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中国思想与现象学还原

时间:2017-06-22 我要投稿

  现象学的直观是由一般的认识还原而得到的,怎样分析中国思想与现象学还原?

  识论的问题总是从认识与认识的对象的关系开始的,对于胡塞尔来说,与以前的认识论,特别地是康德的基于知识的认识论的起点不同,他首先就把人们已形成的认识与认识对象之间的关系即一般的认识论问题——他称之为对存在的信念,悬搁或中止起来,从而把认识与认识的对象的关系内置于现象学意义的直观之中,因此他得到的是直观中的现象,是认识与认识对象的赤裸的直接的关系。胡塞尔把对认识的研究从一般的认识论引导进脱离了知识形式而又具有先验性的直观领域,开创了认识论的新天地,他继承了康德科学的形而上学的理想,在认识论和意识研究领域开辟了新的道路,现象学在哲学史上的重要意义正在于此。

  如果说康德的先天综合判断是企图用演绎方法或先验逻辑去论证认识的如何可能而未能达到最终目的,那么胡塞尔就完全拒绝了逻辑和演绎方法在现象学中的运用,在他看来,在现象学研究领域中的直观是无法论证或演绎的。但是现象学当然应被说明出来才能成为一种学说,要展示一种东西而不用传统的演员、舞台和道具,这就是胡塞尔的为之艰苦奋斗的目标,现象学首先要得到它自己的特殊演员、舞台和道具,所以现象学首先就表现一种为认识论的研究方法,就是说研究认识问题应如何下手才能在直观中展开,或者说直观和直观中的认识应使用什么样的方法和如何可进行,现象学的悬搁与还原就是这样开始的。然而,现象学仍然是认识论,所以它的本质仍然是反思的,直观中的反思就象一个镜像迷宫,所以现象学的论文不得不中充满了许多专门术语和和特别的表达方法,如明证性、被给予、自明的明证性、纯粹的明证性、绝对的明证性,自身的被给予、绝对的被给予等等绕口令似的行文,这些正是由于研究的对象和观察的焦点重重反思反射的结果。

  作为认识论的哲学,最终仍然应回到一般的认识论领域,回答内在性与真实的客观的统一问题,但胡塞尔在还原的道路上一去不回头地在纯粹直观中走向了自我意识,在与黑暗无异的一片空明中迷失了自己,也迷惑了读者,如果说康德的自我意识是迷失在先验的空洞形式中,那么现象学就是迷失在绝对的直观明证以至于“无”的现象之中,只是在“意向性”研究和胡塞尔晚年的“生活世界”等研究中我们才看到作为一般认识论的影子和向一般认识论回归的余响。

  一、 还原之道

  现象学的直观是由一般的认识还原而得到的,因此还原首先从一般认识开始,这就是现象学的现象还原。在一般认识论的意义上的认识与认识对象的关系,在现象学中变为切中问题,切中一词强调了认识和认识对象的直接关系,这就是在直观中实现的对认识对象的审察,这种审察因为是直观的,所以不带有先入之见的对存在的信念,从而实现了开始的悬搁还原。这时候的直观中的对象仍是经验的,但已处于直观把握之中,是直观之中的经验现象。现象学的还原不仅将认识活动导入直观,而且建立了现象学还原的基本工具方法即明证性和被给予性。

  明证性和被给予性是现象学的唯一可以取代一般认识论中的逻辑和演绎的工具,它们自身不可能再被解释了,这正像直观和现象一样,只能相互定义,明证性由被给予性保证,被给予性由明证性证明:因为被给予(动词),所以是自身明证的(形容词),或者,被给予性因自身的明证性而被证明。由于现象学的还原是多层次的,所以明证性与被给予性也处于不同的层次和不同层次的讨论对象上被反复应用,这也就是现象学的行文充满了明证与被给予的多重表述的原因,如果不能很好地理解这种多重的递退关系,就不能很好地领会现象学的方法。

  在现象还原的基础上进入本质还原,认识的对象被去除经验内容,或者说“贴上无效的标记”而获得自己的直观本质,从而得到现象学的重要概念——本质直观,即直观中的认识对象的本质。认识对象的本质因为处于直观之中,所以是自明的,而这种自明性可以证明它是自身被给予的。在本质还原阶段,是因悬搁了直观中经验而得到直观中的本质的还原,但是,本质还原作为一个现象学的认识论方法它不能直接从经验对象中提取本质,或者说被给予性的自身没有动力,为此胡塞尔借用了思维的一般抽象过程现成地实现了这种还原——本质直观的抽象过程:“我们是在寻求关于认识本质的直观的明晰性。认识从属于思维领域,因而我们就能直观地把它的一般对象提高到一般意识之中,于是一种认识的本质学说就成为可能的了。”[1] 胡塞尔明白地告诉读者,本质还原是依靠思维中的抽象完成的:即把经思维抽象的本质——“一般对象”置入直观之中而实现的本质直观还原,“思维的‘存在’通过它的绝对自身被给予性而得到保证,通过它在纯粹明证性中的被给予性得到了保证”。在这里,胡塞尔暴露了现象学的未被它自己察觉的漏洞:如果把思维和直观同等起来,那么现象学还原和直观明证性就没有何特殊的意义,但是如果还原到直观和本质直观的还原具有区别于一般思维和认识的特殊的意义,胡塞尔就不应当借用一般的思维抽象过程,至少应以区别于一般认识的特殊过程来实现现象学的还原,但是胡塞尔舍此别无它法。

  继续悬搁认识对象的本质,转向直观自身,这是现象学的先验还原。但是把直观自身作为直观的对象,是“一种纯粹的明证性与绝对的自身被给予性”,除了层次上的递迭外,似乎已经没有对象了,或者说直观和对象已经成为了类似于中国哲学中的“无”的境界,明证性和被给予性自身也都成了问题,胡塞尔写道:“我们现在被导向深处,深处是一片黑暗,黑暗之中是问题所在。” 从这里开始,作为现象学的还原步骤和方法不得不结束了,几乎所有的东西都被悬搁,被括号掉了,只剩下了三项现象学剩余:自我、我思、我思对像,代替明证性和被给予性的是构造性出现,“无”中生有,现象学转向了纯粹的意识领域。

  二、 “内在”的超越

  从对现象学的还原道路来看,被悬搁的东西并不真正是被消灭了,只不过是视而不见,它们仍在发生作用,每一次悬搁都是一次中止,都是一级阶梯,还原在一层层递退中被托起,而它们的基础就是经验认识活动。康德的哲学是基于自然科学即知识的基础之上的,它当然是认识论的哲学中不会缺失的一级阶梯,所以在现象中我们仍可以到处看到康德的影子。胡塞尔批评康德的不能摆脱心理主义和人本主义,而实际上心理主义和人本主义正是康德哲学 未被说明的前提——历史意义的先天,其实,胡塞尔所批评的只是对悬搁与还原方法的拒绝态度,即停留在一般认识与认识形式方法上,所以他说,康德的知性判断与他的先验还原之间的差别在于康德缺乏现象学还原的概念,在认识论的方向上,他们最终目的都是追求先验意义的纯粹性,从认识论走向纯粹的自我意识的存在论,但康德是从知识意义上的经验直接走向知识的形式,而现象学的还原是双重的,一方面走向直观,另一方面走向先验,所以现象学的还原表现为一种交叉式的阶梯性质,这也正是现象学总给初学者一种明白中的糊涂似的感觉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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