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的小论文

时间:2020-10-20 15:57:02 其他类论文 我要投稿

关于中国历史的小论文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国家,大家知道怎么样书写中国的历史论文吗?以下是小编整理好的关于中国历史的小论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中国历史的小论文

  【摘要】君主专制制度,是以君王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在我国,君主专制制度存续了两千多年,虽有王朝的更迭,但君主专制的制度始终不移,并未如西方一样走向民主道路,其根本的原因在于中国具有迥异于西方的政治文化观。

  【关键词】君主专制;政治文化观;儒学思想

  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得以一路沿袭而没有演变成西方式的王权治理,最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具有迥异于西方社会的政治文化观,它是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借以建立并不断推向极致的基础。从文化与制度间关系的视角去探析中国君主专制制度长存的原因,有助于加深对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也有助于我们反思现实,剔除国家治理中的“专制”流弊。

  一、文化与制度间的关系

  制度由深厚的文化支撑,文化是制度的基础,作为一种集体行动的产物,制度有赖于传统习惯和文化观念的支持。西方著名学者马克斯·韦伯对于西欧资本主义兴起的文化因素进行分析后指出,中国没能产生资本主义的原因在于其文化特性的不同,韦伯强烈地意识到宗教观念、文化精神、道德伦理等对于资本主义产生与否的重要支持作用,将制度变迁与文化演进联系在一起,指出制度变迁的过程受到文化因素的支持。

  古代中国君主专制统治的政治文化基础早在王朝政体成立之前的公社形态下就大致成熟了,在漫长的公社时期,社会关系靠伦理道德规范调节,而伦理道德又以宗法血缘关系为核心内容,“尊尊也,亲亲也,男女有别,此不可与人变革者也。”(见《礼记·曲礼》)的伦常关系到了三代社会就不再仅仅是习俗而已,而是神圣化了,成为“不可与人变革”的法律规范,封建制度的金字塔于是在宗法规范与伦理纲常的基础之上建构起来,并经过儒者大张旗鼓的理论宣传,以传统的制度和普遍的社会心理为基础,形成一种以伦理道德为中心的.深具中国特色的政治文化价值观,这种政治文化观之中赤裸裸的父权、君权和神权思想自不必说,就是常为今人称道的仁政、平均主义、大同理想等等传统政治思维也从根本上区别于个人价值、尊严、独立、自由、平等之类在今天民主观念之下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在这一政治文化观之下,催生了我国“国家主义”的政治文化精髓,家国同构,国大于家,主张国家生活、整体生活、社会生活高于个人生活,“中国人把自己看作是属于他们家庭的,而同时又是国家的儿女”。正是这种家国同构、国大于家的政治文化观,衍生出维持古代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文化价值观。

  二、维持古代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文化价值观

  (一)“君权”的合法性

  关于君的来源,有多种观点,《春秋繁露·尧舜汤武》认为:“天以天下予尧舜,尧舜受命于天而王天下。”《春秋繁露·尧舜汤武》说:“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左传·文公十五年》则认为:“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将君权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归因于“天”,由“天”赋予君王垄断性与绝对性的权力。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儒者,用“君权天授”的说辞,将君王塑造为国家的最高立法者、最高权力执行者,为君王的统治权寻找到一个超脱自然的合法来源。

  (二)“易君”的合法性

  董仲舒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传》),“天命不常”一“有道伐无道”一“反皇帝不反皇权”的王权理论,是通过极端形式对君主政治的运行进行调整,其最终结果仍是重建君主统治的体系,但这种理论提供了制约君权的理论依据,从不同角度论证了调节君权的必要性。“德化的治道”是对君主至高无上权力的一种制衡,“以有道伐无道”是封建君主专制的内在调节机制,君权的绝对化理论与对君主专制的调节机制有机地融为一体,君权至上的刚性原则是统治秩序的主体,是坚定不移,不可动摇的;王权调节机制是对绝对君权的补充,其立论的前提实质上仍然是对君权的肯定。“易君”这种内在调节机制并不触犯君主政治制度本身,而是针对那些倒行逆施,背离原则,有损于统治阶级整体利益的昏君暗主,其出发点和归宿都在于使君主专制体制更加巩固。

  (三)“君统臣”的合法性

  从战国到秦汉,地主阶级的思想家为了维护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都竭力宣扬事君与事亲一体的伦理纲常。《孝经·开宗明度章》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礼记》说:“父子之道,君臣之义,伦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董仲舒作《春秋繁露》、班固撰《白虎通义》,以阴阳五行的学说解释三纲六纪,更进一步为君权、父权的结合提供了神学的依据。对君权的绝对服从,既是政治上人身隶属关系的规定,又是伦理纲常上尊卑名分的要求。

