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周易》经传与《孔子诗论》的哲学品格

时间:2017-10-18 哲学 我要投稿

  《诗论》对《诗经》诸篇进行评述时所使用的话语系统与《周易》经传高度重叠,在思想方法上《诗论》与《周易》经传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这不仅揭示了《孔子诗论》作为现存已知中国先秦时期最早的、较为系统的诗学批评的哲学品格,而且对我们进一步认识《易传》的性质、作者和时代有所帮助。

  【内容提要】

  《周易》经传是中国先秦文献中最早的有系统的哲学著作,《周易》对先秦《诗》说有深刻的影响。《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是到目前为止所知最早的有系统的古代《诗》论著作。本文通过阐述《孔子诗论》与《周易》经传之间的关系,揭示先秦《诗》学的哲学—美学品格,并探寻周代以来中国美学若干理论渊源新的线索。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围绕着《诗经》进行的文学—艺术批评是中国文学批评的开端和中国早期艺术理论的重要构成部分。《周易》经传是中国先秦文献中最早的有系统的哲学著作,《周易》对先秦《诗》说有深刻的影响。但长期以来,学术界对此尚缺乏具体的阐说。《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以下简称《诗论》) ① 是新发现的最早的、最有系统的古代《诗》论著作,有关材料公布之后,引起学术界的热烈讨论。

  表现《诗论》与《周易》经传密切关系的典型文例之一是《诗论》第23简。其中的“鹿鸣”句,各家释读多有歧异 ② 。我们发现,该句正确的读法应该是:“《鹿鸣》以乐始而会,以道交,见善而效,终乎不厌人。”将上述简文的断句与释读与《鹿鸣》全篇文辞对照,密合无间。

  首先看《小雅·鹿鸣》的诗句。该篇的首章说: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

  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

  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其三章说: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所谓“以乐始而会”,指上引诗句所述以笙、簧、琴,瑟等乐器奏乐娱宾而开始宴会。句中的“乐”指奏乐,“始”意为开始,“会”为“今日良宴会”之“会”。我们曾经指出,“筐”是宴飨时盛装食物所用的大型容器 ③ 。周代人们往往特意制作宴会需用之大型食器。《多友鼎》即为其例:“……多友敢对扬公休,用作尊鼎,用朋用友,其子子孙孙永宝用” ④ 。《鹿鸣》描写以奏乐开始,主人以丰富的食物和“旨酒”来款待与会的嘉宾,这就是“以乐始而会”的具体内容。

  “终乎不厌人”,紧扣《鹿鸣》篇的结尾“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该语句与“以乐始而会”相呼应,形成对诗篇的完整评述。关于本简,特别需要解说的是“以道交”与“见善而效”的识断。

  在先秦时期人们的礼乐观念中,“以乐始而会”与“以道交”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礼记·乐记》说:“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射乡食飨,所以正交接也。……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宴会不但是人们交往的重要媒介,而且它关涉到“王道”这一古代政治的根本问题。在先秦时期的社会伦理中,君子与何人交,如何交,应依照一定的原则进行。这些原则,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以道交”。

  《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篇说:“闻道反上,上交者也。闻道反下,下交者也。闻道反己,修身者也。上交近事君,下交得众近从正(政),修身近至仁。同方而交,以道者也。不同方而□□□□。同悦而交,以德者也。不同悦而交,以猷者也。” ⑤ 所谓“同方而交,以道者也”正可与《诗论》“以道交”相比较。

  进一步的研究可以发现,“以道交”的“交”是先秦时期一个具有哲学意味的,具有深刻文化内涵的语辞。将该语辞在《周易》中出现的语言环境作一分析,更可洞明此意。《泰卦》《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否卦》《彖》曰:“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归妹》《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人之终始也。”由上引文可知,在《易传》中,人们认为“交”是天地化成万物的必要条件。天地不交则万物不通,天地交则万物兴。人道与天道相合,故“归妹”既是“人之始终”,同时又可以提高到“天地之大义”来认识。具体到现实社会的人际关系,《易传》提出“上下交而其志同”,“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这就从哲学上阐明了《诗经》中大量宴飨诗存在的根据及其审美意义的社会伦理基础。

