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与公民道德教育的内在逻辑论文

时间:2020-09-29 15:57:30 文化艺术 我要投稿

校园文化与公民道德教育的内在逻辑论文

  摘要:

校园文化与公民道德教育的内在逻辑论文

  大学校园文化作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期承担着公民道德教育的历史使命。大学校园文化与公民道德教育之间存在着内在逻辑,这种内在逻辑表现为大学校园文化对实施公民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和必然性。认识这内在逻辑,有利于拓宽公民道德建设的路径。

  关键词:大学校园文化;公民道德教育;必要性;必然性

  大学是高层次的教育系统,在公民道德建设环节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而大学校园文化作为承载和传递大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中介,对生活其中的成员具有强大的潜移默化影响。因此,充分理解认识大学校园文化参与公民道德教育之间的内在逻辑,对于公民道德建设和大学校园文化的建设二者均有重要意义。

  一、大学校园文化实施公民道德教育的必要性。

  1、教育对象的特点决定了大学校园文化必须实施公民道德教育大学教育的对象是大学生。

  与中小学生相比,大学生具有自身的特质。这些特质决定了必须对其展开公民道德教育,才能真正发挥大学生应有的社会作用。大学生的特质之一表现在:其已是法律承认的独立公民。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应该加强对大学生的公民道德教育。在适当的年龄有针对性地展开系统公民道德教育,才能保证大学生正确地行使法律赋予的责任,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否则,大学生就有可能因为没有明确的公民道德意识,不能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甚至做出有违公民道德的事情。有研究者对当代大学生个体公民道德素质进行了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当前大学生个体公民道德素质整体不容乐观,虽然公民道德认知水平较好,但在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上表现得相对薄弱。”[1]

  可见,大学生的公民道德素质教育还任重道远。大学生的特质之二表现在:其是高智商的观念不稳定体。大学生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他们是同龄中佼佼者,在认识世界、分析问题方面具有超群的智商。但是他们思想活跃、喜欢接受新事物、富于批判精神,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处于成型期,认识能力和辨别是非能力还有待提高。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面对社会生活、文化思想的复杂化、多样化,大学生容易受到消极思想的侵蚀,滋生自由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思想,甚至做出道德失范的事情。大学生的这种矛盾综合体特质决定了必须对其进行公民道德教育,只有使其树立了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才能真正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大学生的公民道德教育是必要的紧迫工作,也有诸多切入的路径,如发挥“两课”的作用、引导和鼓励学生参与公民道德实践活动、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创新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等,而其中校园文化对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

  大学生的心理和学习特点决定了不能采用中小学说教、灌输的教育方式,校园文化具有重要的隐形感染力量,对大学生的人格培养、文化养成、思想熏陶具有特殊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因此,要重视校园文化的力量,发挥校园文化的独特作用。校园文化从诞生之日起就有德育的作用,然而,以往的校园文化并未明确将“公民道德”教育纳入到德育工作的范畴。在当今全社会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的背景下,大学校园文化应明确、系统地把公民道德教育纳入建设的系统工程中,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公民道德教育中的作用。

