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平遥方言人称代词作定语时的字的隐现问题论文

时间:2022-04-27 08:28:05 其他类论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谈平遥方言人称代词作定语时的字的隐现问题论文

  一、引言

谈平遥方言人称代词作定语时的字的隐现问题论文

  平遥古城位于山西省中部,是中国境内保存完整的明清时期古代县城的原型。平遥古城拥有2700多年的历史,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于1997年12月3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与“云南丽江古城”“四川阆中古城”和“安徽歙县古城”并称为中国现存最为完好的“四大古城”。根据李荣(1985)对中国官话方言的分区,山西省及其毗邻地区有入声的方言从北方话中被分离出来,称“晋语”。晋语的主体在山西,平遥方言地处晋语区的中心地带,其方言属晋语并州片。

  与英语、法语、德语等西方语言不同,现代汉语没有所谓的“形容词性物主代词”。当人称代词作定语时,一般采用以“的”字结构构成的偏正短语表示人称代词与所修饰的名词之间的所属关系。“的”字前面的人称代词作定语,被修饰的名词成分是中心语。在此结构中,“的”字有时可以隐现。然而,“的”字的隐现问题一直是汉语语法界的一大难题,因为其中涉及的因素太多,除句法因素外还有非句法的音节、语义、语用等因素,这些因素都不是独立起作用的,它们纠结在一起,使得人们难以用明确、严格的规则作出带预测性的归纳。平遥方言人称代词在句中作定语时,同样呈现复杂多样的形式,且与现代汉语差异较大。笔者将在本文中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本文以结构主义语言学中的“最小对立对”为基本描写单位,特别是在描写人称代词特殊用法时,以最小对立对的对比为基本研究方法,以“替换法”为基本描写技术(金立鑫,2007),建立“测试框架(槽)”,通过替换在同一结构中位于相同位置的成分,归纳出平遥方言人称代词作定语时“的”字的隐现问题。由于平遥东南乡受邻县沁源方言的影响(侯精一,1982),与平遥城内方言存在明显的差异,故本文所探讨的平遥方言仅指平遥城内的方言。

  二、平遥方言人称代词作定语

  为了探寻平遥方言人称代词作定语时“的”字是否能够隐现的动因,笔者参考了现代汉语语法界中两位学者的重要观点,他们曾为探究“现代汉语人称代词作定语时‘的’字的隐现问题”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崔希亮(1992)认为,人称代词作定语结构中,“的”字的隐现取决于偏项与正项之间的领属关系是否可以改变:不可改变的,其中的“的”字可以隐去;可以改变的,其中的“的”字不可以隐去。此观点对解释现代汉语中短语“我爸爸”中“的”字可以省略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因为“我”和“爸爸”的领属关系不能改变。同时,依照此观点,在现代汉语中“我的小狗”是正确的说法,而“我小狗”不正确,这是因为“我”和“小狗”的领属关系是可以改变的,所以“的”字不可以被隐去。然而,在平遥方言中,如例(27)所示,“哑狗儿”与“我的狗儿”均可以表示现代汉语中的“我的小狗”,且“的”字既可以保留又可以隐去,所以崔希亮的观点并不足以解释平遥方言中人称代词作定语时“的”字的隐现问题。

  张敏(1998)用距离相似性原则解释现代汉语中人称代词作定语结构中“的”字的隐现问题:偏正之间概念距离较近的,“的”字可以不出现。具体表现在两个重要方面:1.能否对应某个专名可看作该结构中“的”字能否隐去的一个首要条件;2.偏项与正项之间的关系为双向领属。由此可见,依照此观点,我们可以得出:有且仅当正项(作中心语的名词)可由某个专有名词替代且与偏项(作定语的人称代词)关系为双向领属时,此偏正短语中的“的”字可以隐去,这时偏项与正项之间的概念距离非常近。

  笔者认为,在平遥方言中,说话者在选择人称代词修饰表示小动物、团体或组织以及方位的名词时,这些名词尽管都可以转化成相应的专有名词,然而说话者是否选择“的”字连接偏项和正项是一个非常主观而多样的问题,他们的不同选择正是其不同心理表征的反映。这在距离相似性原则中则取决于说话者所建立的偏项和正项之间概念距离的远近,进而最终决定是否建立一种双向领属关系,体现在语法结构中便是“的”字的是否隐现。如在“测试框架(槽)D”中的偏正短语“(27)a.哑狗儿”和“(27)b.我的狗儿”,当说话者即偏项“我”认为和正项“小狗”的关系亲密无间,当作自己的家人时,自然会建立一种双向领属关系,即“小狗”属于“我”,“我”属于“小狗”,从而选择前者“哑狗儿”。而后者“(27)b.我的狗儿”仅仅承认正项“小狗”领属于“我”,反之则不成立。第二、三人称也是如此。如“(29)a.年猫儿”和“(29) b.你的猫儿”,当说话者认为偏项“你”和正项“小猫”关系很近,自然会建立一种双向领属关系而选择前者“年猫儿”,反之亦然。“测试框架(槽)E”中以组织机构作中心语的偏正短语,如“(37)a.咱班级”和“(37)b.咱们的班级”,及其“测试框架(槽)F”中以方位名词作中心语的偏正短语,如“(41)a.我前头”和“(41)b.我的前头”同样如此。说话者是否选择隐去“的”字的“咱班级”和“我前头”由其建立的偏项“咱们”和正项“班级”,偏项“我”和正项“前头(的人或东西)”之间概念距离的远近所决定。

  三、结语

  纵观全文,笔者详细探讨了平遥方言人称代词作定语时“的”字的隐现问题,特别是当表示小动物、团体或组织以及方位的名词作中心语时,“的”字出现了可隐可不隐的情况,这与现代汉语差异较大。为解释此现象,笔者进一步发展了张敏(1998)用距离相似性原则解释现代汉语中人称代词作定语结构中“的”字的隐现问题的观点。笔者认为,在平遥方言中,说话者在选择人称代词修饰表示小动物、团体或组织以及方位的名词时,这些名词尽管都可以转化成相应的专有名词,然而说话者是否选择“的”字连接偏项和正项是一个非常主观而多样的问题,他们的不同选择正是其不同心理表征的反映。这在距离相似性原则中则取决于说话者所建立的偏项和正项之间概念距离的远近,进而最终决定是否建立一种双向领属关系,体现在语法结构中便是“的”字的是否隐现。

【谈平遥方言人称代词作定语时的字的隐现问题论文】相关文章:

谈语言与文化的关系论文04-30

论文写作存在的问题04-15

谈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论文05-29

谈中庸与中道之比较论文04-25

论文答辩问题归纳04-15

谈《老子》哲学思想与设计论文04-13

谈广告英语的语用分析论文03-28

对三农问题的思考论文12-20

班级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论文03-04

音乐学论文答辩问题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