  《易·系辞下》还阐明了君子与人“交” 的若干原则:“子曰:‘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后动,易其心而后语,定其交而和求。君子修其三者,故全也。危以动则民不与也,惧以语则民不应也,无交而求则民不与也。莫之与则伤之矣,《易》曰:‘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见善而效”同为君子与人交的原则之一。“见善而效”的句型与“见贤思齐”(《论语·里仁》)同。其意义本自《鹿鸣》第二章。该章说: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君子是则是效。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诗篇中的“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视”通“示”)以善德为仪型,故足以作为“君子”即贵族们效法的榜样。“见善而效”的“善”字,不止一般地说明“嘉宾”的德行,而具有特别的哲学意蕴。《系辞上》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在《易传》作者来看,善是源于道而合于道的。这是很高的道德评价与要求。

  在《周易》的哲学思想中,“善”与“德”密切相联,尤其从《易传》所述各命题的逻辑关系上看如此。《系辞上》说:“广大配天地,变通配四时,阴阳之义配日月,易简之善配至德。”金景芳先生指出,“易简之善配至德”的“易”是《系辞》“乾以易知”的“易”; “简”是“坤以简能的”“简” ⑥ 。如此,“易简之善”即乾坤之善、天地之善,所以能配至德。此足证在《易传》中“善”与“德”是相配的。人们知道《易传》与孔子的密切关系,所以《孔子诗论》中的有关论述与《易传》相合是完全合乎逻辑的。

  “见善而效”的反面是仿效不善之事或行为,这是君子所不为的。所以《小雅·十月之交》说“天命不彻,我不敢效我友自逸”。这一例证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诗论》有关内容产生的历史背景。

  《鹿鸣》中所含之道德意义广泛存在于《雅》诗的颂美诗中,《小雅》中类似的诗篇有《天保》、《南有嘉鱼》、《南山有台》、《蓼萧》、《湛露》、《彤弓》、《菁菁者莪》等多篇。《蓼萧》说:“蓼彼萧斯,零露滑兮。既见君子,我心写兮。燕笑语兮,是以有誉处兮。”(一章)诗篇中称赞主人“其德不爽”、“令德寿岂”,强调道德的称举。同样强调上述理念的《天保》,则以形象生动,词采飞扬而传颂不绝。《天保》说:“天保定尔,俾尔戬谷。罄无不宜,受天百禄。降尔遐福,维日不足。”(一章)“天保定尔,以莫不兴。如山如阜,如冈如陵。如川之方至,以莫不增。”(二章)“神之吊矣,诒尔多福。民之质矣,日用饮食。群黎百姓,遍为尔德。”(四章)对于《天保》的主旨,《毛诗序》说:“《天保》,下报上也。君以下下,以成其政;臣能归美,以报其上焉。”《诗序》对于诗篇大意的概括并不能算错,但语焉未详,远不如《诗论》所言中肯。

  《诗论》第九简对有关诗篇性质的论述表现了《诗论》与《周易》经传的密切关系。第九简的简文说:

  ……实咎於其也。《天保》其得禄蔑疆矣,巽寡德故也。《祈父》之责亦有以也。《黄鸟》则困而欲反其故也,多耻者其病之乎?《菁菁者莪》则以人益也。《裳裳者华》则…… ⑦

  简文“实”字从李锐《札记》所释。“巽”字各家有异说,我们认为当如字读,说详后。“病”字从李学勤先生释,意为“忧”。

  “实咎于其也”,前当接第八简尾“伐木”。则全句读为“《伐木》,实咎于其也”。《伐木》说:“宁适不来,微我有咎”,所以

  《诗论》说“实咎于其也”,即表面看来不 咎,而“实咎”。《诗序》:“《伐木》,燕朋友故旧也。白天子至于庶人,未有不须友以成者。亲亲以睦友贤,不弃不遗故旧,则民德归厚矣。”依《诗序》,似乎《伐木》当为美诗,不当言“咎”之。但《诗经》学史上亦有以其为刺诗者。陈奂《诗毛氏传疏》说:“李贤注《后汉书·朱穆传》引蔡邕《正交论》‘周德始衰,《伐木》有鸟鸣之刺。’《风俗通义·穷通篇》同是《鲁诗》说,以《伐木》为刺诗也。”以上是汉代《诗经》学家的意见。那么,作为先秦旧文的《孔子诗论》为什么评论《伐木》时说“实咎于其呢”?诗篇所言不符合“惧以始终”之要求,故言“实咎于其也”。这与包括《易传》在内的先秦文献所载孔门哲学的一贯思想有关。《周易·乾·文言》:“《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子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伐木》所言“宁适不来,微我不顾”、“宁适不来,微我有咎”与“修辞立其诚”之原则显然有一定的距离。另,《系辞下》:“惧以始终,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伐木》言“迫我暇矣,饮此矣”,与“惧以始终”之敬慎态度也有一定的差距。故以孔子的一贯思想来说,应当“咎”之。