  2、教育环境的变化决定了大学校园文化必须实施公民道德教育。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推进,我国高等学校的育人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面对变化,高等学校只有积极探索新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才能应对新环境带来的挑战,真正发挥高等学校的育人作用。我国高等教育的巨大变化之一是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美国学者马丁特罗曾提出过高等教育“精英—大众—普及”的发展理论。该理论以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指标,指出国家适龄人口入学率在15%以内的高等教育阶段为精英型高等教育阶段,15%——50%为大众型高等教育阶段,50%以上为普及型高等教育阶段[2]。教育部于2016年4月7日发布的首份《中国高等教育质量报告》里提到,截至20xx年,我国的高校在校生规模将达到xx万人,位居世界第一;各类高校数量达到2852所,位列世界第二;毛入学率达到40%,高于全球平均水平。此外,报告指出:预计到20xx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50%以上,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根据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强烈需求,为我国各行各业培养了的大量高素质人才,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高等教育的高速发展也给高等教育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巨大毛入学率意味着高等教育入口开始放宽。进入高等学府的不再是精英教育阶段经过“严格筛选”的精英,大学生在学习能力、认知水平和个体品德、行为心理素质等方面呈现良莠不齐的态势。作为道德教育重要阵地的大学,如果不能把数量如此庞大、地位如此重要的大学生培养成道德合格的公民,那么大学生有可能从建设社会的中坚变成社会的不稳定力量。因此,在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学更应该高度重视德育工作。当大学处于精英教育阶段时,高等教育具有边缘性的特点,对社会来说,高等教育更多的体现在观念上的需要。高等学校的主要职能是培养凝聚大学精神的社会精英,从思想观念上引领社会发展。而在当今高等教育已经大众化的背景下,高等教育的功能也要相应地发生一定的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中国的确立和发展,中国正悄然进入人民社会,人民社会的良好运行,要求其主体——公民具有相应地素质,而其中公民道德素质是重要的方面,所谓“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良好的公民道德素质的形成需要学校的参与。高等学校作为教育系统的最高层级,在培养公民道德素质方面更是具有关键性作用。因此,走向大众化的高等教育应该从以精神来引导社会发展的精英时代的发展观念中走出来,把培育公民道德作为新时期高等教育的历史使命。如果说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是大环境的话,那么高等教育的内部育人方式应是小环境。

  育人小环境的变化要求在实施公民道德教育时重视校园文化的作用。在学年制条件下,班级不仅是教学管理工作的有机单元,更是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载体。实行学分制后,班级的实质性作用减弱,以班级为单位的教育活动减少,这势必会减弱集体主义的观念。再有,传统的大学德育方式单一,缺乏实效。在大学生道德认知方面,只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强调教师对学生的理论说教,导致学生道德认知贫乏,道德认知与道德实践脱节。面对大学道德教育的现状,现阶段,在大学里实施公民道德教育必须积极寻找新的载体,以保证大学育人功能的实现。校园文化是弥散在校园中一种有形和无形的文化环境,与课堂教学相比,在道德教育中具有无可替代的隐性影响作用。因此,在实施公民道德教育中,要积极发挥校园文化的作用。

  二、大学校园文化实施公民道德教育的必然性。

  1、公民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大学校园文化参与公民道德教育。

  公民道德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可见,道德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道德教育是人全面发展的内在需要。公民道德建设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诚然,培养具有一定道德素质的公民对社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然而,如果以社会发展为根本旨归,把人的道德素质的建设作为社会发展的工具和手段的话,最终将导致人的片面发展,从而影响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新时期《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以“公民”为主体,道德是人用以完善自我、发展自我的手段。美国著名道德哲学家弗兰克纳(Williamk.Frankena)曾指出:“从道德上讲,任何道德原则都要求社会本身尊重个人的自律和自由,一般地说,道德要求社会公正地对待个人;并且不要忘记,道德的产生是有助于个人的好的生活,而不是对个人进行不必要的干预。道德是为了人而产生,但不能说人是为了体现道德而生存。”[3]

  可见,道德不是外部对人的规约,而是人获得自我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人成为完善自我的一部分。因此,人要获得全面发展,必须建立和发展一定的道德。人的道德不是天生,而是在社会生活中通过教育和道德实践逐步积累完成的。人的道德的生成与道德行为的维持,一方面依靠制度规范的约束,更重要的是要形成道德的自律,即把道德作为内在生命的需要,把德行作为自动的行为方式。当今,各种道德失范的行为表明,外在制度化的道德规约未能帮助人们建立有道德的生活。只有将道德内化为个体的品质,才能真正完善人的综合素质,促进的人的.全面发展。所谓道德内化就是社会道德转化为个人品德,使个体不仅从内心真正地相信、接受和遵守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而且自愿将社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转化为自己价值准则的过程。人生来并不具备知识和道德,它们是在外部因素的触发下,内化为人的一部分的。也就是说,人的道德形成要依靠一定的外部环境[4]。在人的道德形成的外部环境中,学校是一个有基础性作用的场域。道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方面。而在学校的整个德育系统中,校园文化相比课堂教育具有更大的“渗透”作用,它是没有灌输和说教的无形教育,对学生的道德内化具有先天的优势。因此,在我国实施公民道德教育的背景下,在高校道德教育过程中,有意识地发挥校园文化的作用,最终导向的同样是人的全面发展。

