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史铁生的宗教信仰问题论文

时间:2020-07-27 12:10:24 其他类论文 我要投稿

论史铁生的宗教信仰问题论文

  一、个人宗教与制度宗教的辩证

论史铁生的宗教信仰问题论文

  要回答诸如此类的疑问,我认为威廉·詹姆斯关于宗教类型的划分是极有启发的。按照詹姆斯在其经典著作《宗教经验种种》里提出的看法,宗教领域包含着两个方而: 一方而是制度宗教;另一方而是个人宗教。正如萨巴蒂埃((M .P.Sabatier}所说的,宗教的一支最注意神,另一支最注意人。崇拜和献祭,感动神的 程序,神学、典仪和教会组织,都是制度宗教的本质要素。

  假如我们仅限于讨论制度的宗教,那么,就必须把宗教界定为一种外部技术,即赢得神宠的技术。反之,比较注重个人的宗教部分,关注中心是 自己的内省倾向,他的良心、他的功过、他的无助、他的不全备。虽然上帝的宠眷—无论失还是得—仍是宗教的一个本质特征,而且,神学也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但是,这种个人宗教所激发的行为不是仪式的行为,而是个人行为。个人独自 料理宗教事务,而教会组织,包括牧师、圣礼以及其 他媒介,都统统降到了次要地位。宗教关系直接由 心到心,由灵魂到灵魂,直接发生在人与上帝之间。

  依照詹姆斯的观点,重视人还是重视神,把宗教视为赢得神宠的外部技术还是自我省思的方式,究竟是仪式行为重要还是个人行为更重要,构成了制度宗教和个人宗教的分野。从起源上看,个人宗教则先于制度宗教。詹姆斯通过对宗教史的考察表明,宗教的出现,总是因为有宗教天才基于个人的存在境遇而产生强烈的宗教J清绪并做出相应的理念表达,宗教信仰才得以萌芽。紧接着,宗教天才会通过各种形式来吸引门徒,引出一大群“同情者”,而只有到了“同情者’旧渐增多,强盛到以组织的形式出现之时,具有团体意向的教会机构才得以形成。也就是说,个人宗教是原生的.,制度宗教则是次生的。

  詹姆斯的这种考察和论断,听起来像是纯粹知识学意义上的,并无明显的价值判断。然而,詹姆斯还提醒我们注意一个事实:在教会机构强盛到一定程度,形成制度宗教后,信仰行为就会带有一种风险,那就是“政治的态度与独断辖制的欲望”极容易进入教会机构当中,从而站污信仰的源初与纯洁。这还可能会进一步使得,“我们现在听到‘教会’一词,不可避免地会想到这个或那个‘教会’。对一些人来说,‘教会’一词更多地暗示着虚伪、暴政、卑鄙,以及顽冥不化的迷信,因此,他们不分青红皂白,自鸣得意地声称‘反对’一切宗教。即便我们属于教会人士,除自己的教会外,并不能使其他教会免除这种普遍的斥责。”

  二、昼信基督夜信佛:跨越教派的信仰

  史铁生对教义和教派的选择,也值得我们注意。史铁生对信仰的选择,不是首先做一番知识论上的考虑,不是先从逻辑和义理的层而作出孰优孰劣的辩证,然后再选择其中一种。相反,他的选择,他对许多宗教问题的思考,总是从生存论的地基出发,与个人具体的存在困境血肉相连。他对许多宗教问题的思考,不是从某个具体的神学命题出发,或是从某部经典、某位圣人的某一句话出发,而是从自身所遭遇的存在疑难出发。他对信仰问题的思考,是与个人在生活世界中所遭受的问题同构在一起的。

  在《神位官位心位》《病隙碎笔》等文章中,史铁生都先后提到他对宗教信仰的看法,写于2010年的《昼信基督夜信佛》一文则是他对个人在信仰观念上一次相对完整的总结。在这篇文章中,史铁生首先提到读者或友人对他在宗教信仰方而的疑惑并开宗明义地申明了自己的立场:“大概是我以往文章中流露的混乱,使得常有人问我:你到底是信基督呢,还是信佛法?我说我白天信基督,夜晚信佛法。虽然史铁生自行给出了答案,但是“白天信基督夜晚信佛法”这种信仰方式对于不少人而言依然会带来困惑。在人们通常的理解中,信仰,尤其是制度宗教意义上的信仰,总是具有排他哇,信仰是否虔诚似乎也必须以唯一性作为判定的标准。然而对于史铁生来说,只有坚持佛教和基督教的兼信,才能有效缓解“我”的终极的迷茫。因为人的终极的迷茫包含着两个方而:生与死。生是与生存的意义相联系的;生,必然要与苦难、困境、有限性联系在一起。苦难是人之存在的重要构成,任何个体生命都无法获得圆满,而是和圆满有着永恒的距离。

  三、作为生命实践的信仰及其意义.

  说到底,宗教信仰在史铁生那里是作为一种人生实践而存在的。人之所以需要信仰,是因为人生来就是一种会追问存在意义的有限之在,是因为宗教是与人之存在的局限、困境和疑难联系在一起的,“宗教一向是在人力的绝境上诞生,我相信困苦的永在,所以才要宗教。为什么说信仰是在人力的绝境上诞生?史铁生在《我之舞》等作品中关于“我”与“世界”的阐释确证了一点:任何的人类个体—“我”—都是一种有限之在。不单生命是有限的,而且认识能力也是有限的。“我”只能是生活在一个没有绝对确定性的“世界”之中,或者说,每个个体在生存论一存在论意义上的“世界”都是有限的。这种对人的理解,与近代哲学所确立的人学观念有很大不同。

  在西方,自从笛卡尔以“我思故我在”的命题为中心建立近代主体形而上学哲学,人便被坚定地理解为是一种理性的动物。从理性的角度来理解人,理解人性,成为至关重要的运思方式。理性被视为人不同于其他存在物的特点。这种认识论上的差别更导致了价值论上的扩张,人自诩为高于其他存在者的存在者,是自然的立法者,是自然的主人。经由理性,人被摆置于世界的中心。经由理性,人似乎就能认识一切。史铁生却反对这种运思方式。在他看来,人固然拥有理性—他把人的理性能力称之为“智力”,但理性本身是有限的。人不可能完全通过理性来完全认识世界,控制世界,控制自己的命运。

  史铁生的宗教信仰天然地与存在的意义问题连接在一起。他试图借助宗教赋予个体生命以意义。信仰于他,体现在一种情感态度,体现为“我”对世界、对具体生存境遇而做出的反应。史铁生的信与言,均丰富了我们对人性的理解,敞开了存在本身的丰富性。他的所思所信所行指证了一点:每个个体意义上的“我”都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处境和生命实践的需要,在信仰中自我超越,通过信仰的方式来克服困难,走向十字架的真,走在通往神性的途中。.

【论史铁生的宗教信仰问题论文】相关文章:

1.

2.

3.论古希腊模仿论的美学价值哲学论文

4.论哲学的逻辑建模论文

5.关于驴论的思考论文

6.思想政治教育与大学生宗教信仰论文

7.论思想议论文

8.论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论文

9.论审计风险的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