  “《天保》其得禄蔑疆矣,巽寡德故也。”对于《天保》主人公“得禄蔑疆”之缘由,《诗论》断为“巽寡德故”。那么,什么是“巽寡德故”呢?《天保》说:“天保定尔,俾尔戬谷。罄无不宜,受天百禄。降尔遐福,维日不足。”(一章)“天保定尔,以莫不兴。如山如阜,如冈如陵。如川之方至,以莫不增”(二章)。“神之吊矣,诒尔多福。民之质矣,日用饮食。群黎百姓,遍为尔德”(四章)。对于《天保》的主旨,《毛诗序》说:“《天保》,下报上也。君以下下,以成其政;臣能归美,以报其上焉。”两相比较,可见《诗序》对于诗篇大意的概括语焉未详,不如《诗论》所言中肯。

  传统认为《天保》是歌颂君主的诗篇,所以称其德为“寡德” ⑧ 。“巽”字《说文》训为“具”,“巽寡德故”即“具寡德故”。以此解释该字,完全可以读通。如此,该句言诗篇所歌颂的对象具有“寡德”,故“得禄蔑疆”。但“巽”字在这里还有更好的、更符合《诗论》风格、更具理论意义的解释。按“巽”在《周易》中含有“化”的意思。《诗论》用此意论证《天保》主人公之“得禄蔑疆”是由其以德化下之缘故。

  《易·系辞下》(五章):“巽,德之制也。”“德之制”是什么意思呢?《巽卦》《彖传》:“重巽以申命”。《象传》:“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这里的“命”是“天命”或“性命”的“命”,而不是行政命令的“命”。所以《系辞下》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制”是“生、化”之意,即《易传》所谓“生生之谓易”。《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篇说:“性自命出,命白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始者近情,终者近义。”又说“理其情而出内(入)之,然后复以教。教,所以生德于中者也”(《郭店楚简》179页)。在这一“天、命、性、情、道(德)”的结构中,可见“道(德)”与“命”的密切关系。在“申命行事”的过程中,可能会有种种变化,所以《系辞》又说“巽以行权”。《象传》所说《巽卦》之卦象是“随风”。“随风”作为“申命行事”之“象”的确是非常形象的。

  孔子说过:“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何晏《注》:“加草以风,无不仆者,犹民之化于上。”此可为《巽卦》“君子以申命行事”的

  “随风”之象的说解。综合先秦有关文献尤 其是《易传》的有关说法,可知此处以“巽”释为“化”不误。此训《易传》中还有旁证。《易·系辞下》:“子曰:乾坤其《易》之门邪?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天地之撰”的“撰”,旧注释为“数”。金景芳先生认为此说“不见得对。实际上,‘天地之撰’指的是天地的变化,是外部的表现。‘体天地之撰’,就是成变化的意思。‘德’是内部性质。‘通神明之德’,就是‘行鬼神’的意思”。按:“撰”即“巽”。“体天地之撰”是《彖传》屡言的“化成天下”之意。“通神明之德”不一定是《系辞》所谓“行鬼神”。这里的“神明”一词似不指鬼神,而与《郭店楚简·太一生水》之“神明”义近。《太一生水》说:“太一生水,水反辅太一成天。天反辅太一,是以成地。天地(复相辅)也,是以成神明。神明复相辅也,是以成阴阳。阴阳复相辅也,是以成四时。四时复相辅也,是以生沧热。沧热复相辅也,是以成湿燥。湿燥复相辅也,成岁而止。”在《太一生水》中,天地、神明与阴阳虽然有生成转化的关系,但位次相接。细绎《系辞》之文,可以体察到“体天地之撰”与“通神明之德”为互文,即为前引金景芳先生所言“成变化”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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