  2、校园文化的功能和特点决定了其在公民道德教育中的有效作用。

  校园文化是一种由自身要素构成的微观文化系统,除了具备文化天然的教育功能外,还具有特殊的育人优势。在校园文化的诸多教育功能中,德育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利用校园文化的特质,实施公民道德教育,对于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促进全民族素质的不断提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德育是校园文化众多功能中的重要方面。德育,又称思想品德教育,是教育者按照外在社会的要求,结合受教育者自身的特点,展开的一系列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的活动的总称[5]。

  校园文化作为有形和无形的学校资产,既为全体学校成员所创造,同时反过来又塑造了这个群体。校园文化自身及其建设过程都蕴涵了极强的德育功能。学校是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重要场所,一般采取课堂教育和非课堂教育的方式进行,前者主要通过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以及相关的人文教育课堂来实现,后者主要通过第二课堂、学生社团、道德实践等活动来推行。两者都属于校园文化的范畴,是实施德育的重要途径。利用校园文化的德育功能展开公民道德教育,一方面有益于提高校园文化建设的层次,另一方面有利于拓宽公民道德教育的途径。校园文化自身的特点可以保证公民道德教育的有效实施。校园文化的文化性特点决定了其能够在德育上做到潜在性和深刻性。校园文化虽然可通过校园环境、教学、科研、活动等有形载体得以体现,但最终它体现的是一种无形的文化,校园文化的本质是人文性和审美性。校园文化所包含的价值观念、理想信念、思维方式、行为准则,以群体思维定式和氛围存在于校园之中,对生活于校园之中的受教育者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学生在感染与熏陶之中,不知不觉地接受教育。校园文化的德育方式是一种隐性教育,即教育者按照预定的教育内容,为受教育者营造相应地文化氛围,引导其感受和体味,促进道德素质的内化。只有将道德要求内化为自身的道德品质,才能算得上道德教育的成功。校园文化渗透式的德育方式,尊重人的主体性,符合个体身心发展的需要,在道德教育的内化上具有其他教育无法比拟的优势。校园文化的辐射性特点决定了实施公民道德教育的示范作用。校园文化的辐射性特点涉及两个方面:

  一是在大的社会范围内,作为社会亚文化的表现形式之一的校园文化对社会主文化的渗透和影响作用。

  二是在小的校园范围内,学校中的先进典型、优秀事迹对其他成员的影响。本文主要在前一种含义的基础上讨论校园文化的辐射性特点对公民道德教育的作用。

  高等学校作为文化建设和文化创新的重要基地,校园文化既受到社会文化的制约,同时也有力地影响着社会文化和其他社会亚文化。大学校园文化最直接的辐射作用体现在为社会提供一定素质的人才。大学校园文化首先作用于培养的人身上,通过大学的教育和大学校园文化的熏陶,培养大学人才多方面的素质,然后再由融合了校园文化的人去影响社会和其他人。大学生是社会发展的中坚,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更大的辐射和示范作用。因此,要利用大学校园文化的优势,加强对大学生的公民道德教育,发挥其对社会辐射和示范作用,进而推动公民道德建设的发展。

  综上所述,公民道德教育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作为实施主体的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在实施公民道德教育方面各有优势、各有侧重。大学作为学校教育系统的最高层次,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校园文化自带道德教育的基因,在公民道德建设的背景下,大学校园文化要以服务社会为导向,主动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公民道德建设的历史使命,促进民族素质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刘宗泉.当前大学生个体公民道德素质调查研究[J].北方文学(下半月),2012(6):218.

  [2]孙庆珠.高校校园文化概论[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17.

  [3]威廉K弗兰克纳.善的求索——道德哲学导论[M].黄伟合,包连宗,马莉,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247.

  [4]王国胜,张梅,陈东海.大学生修养与成才[M].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2009:212.

  [5]路琳.校园文化与高校德育[.].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