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事业单位财会管理中伦理秩序的政策结合

时间:2020-11-03 12:48:38 硕士论文 我要投稿

论事业单位财会管理中伦理秩序的政策结合

  如果单纯的从本质上来分析的话,那么财会管理中的伦理秩序并不完全归纳在经济学范畴内.它是一种具备经济活动形态和社会活动形态双重属性的管理秩序。而随着我国事业单位财政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细化、深化.许多事业单位特有的财会管理问题不断涌现出来。又因为事业单位体制的特殊性,一些硬性的法律法规制度无法达到满意的效果,于是将伦理秩序这样的私立秩序手段以镶嵌结合的方式和对事业单位财会管理的政策相结合.也不失为一个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事业单位财会管理的特殊性众所周知。我国的事业单位属于非营利性管理集团,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并不是单纯的图收益支出项目为目标的,所以财务收益与事业单位服务项目间的矛盾冲突往往十分尖锐。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形态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要在有限的财政拨款为前提下,依靠自身对资源的充分整合来完成自身的运作及发展,所以事业单位的财会管理既要将重点放在资产控制方向,又要将重点放在支出控制上,保持事业单位收、支两方面达到一个微妙的平衡。这也就是事业单位财会管理的特殊性所在。

  二、强制政策对事业单位财会管理的局限性

  (一)执行成本过高的局限性在正常企业单位的财会管理中,强制政策可以行之有效的对财会管理进行约束.通过严厉的审核及惩罚力度来减少甚至杜绝一些违规财务行为的发生。但在事业单位中,这种强制政策就显得非常局限,因为事业单位是非营利性组织,而对其财会管理的强制性政策,是需要庞大的执行成本来进行支持的。审核和惩罚的力度越大,代表着执行成本也就越高。如果把国家看成是一台不停运转的庞大机械的话,那每个事业单位就是这台庞大机械的组成零件,要对这些“零件”进行古按理,首先要经过繁冗的法律、法规制定程序,经过数次试点试验后进行颁布、执行;其次。要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检验,一旦某环节出现问题,要重头再来;最后,当发现违规行为时,要消耗很长的时间来进行法律诉讼,并且要消耗数量庞大的诉讼费用。所以说庞大的执行成本直接局限了强制性政策法规对事业单位财会管理的力度。

  (二)形式主义过分突出利益关系在事业单位的财会管理中,如果过分使用强制性政策制度的话,很可能会在不经意间强化突出法律、法规和经济利益间的必然关系,最突出的案例就是美国安然事件,虽然安然公司的体制和事业单位有差异但其事件发生的本身是由于其首席执行官进行了大量的幕后交易产生的,这种以权某私的行为不能不为我国事业单位的财会管理敲响警钟。

  三、财会管理伦理秩序的机理诠释

  通过分论点2中的论述。可以了解到强制政策在对事业单位财会管理进行制约时存在着一些局限性.此引入以道德为基础的伦理秩序就显得很有必要。所谓的财会管理伦理秩序通常是由声誉秩序及道德秩序两大氛围构成的。将二者在一个理想的氛围下长期进行灌输和培养,产生个体道德自律的效果是伦理秩序的根本目的。

  伦理秩序的提出源自美国著名的社会学者阿克斯罗德.他通过数理模型对人的道德程度进行博弈判断,这个效用矩阵函数可以粗略的表示为

  存在道德风险 不存在道德风险 强制政策效果评估

  对象A (S,T) (P,P) G

  评估对象B (R,R) (T,S) G”

  其中T表示评估对象A和B不存在道德风险时的效用。而S表示双A和B双方存在道德风险时的效用:P代表着评估双方均存在道德风险时的效用,而R代表着评估双方均不存在道德风险时的效用。所以正常的事业单位财会管理出现违规行为时则有.T≥P≥R≥S的效果存在。如果用F来代表出现违规行为时事业单位的损失状况,则有FR>

  FP;而对伦理秩序的效用甬数可表示为E=U—M,其中E是表示财务管理个体的效用,U表示E管理的范畴内所囊括的财富总数。M 表示伦理秩序对个体的心理指数。这样通过这些变量来根据实际的评估数值进行计算就可以得出一个相对系统的财会管理伦理秩序数值。如果仅仅对一个独立个体进行评估时.可将矩阵中对象A的不定量项代入一个规定指标常数,用这个常数所计算出的数值来衡量评估对象B的各项伦理秩序数值。