  在把君权绝对化、“君命”绝对化的过程中,君主利用宗亲血缘传统,把君臣关系比作父子关系,借用宗法家长专制传统观念,强迫臣服从君,臣事君如同子事父,子对父要“报生以死”,臣对君要“报酬以力”,这是“人之道也”。在这种家长制的等级结构中,君统和宗统统一,天子对于诸侯,上级贵族对于下级贵族,大宗对于小宗,都具有天然尊长的身份,君对于臣,亦是臣的家长。战国时,《国语·晋语》说:“事君不贰是谓臣,好恶不易是谓君,君君臣臣,是谓明训。”“委质为臣,无有二心。委质而策死,古之法也。君有烈名,臣无叛质。”这种绝对臣忠君观念,维护了君主专制的统治。

  (四)“君治民”的合法性

  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根本出发点是“民本君主”,即把政治体看做是由君王和臣民这两个部分组成的统一整体,君王和臣民作为整个政治体的组成要素,它们密不可分。其中,君王是这个政治体的“主”,而臣民则是这个政治体中的“本”。从这个根本前提出发,一些人强调“主”在这个政治统一体中的作用,被称为君主主义,另一些人则强调“本”在这个政治统一体中的作用,被称为民本主义。

  “民本主义者”认为君与民的关系是天定的,君主是为民而设的,是为了“抚民”、“养民”,抚民养民是上天给君王的职责。孔子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当做“仁”的基本内容,并且强调“天无二日,人无二主”。孟子提倡施“仁政”而行“王道”。苟子说“君子者,天地之参也,万物之总也,民之父母也。”(《荀子·王制》)。   君主主义者认为,君王既是上帝在世的化身,是“天子”,又是世间的“人主”,是“民之父母”,因而,君王是联系天与人的惟一环节,他“动静上配天,下顺地,中得人。”(《汉书·晁错传》)

  无论民本主义者还是君主主义者,实际上其倡导的观点都是将君与民看做对立统一的整体,君离不开民,民也离不开君,民是“本”、君为“主”,这种“本”“主”关系的实质就是被统治与统治的关系。

  三、古代中国政治文化价值观形成的基础

  在论述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时,孙晓春认为: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经历了缓慢的循序渐进的历史进程,决定于强大的专制主义统治,儒家的道德意识以及相对稳固的小农经济三种因素的作用。儒家的道德意识因而具有了一种建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基础的意义。

  春秋战国时期,群雄争霸,治理国家的政治思想得到了充分发展,儒、道、墨、法等学派的思想在这一时期确立起来;汉代,随着政治一统和经济繁荣,思想文化的统一提上了日程,董仲舒以儒为主,吸收了道、法、阴阳家的思想,作《春秋繁露》,开创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局面,奠定了这一局面的,正是中国古代社会特殊的文化形态和文化现象:

  (一)中国古代,宗教神权始终不发达。

  由于特定历史环境,中国古代文明初期,没有经历过神权国家阶段,以神为本体的文化很不发达,决定了中国文化向人文主义发展的方向。中国传统的人文思想是以确认人的本性为出发点,以道德为标准,对人性进行品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的儒家“八条目”,规范着臣与民的行为,也把君的“德治”含于其内,成为民德、臣德、君德的坐标。

  (二)经学方式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思维特征。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主体是儒学,经学是传统儒学的制高点。自儒家思想的统治地位确立以后,传统儒家的思维方式对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日益扩大,人们在主观上认定,儒家经典是一切科学与知识之源。从两汉始至清代,经学一直被人们视为最精深的学问,历代注家层出不穷,虽然在历史上的不同时期,经学的思维方式有着不同的表现,但是有两点却是共同的:一是把自己的思维视野囿于儒家经典之内;二是把圣人之言、经传所云视为人的政治行为的规范和治理国家的准则。它将儒家的道德理想、价值取向与行为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制度化”为每一个人,包括君、臣、民的目标、原则与活动规范,使专制制度获得了思想源头和皈依。

  四、结语

  “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深深植根与文化之中的道德准则,以一种无形但却强大的力量,把人的行为拉入符合道德规范的轨道,这种力量是发自内心的自觉与自愿,甚至是一种无意识,其效果却具有强烈规范意味。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说,人们遵守道德习俗时的那种“毫无思考”与“出于方便”就是一种无意识。这种无意识使道德习俗具有了“在今天可能还是非常命令性的,连一个也没法推翻它们。”的行为约束力,出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现象,这种已经积淀为特定社会文化价值观念的道德意识,已经具有了制度化的特质,为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合法性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