发布毕业论文成绩。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者,将取得相应的学分;成绩不及格,不能取得相应学分,学院将重新为其开通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权限,在规定学习期限内,学生可自行决定是否重新申请写作毕业论文。重新申请写作毕业论文视为重修,需按学分交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