  简单的说.在事业单位的财会管理中伦理秩序可以看成一个由个体工作寿命、外界经济影响、内部体制变革、不可抗力改变等要素组成的一套数理建模体系。通过这些指标要素的数值来预测判断及解决事业单位财会管理参与个体面临的伦理风险.当风险指标过高的必要情况发生时可及时交付给强制政策手段强行处理。

  四、事业单位财会管理中伦理秩序的实质作用

  虽然许多人把事业单位财会管理中的个体违规现象规为个体道德问题.以这样的观点为前提来看伦理秩序就是肤浅的道德教育;在实质上伦理秩序不仅仅包括道德教育的内容。还同时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个人信誉进行理解,并在出现问题时对其个人的信誉加以维护,在以经济理性为前提基础的情况下为事业单位的财会管理建立一个良好的道德氛围体系,这样既避免了传统道德教育中空洞无实际作为的说教理念,又在长存的伦理秩序中得到了利益,同时还实现了事业单位财会管理体系和经济领域财务管理体系的有激结合。

  五、将事业单位财会管理中伦理秩序与政策相互结合

  (一)从思想本质上对伦理秩序的结合要重视在事业单位的财会管理实务中一般面对财会违规情况,都会采用强制性政策,这样可以在比较短的执行周期内取得相对明显的效果。或者是周期性的颁布、更新、完善针对事业单位内部财会管理的相关法制法规.这虽然对治理财会管理违规行为有着积极作用,但也同时暴露出了当前事业单位财会管理体制的不完善,而且在非专项整治期间,强制性法制管理机制的执行效果也会大打折扣。比如:在上世纪末通过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修订的《会计法》中,就曾经把财会职业道德写入法律条款内。这让伦理秩序守次用有了自己的明确地位定性,但从实际环境体系来看。将伦理秩序切实的与思想本质上的结合仍然有着很长的路要走。

  (二)顺应伦理秩序的执行环境当前,我国事业单位财会管理的整体环境,可以说仍然处在计划竞向市场经济的过度阶段.而且再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很可能继续处在这种阶段。在这种阶段里要将伦理秩序和事业单位的财会管理政策相结合,就不得不面对诸如:形式化、保守化严重;短期应付检查;普及传播手段落后、趋于表面等不利的问题。再无法改变这些问题的前提下,就要求事业单位的上层管理部门.主动承载起进行伦理秩序普及灌输和监管的任务,使伦理执行能以人性化的方式,长期、持久的`进行,并形成专项的制度体系,更好的顺应所处的执行环境。

  (三)通过伦理秩序与政策的结合。细化强制政策体系如文章第3节中的矩阵函数中可看出.如果没有强制政策体系的直接制裁,那么事业单位财会违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效应是非常巨大的。同时,将伦理秩序代人事业单位财会管理中,并非要与强制性政策体系对立,而是要通过伦理秩序执行的特殊性,来弥补强制政策体系中的一些不足。如果没有强制性政策体系做为最终裁决.那么无论伦理秩序执行的如何完美也无法达到约束事业单位财会管理的目的。所以说。

  对于更直观、更有威慑力的强制政策体系来说。伦理秩序的代入是一个辅佐机制。它们的关系应该是相辅相成的,一个张显于外部控制。一个隐含于内在控制。

  六、结论

  和正常的企业单位一样。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在从事事业单位的财会活动中时会遇到相应的伦理问题,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在事业单位的财会管理中执行适当的伦理秩序是符合社会基础伦理原则的。

  文章中直出,在强制政策对事业单位财会进行管理时,存在着两大弊端:执行成本过高的局限性和形式主义过分突出利益关系.这两大弊端的存在给强制政策的执行效用带来了许多压力,无法达到预期的执行目的,在这样的前提下在事业单位财会管理中建立会计伦理秩序可为强制政策体系的完善提供适当的助力。

  与此同时通过伦理秩序的矩阵模型可以在一个相对标准的情况下,对事业单位财会管理中的个体进行数理评估,为建设标准化的财会道德工作氛围及培养事业单位财会管理型人才都提供了数理化依据。

  在文章的最后,点明了将事业单位财会管理中伦理秩序与政策相互结合的三大要点:思想上重视、顺应执行环境以及通过伦理秩序执行来细化强制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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