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再思素质教育的内涵

时间:2021-03-02 11:38:15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从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再思素质教育的内涵

  论文摘要:当前,国内关于素质教育的讨论虽然沸沸扬扬,但却缺乏统一的内涵界定。本文依据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指出素质教育本质上是一种交往活动。针对有效交往的真实性、正当性和真诚性的要求,素质教育应该以能力教育为基础,以道德教育为灵魂,以主体间性为主要特征。

从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再思素质教育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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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关键词: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素质教育

  自1988年上海市最先提出素质教育起,至今已有二十余载,然而在与根基深固的传统教育长期交锋后,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行仍然困难颇多。那么在这困境的背后究竟隐藏着哪些阻力呢?笔者尝试从素质教育的内涵界定人手,结合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为素质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理论帮助。

  一、“素质教育”的众说纷纭

  素质教育关注的是人的素质,然而目前国内教育界对素质的概念界定不下十余种,诸如先天遗传说、三层涵义说、身心倾向说、稳固性质说、基本品质说、基础学力说、生理心理与社会文化合金说、主体品性说、综合表现说、心理教养说、历史积淀说、内化说和本质属性说等。这些学说对人的素质作了多维层面的界定与剖析,虽然有利于我们深化对素质教育的认识,但同时也造成了对“素质”概念的众说纷纭,造成了实践层面的不知所措。在倡导素质教育方针下某些地区甚至出现了比较极端的做法,就笔者所见所闻,主要有以下几种:

  其一:误以为“素质教育”就是“艺术教育”。要求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各种音乐、美术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