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硕士论文:儒家的情感观念

时间:2021-03-26 14:24:21 硕士论文 我要投稿

哲学硕士论文:儒家的情感观念

  [摘要] 汉语“情”从一开始就兼有两层基本涵义:情感(人情);情实(事情)。在中国观念史、儒学史上,当“情”浑然不分地兼指人情与事情、并且“情”与“性”并无截然分别的时候,此“情”为本源之情,这是原典儒学的观念,也是当代儒学正在复兴的观念;当“情”严格地分别各指情感与事情、并且情感被置于“性→情” 架构之中的时候,此“情”为形下之情,这是帝国时代儒家形而上学的观念。总之,在本源层级上,儒家的情感观念不是一个伦理概念,而是一个存在观念。

哲学硕士论文:儒家的情感观念

  [关键词] 儒家;人情;事情;情感;情实

  说到儒家的情感观念,人们习惯于认为是“性→情”架构,即形而下的“情”只是形而上的“性”之所发,亦即“性本情末”、“性体情用”乃至“性善情恶”等。这种“常识”其实是误解,因为“性情”观念远不是儒家情感观念的全部,更不是儒家情感观念中最本源的观念。从一开始,汉语“情”就兼有两层基本涵义:情感(人情);情实(事情)。在中国观念史、儒学史上,当“情”浑然不分地兼指人情与事情、并且“情”与“性”并无截然分别的时候,此“情”为本源之情,这是原典儒学的观念,也是当代儒学正在复兴的观念;当“情”严格地分别各指情感与事情、并且情感被置于“性→情”架构之中的时候,此“情”为形下之情,这是帝国时代儒家形而上学的观念。为此,本文围绕“情”这个词语的用法,简要叙述中国历史上的儒家情感观念。

  一、原创时代儒学:情感观念的本源意义

  儒家的情感观念一开始并不是“性→情”的观念架构。在原创时代的儒学中,“情”与“性”并没有严格的本质区分;“情”既指情感,也指事情、实情、情实,乃是一个本源性的观念,即是一个前主体性、前哲学、前形而上学的观念。[①]

  (一)汉语“情”字的原初涵义

  汉语“情”字出现不是很早。甲骨文里没有“情”字。《周易》古经部分亦无“情”字。《尚书》中仅有一个“情”字,见于《周书·康诰》“民情大可见”。 [②]《诗经》也只有一个“情”字,见于《陈风·宛丘》“洵有情兮,而无望兮”。[③]“情”字的大量出现,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的文献中,即是在中国思想的 “原创时代”、即雅斯贝斯所谓“轴心时期”,这是与诸子百家思想、包括儒家哲学的兴起同步的。

  汉语“情”字一开始就同时兼有两种用法:情感(人情);情实(事情)。而且,这两层涵义经常是浑然不分的,乃是本源意义上的“情”观念。

  1、情感之“情”。从字面上讲,汉字“情”确实指人的情感、情欲。“情”字的构造,“青”为声符,“心”为意符,即是说“情”是一种“心”的现象。许慎《说文解字》讲:“情:人之阴气有欲者。从心,青声。”[④] 剔除汉儒附加上去的“阴阳”观念(情属阴、性属阳),“情”即指人的情欲;更确切地讲,就是指人的情感,而许慎所谓“有欲”是说情感必然带有欲望。在古代话语中,“情”与“欲”是密切相关的,甚至往往不加严格区分。例如朱熹论“性”与“情”,就直接将“情”说成“欲”:“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诗集传·序》[⑤])上引《诗经》“洵有情兮”,其“情”即指情欲,郑玄笺:“此君信有淫荒之情,其威仪无可观望而则效”;孔颖达疏引毛亨传:“此人信有淫荒之情兮,其威仪无可观望兮”。

  这种情感或情欲,古人称之为“人情”,如《礼记·礼运》说:“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⑥] 这就是“七情”说。关于人情,还有其它说法,例如《中庸》: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在前形而上学的观念中,“情”与“性”并没有严格区分。这里的“喜怒哀乐”显然是说情感;然而众所周知,《中庸》已经是在建构“性→ 情”的哲学形而上学观念架构,“未发”之“中”是在说“性”,即《中庸》开篇所说的“天命之谓性”,但其实是说的喜怒哀乐之“情”,“情”即是“性”。此 “性”作为“大本”,能使“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即具有“形而上者”本体的地位。这表明《中庸》的观念是由前形而上学的观念向形而上学观念的一种过渡形态。

  2、事情之“情”。汉语“情”也指实情,即事情的真实情况。如《周易·系辞下传》说:“情伪相感而利害生。”[⑦] 孔颖达疏:“情,谓实情。”这种用法在古代是极为常见的,兹不赘述。下文谈到孟子言论中的“情”,也经常是这样的用法。这种用法至今依然相当普遍,如“事情”、“情况”等。

  那么,情感之“情”与事情之“情”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3、本源之“情”。“情”的两层涵义“人情”与“事情”本来并不严格区分,这意味着作为哲学之前提的人之主体性的观念还没有凸显出来(如海德格尔说“哲学的事情就是主体性的事情”[⑧]),我称之为“本源之情”。上引《尚书·周书·康诰》“民情大可见,小人难保”,其“情”即兼指人情(人民的情绪)与事情(人民的真实情况),孔安国传:“人情大可见,以小人难安”;孔颖达疏:“以民情大率可见,所以可见者,以小人难保也”。这里的“人情”、“民情”并不仅指情感,而是兼指实情(真实情况)。这种用法至今存在,例如“人情世故”、“考察民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